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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导师制”研究总方案|[][]一、“高中导师制”研究的提出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高中课程改革即将在我省展开。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的精神,本次高中课程改革力图构建重视基础、多样化、有层次、综合性的课程结构,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适应社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引导学生逐步学会规划人生,为其终身发展奠定基础。高中新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加强课程的选择性,建立校内选课指导制度,实行学分制。学生可以跨班级选课,传统意义上的班级管理可能会相对削弱。新课程的实施需要建立相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如何落实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与生活管理,这是必然会遇到的新问题。因此,如何切实地引导学校从原有的、单一行政班模式的教学管理向行政班与学科教学班共存模式下的教学管理转轨,探索新模式下的学生学业、生活、品行指导方式和策略,从而有效地推动新课程方案的实施,是当前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导师制管理正是适应这一需要,不失为一种可资借鉴的经验。这也是本研究提出的直接源由。另一方面,导师制研究也是德育改革之需要。随着素质教育的推进,我们越来越感到德育问题始终是教育的根本性问题。对处于个性形成关键期的高中阶段的学生来说,尤其如此。长期以来,学校德育实效性不高已引起人们的诸多质疑和不满,尽管其中的原因也是复杂多样的,但我们以为教学与德育工作长期脱节始终是根本性症结之所在。虽然,学校和教师在主观上一直强调“教书育人”,但由于在管理上缺乏两者沟通的有效机制,学科教师难以在指导学生进行学科学习时顾及其思想、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发展,而班主任与德育教师又往往力不从心,无法将德育真正贯彻到学生生活,关注学生的生存状态与精神生活质量。要将德育改革推向深入,不能仅仅依赖于个别教师的素质,而是必须从制度层面去思考,从根本上改变教学与德育相分离的现象,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先进的教育理念只有依托一定的教育制度才能转化成广大教师普遍的教育行为。制度创新被提到议事日程。新一轮课程改革,倡导道德教育回归生活,关注儿童青少年的现实生活质量,在引导儿童的自主探索性学习中,营造丰富、积极、有意义的校园生活,试图以一种全新的理念构筑富有生机活力的学校新德育。随着高中新课程的实施,学生将同时参加行政班和学科教学班的学习活动,为彻底改变教学与德育“两张皮”的现象,使德育落到实处,真正帮助学生成长创造了可能,它也需要或正在孕育一种教学德育一体化的管理机制。“高中导师制”研究,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二、国内外“导师制”研究综述导师制起源于英国,创始人是曾任温切斯特主教和英格兰大法官的威廉·威克姆。导师制最早出现于英国牛津大学的“新学院”(兴建于1379年),当时新生被录取后到某一学院报到时,学院当局就给他指定一位导师。本科生的导师称Tutor,研究生的导师称Supervisor。导师制就是为一组学生确定一名导师,在导师和学生之间建立起“师徒”关系。导师是学生所选科目的学者,他负责指导学生的学业和品行,协助学生安排学习计划,指导他如何进行深入学习。学生在学习期间每周必须到导师那里去至少一次,每次半小时以上,导师与学生这种谈话叫Tutorial(个别辅导)。“导师制教学促使学生对所学科目进行创造性思维,这是牛津教学体系中最值得称道的地方。①”牛津与剑桥在建校之初就实行导师制,事实证明,这一制度是行之有效的,培养了众多具有创新精神、成就卓越的人才。由于导师制在人才培养中的有效性,继牛津和剑桥之后,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高等教育都采用导师制。但由于经费和人力的限制,一般只在研究生教育中实行“导师制”。因此,从导师制的起源看,它最早出现在高等教育领域,并主要用于研究生教育,是作为一种侧重于对学生进行个别化学术指导的教学制度而存在的。随着各国经济和教育的发展,一些实力较为雄厚的大学也开始在本科教育中实行“导师制”。