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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阜康市1990年--2005年人口死亡原因回顾调查实施方案一、调查意义居民死亡率及其死亡原因的变化是反映人民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是制定卫生政策、评价卫生工作质量和效果的科学依据,是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基础资料,也是研究人口自然变动规律的一个重要内容。二、调查目的1、了解近十五年来我市城乡居民死亡重点原因、死亡率及死因构成。2、掌握全市人口死亡分布特征及变化趋势,为我市制定疾病预防与控制策略、评价死亡干预效果提供依据。3、为在全市建立起完善的生命统计系统,实时、动态、系统和准确地反映居民死亡情况及研究我市重点疾病死亡与相关危险因素的关系奠定基础。三、目标1、确定全市不同人群和地理特征的死亡水平;2、确定全市不同人群和地理特征的死亡原因;3、确定全市平均期望寿命、健康期望寿命;4、绘制全市人群死亡年度动态变化趋势曲线图;5、了解全市性别、年龄群死亡率;6、了解全市城乡地域人群死亡率及差异;7、了解全市传染性疾病、新发病种、心血管疾病、肿瘤及意外伤害死亡率;8、了解部分流动人口死亡情况;9、分析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四、调查对象及时限21、调查对象:户籍为本市或虽非本地户籍但已长期连续居住本地半年以上的死亡者(包括活产婴儿死亡、孕产妇死亡和其它人员死亡)。2、调查时限:调查1990年1月1日零时-2005年12月31日59分间的全部死亡者。3、对婴儿死亡,无论父母任何一方户籍在本市者均属调查范围内对象。五、调查内容1、调查表1《居民死亡原因调查表》内容(即死者一般情况、死亡原因及相关信息)从卫生、交通、公安、民政、计生部门或入户调查获得全市各种不同死亡原因情况。2、调查表2《人口资料调查表》内容从公安部门获得1989-2005年年末分年龄、性别户籍人口数资料;从统计部门获得本市1990年、2000年第四、五次人口普查分年龄、性别的人口资料。从计生、公安、统计及卫生部门收集全市1989-2005年分性别的出生人数。3、调查表3《社会、经济及卫生基本状况调查表》内容从统计、卫生部门抄录调查我市1990-2005年有关社会经济、人群健康状况、卫生资源、卫生服务等方面的信息。4、调查表4《死亡调查名单及信息一览表》内容从乡镇(街道、社区)调查员与从卫生、民政、公安、交通、计生等部门获得的资料核对后确定的死者名单5、调查表5《死因推断量表》内容入户调查所获。六、调查程序(参见下图)3本次调查最终死亡名单死亡医学证明书有没有能否明确根本死因能明确根本死因不能明确根本死因填写《居民死亡原因调查表》或补充填写本表通过查询医学记录能明确根本死因通过查询医学记录不能明确根本死因入户调查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能有明确诊断乡镇以上医疗机构没有明确诊断4现场死亡原因调查流程图七、调查方法与步骤(一)确定死亡名单1、从公安、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查取户籍、丧葬、医院死亡、出院病人、出生登记、会计花名册(办公室花名册)等资料,将所有获得的死亡名单及有关基本情况分别抄录在调查表4《死亡调查名单及信息一览表》,并整理出原始的死亡者名单。(注意:在整理死亡名单中,如有户籍在本州其他县(市)的死亡者,应及时通过电邮传送至所在县(市)疾控中心或州疾控中心)。2、以村、街道为单位,召集有关人员(如:预防保健医师、乡村干部、妇女主任、社区卫生预防保健专干,居委会干部等)进行调查了解回忆本辖区1990年--2005年内死亡人员及死者相关信息。3、从妇幼、计生和医院产科等部门获得1990年1月1日零时至2005填写《死因推断量表》区、州组织专家推断死因推断完成调查5年12月31日59分死亡的孕产妇和婴儿名单及死亡原因等信息(对婴儿死亡者一定要注意区分死胎、死产、活产、孕产妇死亡的概念)。4、要通过各种渠道和调查获取死亡人口信息,将以上各种途径所得的死亡名单相互核查比对,补充,得出较完善的最终死亡名单,最大程度减少漏报,为下一步死因调查提供基础信息。(二)调查死亡原因1、查阅死者本人的有关医学记录,如《死亡医学证明》、住院病历或医务人员填写的死亡诊断书等,对经乡镇卫生院、街道医院及以上医疗单位诊断的死者,调查人员根据死者的有关医学记录,填写《居民死亡原因调查表》。2、对无医学记录或利用已有医学记录不能完整填写《居民死亡原因调查表》的死者,进行入户调查。