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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概论讲义第十章建设项目管理土木工程概论讲义第十章:建设项目管理第一节:建设程序与建设法规:建设程序、法规第二节:项目的招投标与承包:招投标、承发包第三节:工程项目管理:任务、发展第四节:建设监理:我国建设监理、监理的范围依据及内容授课内容:重点难点:1.招投标的概念;2.我国建筑业相关的法规。3.项目的招投标与承包土木工程概论讲义定义:建设项目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是指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用系统工程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对建设项目生命周期内的所有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项目决策、设计、设备询价、施工、签证、验收等系统运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以达到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工期、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第十章:建设项目管理建设项目管理是以建设项目目标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为核心的管理活动。土木工程概论讲义一、建设程序与建设法规第十章:建设项目管理(一)建设程序1.定义: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国家按照项目建设的客观规律制定的,从设想、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2.三个发展时期:投资决策、建设实施、交付使用。土木工程概论讲义一、建设程序与建设法规第十章:建设项目管理(一)建设程序3.阶段:按现行规定我国一般大中型及限额以上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提出项目建议书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3)建设项目决策4)编制设计文件5)施工前各项准备6)组织施工7)验收合格后正式投产交付使用8)进行项目后评价土木工程概论讲义一、建设程序与建设法规第十章:建设项目管理(一)建设程序长远计划五年计划预备项目计划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设计工作建设准备施工安装生产准备竣工验收生产运营项目后评价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决算土木工程概论讲义一、建设程序与建设法规第十章:建设项目管理(二)建设法规1.建设法规的基本概念1)定义:建设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2)对象: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是建设关系,也就是发生的各种建设活动中的社会关系。土木工程概论讲义一、建设程序与建设法规第十章:建设项目管理(二)建设法规1.建设法规的基本概念3)内容:(1)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2)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3)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关系(4)三种关系之间的联系:三者间相互联系,又各具有自身属性.土木工程概论讲义一、建设程序与建设法规第十章:建设项目管理(二)建设法规2.我国建设法规体系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调整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及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目的:在于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和进行城市建没。于1989年12月26日公布,自1990年4月1日起施行。土木工程概论讲义一、建设程序与建设法规第十章:建设项目管理(二)建设法规2.我国建设法规体系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调整城市房地产业和各项房地产经营活动及其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城市房地产所有人、经营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于1994年7月5日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土木工程概论讲义一、建设程序与建设法规第十章:建设项目管理(二)建设法规2.我国建设法规体系3)《建筑法》:是指国家制定的并由国家强制保证实施的,调整在建设中发生的建设管理关系,以及与建设管理关系密切联系的建设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997年11月1日通过,1998年3月1日起执行土木工程概论讲义一、建设程序与建设法规第十章:建设项目管理(二)建设法规2.我国建设法规体系4)《市政公用事业法》:是调整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建设管理活动及其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的统一管理,保证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发挥城市多功能的作用。土木工程概论讲义一、建设程序与建设法规第十章:建设项目管理(二)建设法规2.我国建设法规体系5)《工程设计法》:是调整工程设计的资质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及制定设计文件全过程活动及其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立法目的:在于加强工程设计的管理,提高工程设计水平。土木工程概论讲义一、建设程序与建设法规第十章:建设项目管理(二)建设法规2.我国建设法规体系6)《住宅法》:是调整城乡住宅的所有权、建设、资金与融通、优惠、买卖与租赁、管理与维修等活动及其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享有住房的权利,保证住宅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住宅建设发展,不断改善公民的住房条件和提高居住水平。土木工程概论讲义一、建设程序与建设法规第十章:建设项目管理(二)建设法规2.我国建设法规体系7)《风景名胜区法》:是调整人们在保护、利用、开发和管理风景名胜资源各项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风景名胜区的管理、保护、利用和开发。土木工程概论讲义一、建设程序与建设法规第十章:建设项目管理(二)建设法规2.我国建设法规体系8)《村镇建设法》:是调整村序、集镇在规划综合开发、设计、施工、公用基础设施、住宅和环境管理等项活动及其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村镇建设管理,不断改善村镇的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村镇的建设。土木工程概论讲义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与承包第十章:建设项目管理(一)工程项目招投标1.招投标介绍:1)概念:(1)标:是指发标单位标明项目的内容、条件、工程量、质量、工期、标准等的要求,以及不公开的工程价格(标底)。(2)招标:是指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将建设项目的内容和要求以文件形式标明招引项目承包单位(承包商)来报价(投标),经比较选择理想承包单位并达成协议的活动。