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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Z90019—2011车辆识别代号(VIN)编制规则技术中心2012年7月2更改记录单序号更改页码更改内容更改理由更改人日期3主要内容一、车辆识别代号VIN的意义及作用二、车辆识别代号VIN的历史三、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的管理程序四、Q/ZZ90019-2011与Q/ZZ00019-2009主要区别4五、车辆识别代号VIN编制规则示意图六、车辆识别代号(VIN)编制规则的主要内容七、车辆识别代号(VIN)打刻规则八、检验位的计算九、车辆标牌的固定位置十、Q/ZZ90019历年使用版本一、车辆识别代号VIN的意义及作用1.车辆识别代号VIN—VehicleIdentficationNumber,是车辆的身份证明,其意义和作用与人的身份证类似。VIN号与车辆是一一对应的,且在全世界保证30年的唯一性,因此它是公安机关对车辆事故调查及责任追查有效措施之一,也是打击车辆非法组装、非法进口的有效措施之一。52.VIN编制方法是国际上通行的车辆编码方法,已被世界上几十个国家采用,基本格式都按国际标准ISO3779的规定编制,车辆识别代号VIN共17位,分3部分,前3位是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中间6位是车辆说明部(VDS)、最后8位是车辆指示部分(VIS),且每部分内容各国都基本一致。各个国家或地区都根据自己的管理需要对在本国注册车辆使用VIN制定出专门的法规进行具体的规范,如我国的GB16735、美国的联邦法规49CFR567、欧洲经济共6同体技术指令76/114/EEC等。同时各国家车辆主管部门都要求国内车辆制造企业编制更为详尽的企业VIN编制规则标准,对每位都要有详细描述并给出具体的数字或字母代码。3.车辆识别代号(VIN)具有全球通用性,最大限度的信息承载性和可检索性,已成为全世界识别车辆唯一准确的“身份证”,它将伴随车辆的注册、保险、年检、保养、修理直至回收报废。在汽车召回管理制度中,VIN是判断7车辆缺陷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它,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车主投诉记录判断在某批次车辆上是否可能存在缺陷。汽车制造商也可以通过分析,找到存在缺陷的车辆VIN码范围,进而有针对性的实施召回。因此,车主在向主管部门和制造商投诉车辆缺陷时一定要准确描述VIN代码。车辆管理部门通过对VIN码的统一管理,能够实现车辆管理的规范化,保证车辆登记状况的准确性,使车辆年检和报废管理体系更加完善。84.一般在以下几个地方您能够很方便地找到VIN代码:1)汽车仪表板的左上方,通过风挡玻璃可以清楚地看到(乘用车);2)汽车右侧前部车架外表面(商用车)。3)机动车行驶证上,新的行驶证在“车架号”一栏一般都打印VIN码;4)车辆标牌上;9二、车辆识别代号VIN的历史•VIN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49年。但1949到1981年之间,标准一直处于变换中。比如:1965-1969年的VIN只有9位,当生产量超过1百万之后采用10位;1970-1980年的VIN则固定为10位。现行的17位汽车识别码始于1981年,随着ISO3779:1983《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内容与构成》、ISO4030:1983《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位置与固定》、ISO3780:1983《世界制10造厂识别代号(WMI)》三项国际标准于1983年颁布实施,17位VIN代码在全世界范围内正式实施。•我国于1997年制定出有关车辆识别代号(VIN)的标准,即GB/T16735《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位置与固定》、GB/T16736《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内容与构成》、GB/T16736《道路车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并要求各汽车制造厂于1999初制定各自的辆识别代号(VIN)管理规则标准,在全国范围11内实施VIN管理。