由调查员向死者家属(亲属)、邻居、村医或知情人了解死者生前的疾病诊断和有关死亡情况,如有乡镇卫生院/街道医院及以上医疗单位明确诊断的,可依此填写《居民死亡原因调查表》或补充前述调查表中缺失的内容。3、调查员根据根本死亡原因的定义及确定的规则,判断死亡原因,对判断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时咨询疾控中心调查指导组,不得随意判断根本死因。4、如果入户调查中被调查人不能确切回答死者生前疾病诊断及死亡的有关情况,调查员启用调查表5《死因推断量表》,向知情人逐项询问调查,此表将作为专家推断死因的依据(由疾控中心组织专家进行死因推断)。八、质量控制为了本次调查的顺利实施并保证调查质量,将对每个调查环节采取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一)调查前的质量控制(人员、培训、宣传协调是重点)61、在调查正式开始前,应采用多种形式或利用多种机会,对调查范围的人员进行动员宣传,强调开展本次调查的目的和必要性,以得到社会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2、调查员要求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较强的专业能力的人员。乡镇、村(街道、社区)的调查员应该有从事临床或预防保健工作三年以上(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市疾控中心负责本项工作的人员还要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从事疾病预防控制(或临床医疗)工作年限应不少于五年(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要对本辖区乡镇(街道、社区)的调查员进行培训。培训要突出重点,以掌握调查相关的技能与技巧为主,经培训的人员方可从事本次调查工作。4、加强各部门协调,做好死亡名单的摸底核查。对来源自与卫生、公安、民政、计生、交通等部门的初步死亡名单,经调查员访查三次以上仍不能得资料时,应及时向市疾控中心有关人员汇报并陈述理由,市疾控中心有关人员应立即核实和协调,力争在死因调查开始前获得比较完整的死者摸底名单。(二)调查期间的质量控制1、现场调查是一项艰巨的工作,调查结果的准确性与其密切相关。市疾控中心要根据本地人口情况,合理分配调查员和安排调查进度。在现场调查期间,市疾控中心的技术人员要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和咨询,实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了解工作进展状态。2、乡镇、村(街道、社区)调查员在每天结束调查后,应对调查表进行自查,检查调查表填写是否有错、漏项、逻辑错误。市疾控中心人员应及时复查和审核上报完成的调查表,检查有无被遗漏、填写错误和调查表丢失,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每天现场调查结束后,做好调查表回收和7保管工作。3、现场调查完成后,市疾控中心分别按2%的比例随机抽取原始调查表对死者相关情况进行符合率核查。(三)做好编码、录入阶段质量控制1、死因编码是表格填写中有难度的一项技术性工作,由市疾控中心人员负责来完成,鉴于疾控中心人员对此项工作了解不多的实际情况,在经州级培训后,仍不能熟练掌握者,市疾控中心可通过市卫生行政部门协调与医院病案管理人员协助完成,如仍有困难者,可咨询州疾控中心,不得随意编码(错误编码将直接影响死因结果)。2、在编码中遇到《居民死亡原因调查表》提供的信息不足以进行准确编码的,应及时询问调查员,核实相关信息;对编码中存在疑难问题,要有及时咨询有关人员。3、市疾控中心数据录入人员应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术,按表格要求准确录入相关信息,不得漏项。(四)质量控制指标1、调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培训合格率达到100%;2、调查表当天审核率达到100%;3、全部完成调查后,抽查2%进行再入户调查的总符合率达到95%及以上,根本死亡原因符合率达到95%以上;4、根本死因编码正确率达到98%以上;5、调查表录入错误率低于5‰;6、粗死亡率应符合当地人口和社会经济水平,一般不低于5‰;7、老死者项目填写合理,老死者比例不超过总死亡的1%。九、调查资料的整理、录入和总结本次调查收集的资料包括:死亡资料、人口资料、社会经济状况及环8境资料等。所有资料由市疾控中心进行整理、编码、录入、总结和资料存档保管,并将全部死亡及死亡原因资料通过电子档案的形式上报州疾控中心。