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贸易 > 资产评估/会计 > 黄岛区贸促会财务管理制度
黄岛区贸促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机关财务行为,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根据区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增收节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统筹兼顾;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及时编制月报和年报,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管理。第二章收入管理第三条根据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国库集中支付要求,所有非税收入按要求全部上缴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预算统一追加经费指标,列入年度部门预决算。各项收入(经常性预算、专项资金及行政性收费收入等)一律由区财政国库单一账户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第三章支出管理第四条各项支出按照区财政局要求严格按程序审批使用。预算经费必须按区财政局批准的预算指标和用款计划执行,坚持“先批后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第五条各项支出原则上实行预案申报、及时结算、严格审批的制度。各项公务消费原则上不允许签单,特殊情况需要签单的实行“谁签单、谁负责及时结算”的原则。各项费用支出结算报账时间原则上实行当月结报,特殊情况可按季结报,不得超过3个月更不得跨年度。第六条严格实行审批报销制度,即各项费用支出必须先由侨联主席审核、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后,支付会计方可办理支付。对大额资金使用还应当按照相应审批权限由分管领导、侨联主席审批。第七条费用开支报销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单位经费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二)各种原始凭证(发票、账单、合同)等合法;(三)原始凭证所有内容完整、真实、要素齐全;(四)原始凭证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并说明支出用途,有经费申请的大额支出附有关领导批示件等。第八条各项费用支出实行非现金结算制度。机关经费支出程序严格执行黄岛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方案文件规定,在规定的用款计划额度内,办理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严格实行公务卡及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不超过定额,除交通费、通讯费等,一般实行公务卡报销,现金报销原则上不超过500元,超过限额部分,通过支票等转账方式支付。机关工作人员要用公务卡进行公务结算,包括办公用品、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000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用公务卡进行结算后,要妥善保留相应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银行卡签购单及消费小票,并及时向财务申请办理报销结算手续。第九条严格控制无预算的支出,如遇当年必须开展的工作任务或者必须开支的经费,但年度财政预算未安排的,各责任人应事先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一把手批准后,由财务科向区财政局申请追加经费或调整预算项目,待区财政批准追加用款指标或调整预算项目后,才能开支。第十条规范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及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支付会计必须严格对应预算指标办理支付业务;凡没有预算指标(经费来源)或者超预算的开支,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谁落实资金”的原则,无资金来源的一律不予办理支付。第十一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大型办公用品及设备购置、印刷打印资料、横幅标语宣传版面制作、维修(护)、会议、培训学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交通工具购置、房屋建筑工程等一律按招投标、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规程办理。未按程序办理或手续不全的,财务科一律不予受理。第十二条购买办公用品,需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办公室主任汇总后经分管领导同意,报主席批准,由办公室统一购买,集中保管,并建立领取登记手续。未经批准擅自购买者,一律不予报销。第十三条公务接待费实行清单报销制度,附发票、接待清单、接待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方可报销;会议费实行一会一结算,实行清单报销制度,附会议通知、参会人员名单、发票方可报销,按规定应报批会议附批复文件;出国出境费用报销附有关批文,按标准报销费用。第十四条按照区财政文件,除现有机关正常发放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外,不得擅自发放奖金、补助、特殊岗位津补贴、中心工作和各类临时性办公室补助。
本文标题:黄岛区贸促会财务管理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85064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