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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血站基本标准》实施细则项目标准标准分专业科室设置(30分)科室设置应满足下列功能需求:1、献血管理:无偿献血的宣传、教育,献血档案建立等;32、体检采血:献血者健康检查和血液采集;43、检验:血液检验;54、成分血制备:血液成分制备;45、贮血发血:血液贮存、发放;36、消毒供应:器材消毒、供应等;37、质量控制:原辅材料、血液及其成分、工艺流程等进行质量监控;58、信息管理:统计、科技档案、图书、情报资料、计算机等。3人员配置(40分)人员和采血量的比例9、卫生技术人员数与年采供血量参考比例:年采供血量(升)卫生技术人员数(人)2000以下12-202000-1000020-7010000-2000070-12020000-40000120-20040000以上200以上6卫生技术人员的比例10、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75%以上;611、高级、中级、初级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与功能和任务相适应,参考比例为:(1)高级卫生技术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以上;(2)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30%以上;(3)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65%以下。4管理人员要求12、血液中心主任应具有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中心血站站长应具有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基层血站站长应具有中等专科学校医学专业以上学历;熟悉血站业务,胜任本职工作;413、其他管理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熟悉相关业务,胜任本职工作。4技术人员上岗要求14、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515、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516、患有经血传播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采血、供血、血液成分制备等相关业务。6建筑和设施(100分)业务部门建筑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参考比例为:17、年采供血量(升)业务部门建筑面积(m2)2000以下500以上2000~100001000~200010000~200001500~300020000~400003000~450040000以上4500以上10卫生学要求18、血站站址应远离污染源;519、业务工作区域与行政等其他区域分开;620、业务工作区域内非污染区与污染区分开;621、业务科室的布局符合工艺流程,不交叉、不逆行,做到人流、物流分开;8222、各业务科室应有专门的工作室并达到;(1)室内地面、墙面平整,无缝隙、霉斑及脱落凹陷;(2)照明、采暖、降温、通风良好;(3)能防止动物、昆虫进入;1023、具有100级洁净间(台)设施;524、献血者休息场所应安全、卫生、便利。6库房基本要求25、有足够的空间;526、有防火、防盗,防尘,防蚊蝇、防鼠设施;427、通风良好,能达到防潮、防霉变;428、原辅材料应在专用库房储存;329、不同品种、规格、批号的物品应分开存放;530、合格、不合格、待检等物品应分别存放并有明显识别标记。5辅助设施要求31、备有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632、通讯、给排水、消防等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633、具有计算机管理设施。6设备(120分)设备管理要求34、按《血站基本标准》要求配备仪器设备;1535、建立设备管理组织及管理制度;1036、购置大型、精密设备须经过论证;437、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进货有验收制度;438、大型、精密仪器须建立完整档案,包括产品性能说明书、图纸、合格证及零配件;到货安装、调试及性能鉴定记录、使用说明或操作规程;539、操作人员使用前须经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540、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并有记录;641、高压蒸汽灭菌器有压力、温度、时间、灭菌指示,及定期检查校准并有记录;642、成分制备用离心机有转速、定时、温度显示,及定期检查、校正并有记录;643、血液冷藏箱、低温冰箱、血小板保存箱有高、低温报警装置及温度自动记录(或人工定时测温并详细记录);有定期化霜、清洁消毒措施;定期检查并有记录;844、洁净室或洁净台定期作尘埃计数、菌落计数、风速及噪音测定并有记录。4采血车和采血室要求45、备有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宣传设施;646、采血环境符合规定要求,有清洁卫生和消毒措施;547、有能及时、可靠的与所属血站联络的通讯设备;448、有洗手、照明及供电设备;549、血液的采集和保存符合规定的要求;650、废弃物应装箱(袋)密封,按规定进行处理。6计量管理要求:51、建立计量管理组织,有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关制度和规定;652、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453、对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须定期由计量检定部门进行校验,并有校验合格证。5血站业务管理(360分)献血管理54、血站不得采集原料血浆;﹝★﹞855、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活动,有设备,有资料;656、献血后核发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作的《无偿献血证》;对此证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10357、跨辖区采供血,须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向供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跨辖区采供血;﹝★﹞658、制定并落实本地区年、月、周采供血计划,保障医院用血需要;659、非计划自愿无偿献血达到50%以上;1060、制定本地区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采供血预案;561、对下列供血者分别建立特种档案,做到随时可以联系:①Rh(-)血型供血者;②用作抗体检查的标准细胞者。