(3)投标:是指承包商向招标单位提出承包该工程项目的价格和条件供招标单位选择以获得承包权的活动。土木工程概论讲义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与承包第十章:建设项目管理(一)工程项目招投标1.招投标介绍:1)概念:(4)标底:是建设项目造价的表现形式之一。其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中介机构代理编制,并经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招投标办公室)核准审定最终形成发包价格。(5)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是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计算工程造价的资料按一定的计算程序计算工程造价或服务费用,在此基础上考虑投标策略及各种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然后提出投标报价。土木工程概论讲义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与承包第十章:建设项目管理(一)工程项目招投标1.招投标介绍:2)招投标的适用范围:前期阶段: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等建设阶段:勘测设计、工程施工、技术培训、试生产等由于这两个阶段的工作性质有很大差异,实际工作中往往分别进行招投标,也有实行全过程招投标的。土木工程概论讲义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与承包第十章:建设项目管理(一)工程项目招投标2.项目招标方式:1)公开招标通过登载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发布招标公告,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施工企业都可自愿参加投标。公开招标使招标单位(业主)在众多的投标单位中选择报价合理,工期短、质量好、信誉高的施工企业承包,达到招标的目的。土木工程概论讲义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与承包第十章:建设项目管理(一)工程项目招投标2.项目招标方式:2)邀请投标邀请投标是由招标单位根据自己了解的或他人介绍的承包企业,发给邀请信,请他们参加某项工程投标。被邀请的单位数目一般为3—7家。采用邀请投标,招标单位对被邀请的承包企业一般较为了解,因此被邀请的单位数目不宜过多,以免浪费投标单位的人力和物力。土木工程概论讲义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与承包第十章:建设项目管理(一)工程项目招投标2.项目招标方式:3)议标议标是工程招标的一种形式。由建没单位挑选一个或多个施工企业,或对不宜公开招标的特殊工程,采用协商的方法确定施工承包单位,为议标。土木工程概论讲义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与承包第十章:建设项目管理(二)土木工程市场的承发包1.概念:1)承发包:是承包方和发包方之间的一种商业行为。发包是订货,即订购商品;承包则是接受订货生产并按规定供货。特点:承发包的特点是先承接订购、后生产交货,是一种期货交易。2)发包方与承包方:订购商品或委托任务并负责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发包方;接受订货或委托并负责完成任务从而取得报酬的一方称承包方。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经济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应通过经济合同予以明确。3)招标承包制:在我国经常把招标投标与承发包合称为招标承包制。土木工程概论讲义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与承包第十章:建设项目管理(二)土木工程市场的承发包2.在国内建筑市场上常见的承发包方式为:1).施工总承包这是目前国内应用最广的一种建筑工程承包模式。设计和施工由不同的单位完成。一般是业主委托一个设计单位,建筑师和工程师对项目进行设计。设计完成或接近完成时,业主找一个承建商,按照设计单位完成的设计进行施工。承建商一般将项目分包给不同的专业分包商。施工过程中,业主在设计单位协助下或者另清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督,确保承建商按图样和技术条款施工。土木工程概论讲义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与承包第十章:建设项目管理(二)土木工程市场的承发包2.在国内建筑市场上常见的承发包方式为:2).设计—施工总承包这种承包模式在《建筑法》第24条已有所体现“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其中的一项或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土木工程概论讲义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与承包第十章:建设项目管理(二)土木工程市场的承发包2.在国内建筑市场上常见的承发包方式为:3).PM(ProjectManagement)PM是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开始逐步在美国、西德和法国等国家广泛应用的国际通用的项目管理模式。该模式是指项目业主聘请一家公司代表业主进行整个项目过程的管理,这家公司在项目中被称为“项目管理承包商”(ProjectManagementContractor),简称为PMC。PMC作为业主的代表或业主的延伸,帮助业主在项目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项目定义、计划、融资方案,以及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整个实施过程中有效的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保证项目的成功实施,达到项目寿命期技术和经济指标最优化。土木工程概论讲义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与承包第十章:建设项目管理(二)土木工程市场的承发包2.在国内建筑市场上常见的承发包方式为:3).PM(ProjectManagement)这种模式特点是:1)PMC为业主提供咨询,在工作中代表业主的利益。它与业主是合同关系,与分包商和设计单位只有指令关系,没有合同关系。2)PM是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实现三大目标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3)PMC单位可以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实施三大控制,但不实际参与设计活动和施工活动,所以PM工作一般都由咨询公司承担。土木工程概论讲义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与承包第十章:建设项目管理(二)土木工程市场的承发包2.在国内建筑市场上常见的承发包方式为:4).CM(constructionManagement)模式:CM模式是由业主委托CM单位,以一个承包商的身份,采取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即Fast—Track的生产组织方式来进行施工管理,直接指挥施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设计活动,而它与业主的合同通常采用“成本加利润”的方式。有两种不同的形式:①CM/Ageney(代理型CM),CM单位纯粹是业主的代理人,不负责
本文标题:《土木概论》第十建设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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