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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管理工作新认定管理办法降低了一般纳税人门槛,对新认定一般纳税人不再设销售额标准,销售额的标准仅针对超标的小规模纳税人。新认定管理办法缩短了申请认定日期(原办法规定为30天,新办法规定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所以新认定一般纳税人的申请手续方便了,为了加强增值税零申报管理,请对那些暂时无增值税应税行为的新办企业进行政策宣传,鼓励企业在将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时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避免造成新办企业零申报。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分类:应当认定、可以认定沪国税货[2010]27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三条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工业50万、商业80万),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2、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时限原办法:一个公历年度,新办法: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按照原办法,超标企业一年计算一次,可以集中在次年规定期限内认定。新办法需要一个月计算一次,每个月均要实施超标企业管理工作。2第四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第五条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原办法:需要强制划转,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新办法:符合条件,需要保留小规模纳税人的,应进行不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办理了不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的,可继续为小规模纳税人。3、目前超标不认定的主要类型:(1)自然人(包括自然人代开票)(2)非企业性单位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本市范围看,其他单位主要指宗教组织。(3)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指非增值税纳税人偶然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原来已经认定的一般纳税人不能倒回去认定,例如:非增值税纳税人临时处置固定资产,非增值税纳税人偶然发生捐赠实物3资产等。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程序第八条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或保留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二)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三)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包括的内容为:你单位逾期未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料,将从次月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四)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以后,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验,并制作查验报告。查验报告由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税务查验人员共同签字(签章)确认。实地查验时,应当有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同时到场。实地查验内容: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企业人数、4企业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租赁证明、原村料和商品的出入库单据、运费凭据、水电等费用凭据,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明、财务人员的资格证明、银行存款证明、验资报告、购销合同原件及公正资料、资金往来账等。对生产企业要查验有无生产厂房、设备等必备的生产条件;对商贸企业要特别查验有无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同时做好约谈记录,约谈要求:根据国税发明电[2004]37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1、与企业法定代表人约谈,应着重了解企业登记注册情况、企业章程、组织结构、决策的程序、管理层的情况、经营范围及经营状况等企业的整体情况。2、与企业出资人约谈,应着重了解出资人与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关系(与销售、采购、仓储运输等相关业务主管人员约谈,了解企业购销业务的真实度)。3、与主管财务人员约谈,应着重了解企业的银行帐户情况、企业注册资金及经营资金情况、销售收入情况、财务会计核算情况、纳税申报和实际缴税情况。对于约谈的内容,要做好记录,并有参与约谈的人员签字。第十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第十一条纳税人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新开业纳税人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的当月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新开业纳税人自受理申请当月起认定,其他为次月起认定的系统设置尚未修改完成,目前还是掌握现在的14日前受理认定的当5月有效,14日后受理认定的次月有效。(指税管员审核递交日期)第十二条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三、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第十三条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下列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一)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1、认定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所称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批发零售、销售的直接认定一般纳税人)。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除外。(国税发〔2010〕40号)2、“其他一般纳税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一)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4、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对于进入辅导期的纳税人,系统不设置认定结束日期,企业不提出转正就一直是辅导期。6管理办法规定一般纳税人认定受理资料:1.2.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区局规定般纳税人认定受理资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包括租金发票),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如实体型企业还需提供设备清单和设备购买合同或发票)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7、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实地查验情况表(一式三份)8、约谈记录(法人、股东、财务人员)9、实地查验时的照片10、新办非沪企业提供在沪房产证明或经济开发区“责任承诺书”(非沪企业指商贸企业,不包括工业企业)11、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7附件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电话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电话办税人员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电话生产经营地址核算地址纳税人类别:企业、企业性单位□非企业性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纳税人主业:工业□商业□其他□认定前累计应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年月至年月共元。纳税人声明上述各项内容真实、可靠、完整。如有虚假,本纳税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签章):年月日已阅。税务机关受理意见受理人签名:年月日查验意见查验人签名:年月日主管税务机关意见(签章)年月日认定机关意见(签章)年月日注:本表1式2份,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各留存1份。8附件2: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意见(签章):年月日主管税务机关意见(签章)年月日认定机关意见(签章)年月日注:本表1式2份,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各留存1份。9附件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模式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8厘米6厘米说明: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模)规格为6厘米(长)×1.8厘米(宽);②采用2号标准宋体字刻写。税负也称为税收负担率。是应交增值税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如果每个月都进项大于销项,那你要提交一份有关这种情况的说明。说明你是因为材料或者产品的库存增加而引起的,这种情况时有发生,能够说明原因就行,但是前提条件是你的各项材料、电费等成本项目都很正常。税负率的计算税负率=应交增值税/销售收入税负即税收负担。实际交纳的税款占销售收入净额的百分比。税负可以单指增值税税负、所得税税负、营业税税负等。也可以把所有本年度上交的所有税款加总计算一个总体税负。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商业4%,工业6%,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远远低于该比例,具体计算: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10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税负就是税收负担率,是纳税人对应期间的应纳增值税与销售收入的比例,但如果是出口企业或免税企业,主要把出口收入和免税收入按应税税率算出销项税加入计算就纳增值税,如果有进料加工的话,还要考虑这部份的税金,具体公式如下:增值税税负率=[销项税-免\退税收入*适用税率-(进项税-进项税转出-期初留抵期末留抵以及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的计税价格*17%)]/(计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免抵退销售额),以上公式是通用的,如果是业务简单的公司,上式中没有涉及的就是0税负了.另外对于免税及出口企业来说,运费税,城建税依然要扣,抵税比例为6%,应计入公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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