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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xxx市x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二○一一年十月2批准:xx审核:xx编写:xx3一:监理实施细则总则承包人的责任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工程项目划分及开工申请要求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及质量等级评定单元工程(工序)开工(仓)签证施工质量事故处理土方开挖细则土方填筑细则护坡工程细则基础清理工程细则浆砌石工程细则砼工程细则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4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为进一步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和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7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249)、《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工程》(SL38-92)、《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以及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本工作细则。1.2本细则适用于江西省贵溪市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的所有受监土建项目。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与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和开工签证监理实施细则另行制订。1.3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以工程承建合同为依据,实行以单元工程为基础、以工序控制为环节,承包人自控与监理机构监控两级质量控制。二、承包人的责任2.1承包人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正确认识和处理质量与进度、质量与安全、质量与信誉、质量与效益的关系,做到精心组织、严格管理、按章作业、文明施工。2.2承包人应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建立、健全和逐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健全以承包人、二级施工单位、施工班组项目负责人的为责任人的三级质量管理机构,做到岗位职责明确、严格职守、各负其责。(2)配备相对稳定并与承担施工任务相适应的质量检查队伍,其中专职质检人员应满足现场施工项目质量检验的需要。(3)作业现场每施工班组均应配置专职或兼职质检员,并通过培训逐步提高其资质与素质。5(4)健全与完善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对质量事故做到“三不放过”,确保质量管理人员有职有权,促使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5)落实质量奖惩措施。2.3承包人应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及国家、部门施工技术、材料与工程试验、施工测量有关规程规范规定,建立施工试验室及施工测量队,报经监理部审查确认。施工试验室及施工测量队至少应达到以下要求:(1)试验室或测量队应配置合格仪器、具,其规模应满足承建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测的要求。(2)作业人员具备与所承担工作相适应的素质、资质、业务能力和水平。(3)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岗位职责、仪器表具校检等工作制度。2.4如果事实证明,承包人无必需的资质和能力组建其合格的试验与测量机构,或其试验与测量机构无足够能力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必需的试验、检测与测量任务,为确保工程安全,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承包人的各项试验检测必须由经国家计量认证合格、且经监理部认可的检测单位完成和在工地设置专职测量员。2.5所有从事质检工作的人员均需通过培训和考核上岗,达到必需的资质水平,并依照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取得监理部的上岗认证。2.6质检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以保证工程质量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监理部有权采用违规警告、发文通报、取消其上岗认证直至提出撤换人员要求等方法,对承包人质检机构或其人员的失职行为予以制止。2.7监理部按照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包人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质检部门负责人及质检人员时,承包人应及时予以更换。并且,在未得到监理部重新认证与批准前,不得再安排其承担受监项目的质检工作。6三、施工过程质量控制3.1承包人要正确处理“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的关系,当施工进度与工程质量发生矛盾时,应以确保工程质量为前提,做到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工程质量促进度、以施工进度求效益。3.2分部工程开工前,承包人要认真做好施工准备各项工作,并在准备工作落实和安排就绪后,报请监理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施工图纸、技术标准、施工技术交底情况。(2)主要施工设备到位情况。(3)施工安全和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情况。(4)材料、构配件质量及检验情况。(5)现场施工人员安排情况。(6)风、水、电等必须的辅助生产设施准备情况。(7)场地平整、交通、临时设施准备情况。(8)测量及试验情况。3.3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和部门发布的以及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施工操作技术规程、规范和施工质量控制标准,按申报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中规定的施工工艺、措施、工序作业施工。3.4关键工序操作和重要设备安装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人应对管理、检验、量测和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达到必须的技术等级要求并报经监理部认可后,方可上岗作业。3.5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设计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按SDJ249《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规定的质量检查、质量检测、质量标准和质量等级评定方法,对单元工程及施工工序在认真做好施工班组自检、二级施工单位复检、承包人质检部门终检“三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和评定质量等级。凡上道工序(单元)不合格,严禁进入下道工序(单元)施工。3.6对于隐蔽工程和重要单元工程,施工完成并经承包人“三检”合格后,应报请监理部,由监理部进行初验,之后,由发包人7(或监理部)在监理部初验合格认证的基础上,组织发包人、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终验。并在验收合格后签发《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3.7承包人质量检查、检验及现场测量仪器、具,每季度应按期率定和校正。拌和楼计量仪器具除每月一次按期校准外,还应根据其使用情况,不定期地进行专门校准,并同时向监理部申报进行检查核定。