1、市疾控中心须对从本辖区范围内的乡镇、村(街道、社区、居委会)以及从市级医院、妇幼、民政、公安、计生、交通等部门查获的死亡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和整理。2、市疾控中心有专人负责,对收集的全部死亡个案按照《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的标准进行分类编码(如编码有困难可与市医院病案管理人员协助编码工作或与州疾控中心联系协商解决)。3、市疾控中心有专人负责,对所有《居民死亡原因调查表》或《死亡医学证明书》、人口资料、社会经济及环境状况资料按本次调查提供的软件完成录入工作。4、市疾控中心对所要求录入及上报的死亡资料,需进行认真审核及时上报。5、市疾控中心最后对本辖区的死亡资料整理、分析后,撰写出我市居民死亡分析报告。十、组织实施(一)组织领导我市调查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市疾控中心成立相应的调查指导小组,对我市的调查工作进行现场调查、培训、督导和落实本地区的调查工作。(二)时间安排(尽量提前完成)2007年2月—2008年1月:在我市进行现场调查,完成调查及资料审核工作,进行编码、数据整理录入及资料验收。2008年2月—2008年10月:完成全部数据汇总及初步的统计分析任9务,提交调查总体报告。十一、各部门职责、调查(指导)人员的职责、任务与工作准则(一)各部门职责1、卫生局:负责同公安、计生、统计、民政、交通、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协调工作;负责专业调查机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依照有关规定,对监测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做好居民各种不同死亡原因情况、分性别出生人口数、出生人数等资料和有关社会经济、人群健康状况、卫生资源、卫生服务等方面信息的准备,配合调查人员工作。2、公安局:做好居民各种不同死亡原因情况、分年龄、性别户籍人口数、出生人数等资料的准备,配合调查人员工作。3、统计局:做好第四、五次人口普查分年龄、性别的人口、分性别的出生人数等资料和有关社会经济、人群健康状况、卫生资源、卫生服务等方面信息的准备,配合调查人员工作。4、计生委:做好居民各种不同死亡原因情况、分性别出生人口数等资料的准备,配合调查人员工作。5、民政局、交通局:做好居民各种不同死亡原因情况等资料的准备,配合调查人员工作。6、乡镇、村(街道、社区):负责调查人员的抽调以及调查、资料收集工作。7、各医疗卫生单位(市直医院、乡镇卫生院):负责调查人员的抽调以及调查、资料收集工作。8、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方案的制订,培训和支持其它有关部门、社区等开展监测工作;成立相应的调查指导小组,对我市的调查工作进行现场调查、培训、督导和落实本地区的调查工作;对从我市的乡镇、村(街道、社区、居委会)以及从市级医院、妇幼、民政、公安、计生、交通等10部门查获的死亡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和整理;对收集的全部死亡个案按照《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的标准进行分类编码;对所有《居民死亡原因调查表》或《死亡医学证明书》、人口资料、社会经济及环境状况资料按本次调查提供的软件完成录入工作;对本辖区的死亡资料整理、分析,撰写出我市居民死亡分析报告。(二)调查员的职责与任务1、乡镇、村(街道、社区)调查员的职责与任务(1)参加培训,接受专门培训。明确调查任务,学会调查方法,掌握正确填写调查表,复查等技术,负责现场调查。(2)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确定审核死亡名单,保证人口资料和死亡无遗漏。(3)负责《居民死亡原因调查表》填写任务。对无死者生前医学记录或利用已有医学记录不能完整填写《居民死亡原因调查表》的需入户进行调查。(4)如果入户调查中调查对象不能确切回答死者生前疾病诊断及死亡的有关情况,采用《死因推断量表》进行问卷调查。(5)接受上级调查人员的指导,对调查中的疑难问题,及时向上级人员报告。(6)调查本
本文标题:《阜康市1990年--2005年人口死亡原因回顾调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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