5体检检验的基本要求62、献血者体检必须严格执行《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并认真填写《健康情况征询表》;563、检验项目要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464、检验HBsAg、HIV、HCV及梅毒等所使用的诊断试剂,须有生产单位名称﹑生产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经国家批批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865、硫酸铜比重液使用前须进行校准;466、血液采集须做血液初、复检,合格后方能发临床输用;﹝★﹞867、ABO血型检验须做正反定型、Rho定型。血型定型准确率要求达到100%(亚型除外)。所用定型试剂须有生产单位名称﹑生产批准文号,经国家批批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468、血液检验须每次进行室内质控;669、献血者血液化验初复检不得用同一试剂厂生产的试剂,同一标本的初复检化验不得由同一人进行;670、血液检验项目须参加国家或省级室间质量评估并成绩合格;671、体检、检验均有完整记录,发出的报告无差错;472、对献血者个人隐私有保密措施,对检验项目异常者应按规定通知献血者。473、血液检验(复检)的全血标本的保存期应当在全血有效期内,血清标本的保存期应在全血有效期满后半年;6血液采集的基本要求:74、血液采集应符合无菌操作规程;575、采血人员须注意个人卫生,着装符合要求,工作时不佩带首饰,并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Ⅱ类环境的医护人员手的卫生标准;576、固定采血点(屋)环境空气培养(静态)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Ⅲ类标准;577、用于采集血液标本及全血所使用的一次性注射器、塑料采血袋必须有生产单位名称和批准文号[国药器监(准)字],并在有效期内使用;﹙★﹚878、采血器材须放置在清洁干燥的环境中,采血前应检查有无漏液、混浊、霉点或异物;579、采血过程中注意轻轻摇血,以保证血液和保养液混合均匀;480、年采血一针率在99%以上;581、采血少量、多量及凝块等废血率控制在1%以下;482、备有献血反应观察床和急救药品,有专职医生负责采血监护,并有献血反应记录;683、血袋内血液容量误差在±10%以内;484、血袋热合处无漏血。4成分血制备的基本要求85、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有执行情况检查记录;686、工作人员须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不佩带首饰,并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II类环境的医护人员手的卫生标准;87、制备成分血的全血无凝块及溶血;5588、制备血小板应在采血后6小时内进行;589、血小板制备温度为22±2℃,(制备后红细胞立即在4-6℃条件下贮存);5490、冷沉淀制备温度为0℃;591、其他血液成分在4-10℃条件下离心制备;592、制备新鲜冰冻血浆时,抗凝剂为CPD、CP2D、CPDA-1的血液应在8小时内分离并速冻;抗凝剂为ACD的血液应在6小时内分离并速冻;693、特殊需要开放分离血液成分的,必须在100级洁净间(台)操作;594、成分血制备报表无差错,交库记录与成品数量相符;5贮血、发血的基本要求95、全血和成分血标签齐全,包装合格;696、交库记录无差错;497、血液待检库与合格血库隔离分开;498、贮血冰箱报警装置完好,温度记录完整;499、血液贮存应按品种、规格、血型、采血日期分别存放;4100、全血及成分血贮存条件应符合要求:①血小板贮存在20—24℃,并震荡保存;②冰冻红细胞贮存在-65℃以下;③全血及其他红细胞类成分贮放在2--6℃;④新鲜冰冻血浆贮存在-18℃以下;⑤冷沉淀贮存在-18℃以下;5101、全血及成分血标签应具有如下内容:①血站名称及其执业许可证号;②献血者姓名(或条码)、血型;③血液品种、规格;④采血日期;⑤有效期;⑥血袋编号(或条码);⑦贮存条件;7102、出入库日报当天结清并无差错;4103、月报与日报相符,帐、物相符;4104、发出的全血、成分血均有完整记录,能追踪到每一位献血者;4105、发出的血液收回后不得再次发出;4106、贮血发血室24小时值班;4107、发血室有专用电话;3108、送(取)血途中必须保持各种成分温度要求,并定期做温度监控;5109、送血量占总供血量的70%以上;4110、供应的全血、成分血均在有效期内;5111、报废血液有数量、原因记录。过期报废血率控制在1%以下。4112、红细胞分离率要求:血液中心70%,中心血站50%,血站30%。5信息管理的基本要求113、血源、采供血和检测的原始记录必须保存十年;4114、要及时做好业务统计报表工作,能正确反映实际情况;6115、能真实、完整、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工作记录,操作者要签署全名;6116、采供血工作中的质量问题能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8117、须建立业务资料档案,各种业务资料、记录须设专人管理,并能追踪查询和检索;65血站开展的服务项目118、血站可提供下列主要品种:(1)全血;(2)新鲜冰冻血浆或冰冻血浆;(3)单采新鲜冰冻血浆;(4)浓缩红细胞;(5)浓缩少白红细胞;(6)悬浮红细胞;(7)悬浮少白细胞红细胞;(8)洗涤红细胞;(9)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10)浓缩血小板;(11)单采血小板;(12)单采少白细胞血小板;(13)单采粒细胞;(14)冷沉淀。9119、血站除按照注册登记的项目、内容、范围、开展采供血之外,还可开展以下输血相关服务:(1)疑难血型鉴定及配血;(2)红细胞血型系统的检查;(3)新生儿溶血病检查;(4)Rh(-)患者配血;(5)协助开展自体输血;(6)开展输血技术咨询;(7)协助调查处理输血反应和事故。7120、有条件的单位,可开展下列工作:(1)白细胞血型系统的检查;(2)血小板血型系统的检查;(3)治疗性单采及置换;(4)组织器官移植配型;(5)亲子鉴定;(6)输血相关科研和教学工作;6制度管理(120分)121、职工守则;3122、各科室工作制度;10123、职工培训及继续教育制度;44124、工作环节交接制度;125、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制度;4126、献血不良反应处理制度;4127、AIDS登记及报告制度;3128、血液标本留样保存管理制度;4129、差错登记、报告和处理制度;4130、血液包装、贮存、运输、发放制度;5131、血液报废制度;2132、站内感染监控制度;3133、仪器设备采购、使用、维护、报废制度;3134、器材、试剂采购管理制度;4135、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制度;3136、衡器、量器计量管理和检定制度;3137、污物处理制度;56138、库房管理制度;3139、技术档案归档管理制度;4140、科研管理制度;4141、安全制度;3142、财务管理制、财务审计制
本文标题:《基本标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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