3.8在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有权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作出指示:(1)指示承包人停止不正当的或可能对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造成损害的施工工艺、措施、工序、作业方式,以及其他各种违章作业行为。(2)指示承包人停止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技术规范要求的材料与设备设施的安装与使用,并予以更换。(3)指示承包人对不合格项目予以修补或返工。(4)禁止工程转包和分包。(5)建议、要求直至指令承包人对施工质量管理中严重失职、玩忽职守、伪造记录和检测资料,以及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罚、撤换、直至责令退场。(6)指示多次违反作业规程,经指出后仍无明显改进的作业班、组、队进行停工整顿、撤换、直至现今退场。(7)指示承包人对完建工程继续予以养护、维护、照管和进行缺陷修复。(8)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授予的其他指令权。3.9施工作业期间质量检查记录、材料和设备的检查试验鉴定资料、质量检验签证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等,是工程验收的重要原始资料,是评价工程施工质量的依据。承包人应注意做好工程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总结工作,建立和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汇总归档,合同工程项目完建后按规定汇编整理移交给发包人。8四、工程项目划分及开工申请要求4.1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及评定,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三级划分和进行。土建工程项目划分及编码目录中:(1)单位工程:具有独立施工条件或能独立发挥作用的建筑物。(2)分部工程: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的部分。对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或效益起决定性作用的分部工程称为主要分部工程。(3)单元工程:在分部工程中由几个工序(或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4.2单元工程的划分,由承包人和监理机构根据施工部署、设计结构、质量评定、验收要求等共同商量划分,并在施工过程中,可适当进行调整。其中属于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为重要单元工程。4.3合同项目开工。承包人应在合同项目开工的28天前,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部批准,并据监理部的批准文件向监理部提交合同项目开工申请,以作为本合同项目开工批准和起算合同工期的依据。4.4分部工程开工。承包人必须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和相应工程项目监理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与期限,编报详细的施工作业措施计划,并据监理部的批准文件向监理部提交分部工程开工申请。4.5单元工程开工。承包人必须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和监理实施细则规定,向监理部报送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第一个单元工程在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获批准后自行开工,后续单元工程凭监理机构签发的上一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证明方可开工。以作为工程计量与支付的依据。4.6混凝土浇筑开仓。承包人应按监理实施细则规定,向监理部报送混凝土浇筑开仓报审表,经批准后方可开仓。9五、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及质量等级评定5.1施工质量责任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实行自检、互检、交接班检查制度,对每班出现的质量问题、处理经过及遗留问题应在现场交接班记录或现场调度记录上详细写明,并有值班负责人签名。对出现的每一质量问题和现场做出的处理决定,必须由承包人技术负责人签署。为避免引发合同纠纷,对于隐蔽工程应详细记录施工和质量检查情况,必要时应照相或取原状样品保存。5.2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及质量等级评定的依据。(1)工程承建合同文件。(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249)、《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工程》(SL38-92)、《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以及其他国家及部颁的现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3)经监理部签发的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技术要求、工程变更文件等)。5.3单元工程(工序)质量检验与等级评定程序。(1)单元(工序)工程质量检验与等级评定,由承包人组织进行,并在承包人自评合格后,报监理机构复核,由监理工程师核定质量等级并签证认可。(2)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经承包人自评合格、监理机构抽检后,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监理、设计、施工、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检查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签证表,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必要时,承包人还应根据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和监理部的要求,提交竣工地形图、地质测绘、编录(当有此要求时)完成记录,以及必要的摄影、录像、取样和试验报告资料。10六、单元工程(工序)开工(仓)签证6.1单元工程(工序)的开工签证必须在其紧前单元工程(工序)完成质量检验与等级评定后方可进行。(1)一般单元工程(工序)的开工或开仓,由承包人凭上一单元(工序)的《单元工程(工序)施工质量报验单》和《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向监理部申办开工(仓)签证。(2)联检单元工程(工序)的开工或开仓,由承包人凭上一单元(工序)的《单元工程(工序)施工质量报验单》、《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和《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向监理部申办开工(仓)签证。(3)凡需要进行地质编录或竣工地形测绘的单元工程或工序,在下序工程开工前,还必须同时具备该项工作完成的会签手续,方可向监理部申办开工(仓)签证。6.2监理部在收到单元工程(工序)的开工(仓)签证申报后:(1)对于非联检项目在1~8h内完成必要的抽查验收。(2)对于联检项目(应尽量安排在白天验收)在3~12h内组织和完成联检验收,并在确认合格后签发开工(仓)签证。6.3为有利于工程施工的紧凑进行,对于开工准备工作就绪,且工程开工不影响地质编录或测绘工作完成的,经承包人申报,监理工程师也可依照监理部的授权在上序单元工程报验合格的同时,签发下序单元工程开工(仓)签证。6.4签证过程的责任。(1)监理部接到承包人的开工(仓)申报后,因抽查或联检验收不合格,造成开工(仓)延误以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2)监理部接到承包人开工(仓)申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抽检或组织完成联检验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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