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19号
1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中组发[2010]19号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现将《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2010年10月24日2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乡镇党委是乡镇、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乡镇党委书记是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骨干。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十分重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培养造就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政策能力强、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强、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强、联系服务群众能力强的乡镇党委书记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1.强化工作职责。乡镇党委书记的主要职责是团结带领乡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1)推动农村科学发展。抓好乡村和城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拓宽农民增收渠道。(2)推进农村各项改革。按照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动落实乡镇机构改革、农村医疗制度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等各项改革任务。(3)维护农村社会稳定。重视加强农村平安建设,3完善乡村矛盾排查机制,深入了解掌握社情民意,注重防范苗头性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处置突发事件。(4)注重解决民生问题。加强农村社会建设,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完善城镇服务设施,强化农村公共服务功能,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和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5)加强基层党的建设。认真履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直接责任人职责,抓好乡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村“两委”领导班子建设,带好乡镇干部队伍、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大学生村官队伍,加强乡村各领域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2.坚持任职条件。乡镇党委书记人选,必须具备党内有关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根据岗位特点,突出以下6项:(1)思想素质好,大局意识强,能够领会把握、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农村工作,善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3)带头实干,注重实效,善于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创造性地推动工作落实。(4)熟悉农村社情民意,善于同农民打交道,具有较强的做好群众工作、处理农村复杂问题的能力。(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敢抓敢管,善于抓班子带队伍。(6)清正廉洁,品行端正,严以律己,作风朴实,群众威信高。3.着力选优配强。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完善选任方式,严格选拔程序,切实把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乡镇党委书记岗位上来。乡镇党委书记4人选一般应具有乡镇、街道工作经历,优先从具有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任职经历的人员中选拔。选拔任用乡镇党委书记,要在县委全委会或全县领导干部会议范围进行民主推荐,一般应经过县委常委会或县委全委会票决;全委会闭会期间,在县委常委会决定任命之前,要征求县委委员的意见。乡镇党委书记的任免,须报市(州、地)党委组织部备案。乡镇党委书记一般应任满一届。任期不到三年调整的,要报市(州、地)党委组织部同意。4.优化年龄结构。注重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的作用,换届集中调整时,乡镇党委书记要以35岁至50岁的为主体,适当保留一部分富有经验、工作得力的50岁以上的干部,注意选拔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不断改善乡镇党委书记队伍整体结构。5.加强教育培训。乡镇党委书记培训由市(州、地)党委主要负责,省、市、县分级承担培训任务。省(区、市)党委组织部每年要对新任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任职培训,市(州、地)党委重点组织开展轮训和专题培训,县(市、区)党委负责日常培训。对乡镇党委书记的教育培训,既要突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又要强化对城乡规划建设、发展区域经济、做好群众工作、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增强实际工作能力。要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大选派乡镇党委书记到上级机关、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的力度。56.培养后备力量。要重视乡镇领导班子和乡镇党委书记后备队伍建设。县(市、区)党委要结合本地实际,遴选、储备一批乡镇党委书记后备人选,进行重点培养,实行动态管理。有计划地选派省、市、县机关部门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加大从村党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力度,注重从选调生中培养乡镇领导干部。注意把选派省市机关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和从基层培养选拔干部结合起来,形成年轻干部到基层去、优秀干部从基层来的导向。7.完善考核办法。制定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乡镇党委书记考核评价办法。针对不同乡镇的经济社会状况、资源环境、产业特点、工作基础等要素,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及其权重,规范“一票否决”事项,增加群众意见在考核中的比重,注重考核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引导乡镇党委书记抓大事、干实事。细化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项目,增强乡镇党委书记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自觉性。推行乡镇党委书记“双述双评”制度,由乡镇党委书记定期就抓党建促发展情况向基层干部群众和县委进行专项述职,并接受评议。注重考核结果在乡镇党委书记管理工作中的运用。8.严格管理监督。加强对乡镇党委书记履行职责的规范和约束,探索完善乡镇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监督分开的制度和办法。健全乡镇党委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大额资金支出、重点项目建设等重要事项须经乡镇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强化对乡镇党委书记6的日常监督,实行乡镇党委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作风建设,注重解决部分乡镇党委书记思想浮躁、工作不实、急功近利、“走读”等问题。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对乡镇党委书记考核、考察时要注意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意见。对履行职责不到位、作风不实、群众有意见的,要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对工作不负责任、廉洁自律不严格、群众反映突出的,要及时予以调整;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9.注重关心爱护。注重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乡镇党委书记,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县委书记每年至少分别与乡镇党委书记谈话1次,市委组织部部长也要注意与乡镇党委书记谈心谈话。及时了解乡镇党委书记思想、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注重培育树立乡镇党委书记先进典型,开展优秀乡镇党委书记评选表彰活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研究设立边远艰苦乡镇工作补贴,按乡镇艰苦边远程度、在乡镇工作时间和所任职务等适当拉开收入差距。10.拓宽使用渠道。把优秀乡镇党委书记作为选拔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市级部门班子成员、省级机关处室副职人员的重要来源,从2011年起,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乡镇党委书记经历的要逐步达到50%,省直机关处室副职人员和省辖市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乡镇党委书记经历的人员要有一定数量。县7(市、区)中心镇或人口规模较大、工作任务重、相对全县处于重要位置乡镇的党委书记,可在规定职数内由县委常委兼任。11.落实管理责任。省、市、县要高度重视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各省(区、市)要研究制定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市(地、州)党委要把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摆上重要日程,研究重大事项,细化落实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县(市、区)党委要担负起抓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认真履行对乡镇党委书记实行重点管理的各项职责。12.重视支持乡镇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乡镇转变职能、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大力支持乡镇党委、政府开展工作。加大乡镇党政机构和站所的整合力度,增强乡镇统筹协调和整体服务功能。乡镇站所要接受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单位负责人的任免和考核,要充分听取乡镇党委的意见。进一步简政放权,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按便民原则委托乡镇办理,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加大对乡镇的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在财政预算、经费核拨等方面重点向乡镇倾斜。
本文标题:《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19号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83996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