近几年来,国内一些知名高校也开始在本科生教育中实行导师制。北京大学2002年已在本科生中试行导师制,浙江大学2002年已在本科生中全面实施导师制。但本科的导师制与研究生导师制相比有了很大不同,如北大提出的在本科生中实行的导师制,导师的职责有三:“一是负责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方面的指导;二是对低年级学生给予从中学阶段到大学阶段学习方法的帮助;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给学生选择专业提出一些建议②。”浙大的导师制,导师的主要职责包括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志向指导学生制定好个人的学习计划;导师要尽可能多的让学生参加到科研活动中去,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关心学生的生活,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出现的问题。此外,一些国家也在中等教育的某些特殊领域采用导师制。如英、美等国在中学职业指导过程中采用导师制,一些私立寄宿制小学尤其是进行宗教教育的学校对学生的生活指导也采用导师制,还有针对研究性学习项目或天才学生加深学习的导师制等。我们可以看到,按指导侧重点不同,中学导师制下可分为学业导师、生活导师和职业导师等多种。近几年,国内已有几所重点高中,如上海市建平中学、湖北宜昌市第一中学、江苏南京市第一中学、北京八十中等正在实行导师制。如南京第一中学提出了导师制课堂教学的四条原则——“全面引导、崇实引导、及时引导、因才引导”;北京八十中则致力于为有特殊兴趣爱好的学生选择导师,指导学生的深入发展。上述这些学校实施的高中导师制虽取得较好的效果,但我们也不难看出其关注的重点是导师对学生学业和学习能力的指导,而在学业指导的同时,如何有效地进行思想、生活的分类指导或有针对性的道德品行的个别化辅导,则很少见到。而事实上,这才是导师制实施之真谛所在,以实现“教书育人”,道德教育生活化,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综上所述,导师制是开展优质教育、管理,造就高层次人才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制度。“高中导师制”虽然在国内可能还没有形成完整意义上的实证经验,但导师制所具有的一系列功能向人们预示着无限广阔的前景。因而,在条件具备的高中试行这一制度,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三、本研究的目标与内容(一)本研究的总体目标试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充分借鉴国内外导师制实践的经验和成果,以构建满足不同学生多样化发展需要、强化学生的人生规划和终身发展素养、学业指导与道德指导同步的、一体化高中教育教学管理机制,为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的实施,提供先导性经验和制度保证。(二)本研究的主要内容根据研究目标,本研究主要包括下列研究内容1、高中导师制的概念、内涵与功能;2、高中导师制的具体操作方式;3、导师制背景下,教师的素质要求、职责定位及其工作评价;4、导师制背景下,学生档案袋的建立与综合评定系统的建立。(三)本研究的特色从国内现行的高中导师制的实践现状果来看,关注点仍然在学生的学业指导与学习能力发展上,这离理想的导师制仍有不少距离,本研究的出发点在于关注学生的整体发展与道德教育上,因而,研究视角与现行导师制有些不同,将更多地关注学生的精神生活质量与个性化学习需要,并力求体现两大特色:一是从导“学”走向导“育”,使教师从学生的“学业导师”真正变为“人生导师”;二是从“导师制”走向“导生制”,教师的指导最终是为了激发学生的自主发展需要,转化为学生的人生规划意识与能力,这有赖于导师与学生间大量的、积极有效的个别互动,以及良好的同伴关系的培植与积极群体氛围的营造。这两大研究特色的形成将是本研究能否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关键所在,因而,也是本研究的重点之处。四、高中导师制实施的具体构想(一)基本理念高中导师制作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一种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以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为前提,关注学生的整体生活,建立师生之间积极平等的充分互动,实现“教书”与“育人”的统一。(二)操作内容我们设想高中导师制的操作,应当包括下列具体内容:1、导师的选配与职责导师作为学生学业、生活与品德的指导教师,他的合理选配应当建立在师生双方相互了解的基础上,这需要通过一些活动并经历一段过程来完成。我们设想用三个月的时间来过渡,也就是说高一年级学生在入学后三个月应当完成导师的选定。师生双方的了解包括诸多内容,就导师一方来说,需要让学生了解其学科特长、个性特点、兴趣爱好、个人风格等;就学生一方来说,需要让老师了解其兴趣爱好、学习优势、学习风格、学习弱势、同伴关系、人性特点、家庭背景等。以何种方式促进师生间的相互了解、相互选择、多少时间为宜等等都是需要研究的问题。我们设想开放式师生档案袋的建立将便于师生间的沟通与了解。导师制是学校教育工作运行的基本制度,全校师生必须共同参与。这就意味着任课教师在完成本学科教学任务的同时,还要做好学生的人生导师。导师制的有效运行,首先需要师生双方有准确的角色确认和职责定位。导师将比传统意义上的教师将更注重“学生生理和心理特点、成长和发展需要,指导学生从自身的学习兴趣与成才志向、学习基础,以及教育教学规律出发,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和学习程序与进度,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自我规划和自我管理的能力”③。在导师制实施前需要将导师的具体职责规范化、制度化,以形成一套高中导师制导师职责规范系统。2、导师制实现的教育教学一体化管理导师制管理由于有更多的师生个别互动机会,教师需要掌握一套师生沟通与交往的艺术,才便于更完整地了解学生,对学生施以有针对性的指导。相信这种个别化辅导更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关注学生的生活质量,将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学业指导融为一体,让学生真正体会到成长的快乐。导师制是一种教学与德育一体化管理制度,教师集学业辅导者与道德引导者于一身,需要掌握一套学习与生活协同指导的方式。相信这是一种更深入、更充分、更全面的优质教育。3、导师制支持的评价系统如前所述,本研究的重点在于实现从导“学”向导“育”、从“导师”向“导生”的两个转变,这实际上也是导师制的终极目标。我们认为,导师制的实施需要依托新型的评价机制,强化多元化评价、过程性评定、质性评定等,营造发展性评价机制。在实施中应以是否有利于指导学生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内容和学习计划,规划自己的发展方向;是否有利于指导学生的品德与个性的健康发展;是否有利于促进学生的精神成长为主要依据,建立和完善导师制师生绩效评定内容和评定方式。五、研究方法与步骤本研究以文献研究、行动研究为主要方法,辅之以调查法和实验法,设想研究时间为三年(2003年1月-2005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03年1月-2003年6月,方案设计阶段以文献研究与调查研究为主,在全面了解国内外有关研究成果,总结现行中学导师制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形成本课题研究方案。第二阶段:2003年7月-2004年12月,第一轮试点与中期研究总结选择若干所有基础的高级中学作为高中导师制试点学校,并结合总方案设计试点学校研究子方案,、第一轮试点工作为期一年。一年后,各试点学校在总结第一轮试点工作初步经验基础上撰写中期总结报告,并召开现场会。第三阶段:2005年1月-2005年12月,第二轮实践与研究及全面总结在第一轮实践和研究基础上,调整修改研究总方案和各试点学校子方案,并进行第二轮试点工作。一年后,各试点学校进行全面总结,形成高中导师制研究终期报告,并组织课题成果的鉴定会暨现场会。六、预期成果(一)完成高中导师制研究总报告(二)完成高中导师制试点工作系列报告(三)形成一套高中导师制管理试行办法(四)推出一批素质优化的现代名导师注:①程培元,《普通高中教育的学分制改革》,《教育发展研究》,2002年第11期。②http:/高考/高校集合/导师制起源③http:/高考/高校集合/院校介绍④李罡《此导师非彼导师——详解北大本科生导师制》最近,我校实行了全员育人导师制,是国家的一个课题,并且在其他学校取得了很优异的成果。全员育人导师制在我们学校的实行,必定使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有很大提高,对于学生成长乃至终身发展有很大的作用。导师制是一种教育制度,与学分制、班建制同为三大教育模式。导师制最大特点是师生关系密
本文标题:“高中导师制”研究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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