我公司按照国家标准要求于1999年2月1日发布实施第一版企业标准Q/ZZ00019-1999《车辆识别代号(VIN)编制规则》。12三、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的管理程序1.WMI代号第一位字码是由国际代理机构(由ISO指定)美国汽车工程师协会(SAE)分配的、用以标明一个地理区域的一个字母或数字字码:1~5—北美;S~Z—欧洲;A~H—非洲;J~R—亚洲;6及7—大洋洲;8、9和0—南美。132.WMI代号第二位字码是由国际代理机构分配的、用以标明一个特定地区的一个国家的一个字母或数字字码,并与第一位的组合保证国家识别标志的唯一性。例如:10~19—美国;1A~1Z—美国;2A~2W—加拿大;W0~W9—德国;WA~WZ—德国;3A~3W—墨西哥;L0~L9—中国;LA~LZ—中国,等等。143.WMI代号第三位字码是由国家机构指定、用以标明一个特定制造厂的一个字母或数字字码,并与第一位、第二位的组合保证制造厂识别标志的唯一性。如我公司的LZZ、LZK。4.我公司于1999年2月1日发布实施第一版企业标准QZZ00019-1999《车辆识别代号(VIN)编制规则》。当时包括济南汽车制造厂、四川汽车制造厂、陕西汽车制造厂及长征汽车制造厂,经申请国家批准我公司15六个制造厂识别号WMI,即LZZ、LZF、LZG、LZK、LZT、LZV。2001年LZF划给四川汽车制造厂,LZG划给陕西汽车制造厂,LZT划给长征汽车制造厂,中国重汽可使用LZZ、LZK、LZV。2003年又将LZV划给华沃。16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目前我公司可使用LZZ、LZK分别表示载货类汽车和客车。•LFP—一汽集团LSV—上海大众LFV—一汽大众1G6—美国通用LGB—东风集团1LN—美国福特LDC—神龙富康LEN—北京吉普LHG—广州本田LHB—北汽福田LKD—哈飞汽车LS5—长安汽车17四、Q/ZZ90019-2011与Q/ZZ00019-2009主要区别•—根据国家《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标准代号由“QZZ00019”改为“Q/ZZ90019”;•—表1中增加HOWO牌平头双排驾驶室代码“D”及HOWO牌长头单排驾驶室代码“C”;•—表1中“平头单排驾驶室”改为“平头单排(含排半)驾驶室”;18•—表1中去除“不带驾驶室货车底盘”及部分“双牌驾驶室”代码;•—表1中斯达—斯太尔牌增加“长头单排(含排半)驾驶室”及“半边偏置平头驾驶室”代码;•—表1中增加威泺牌“长头单排(含排半)驾驶室”及“半边偏置平头驾驶室”代码;•—表1中增加豪瀚牌“平头单排(含排半)驾驶室”代码;19•—表3增加小吨位“驱动形式和总质量”代码,并调整部分“驱动形式和总质量”代码;•—表6中增加并调整较小功率发动机功率代码;•—表7中增加液压制动代码;•—增加一种载货类汽车的车辆标牌固定位置(本标准的第6章)。20五、车辆识别代号VIN编制规则示意图车辆识别代号(VIN)由三部分组成(如图1所示):第一部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第三部分,车辆指示部分(VIS)。21示意图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世界制造厂识别号车辆特征说明部分车辆指示部分WMIVDSVIS地理区域代号包括亚洲、欧洲、南美、北美、非洲、大洋洲,亚洲为J~R。国别代号,中国为L0~L9;LA~LZ。制造厂代号,我公司为LZZ和LZK。车辆品牌、系列及驾驶室类型(或车身特征)代码。车辆类型、货厢(或车身)特征及发动机(或电动机)布置代码。底盘类型及车辆主参数代码。载货类汽车用驱动型式和汽车总质量表示;客车用驱动型式和总长度表示;挂车用挂车轴数及总质量表示。发动机(电动机)功率范围及燃料类型代码。车辆轴距和制动系统代码。表示检验位。车辆生产年份代码。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装配厂代码。生产顺序号(流水号),必须是数字。22六、车辆识别代号(VIN)编制规则的主要内容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⑾⑿⒀⒁⒂⒃⒄制造厂识别代号LZZLZK车辆品牌、驾驶室类型或车身类型(客车)车辆类型及货厢特征或车身特征底盘类型及车辆主参数发动机功率范围轴距和制动系统检验位年份装配厂生产流水号23LZZ适用于载货类汽车、挂车及载货车非完整车辆;LZK适用于客车及客车非完整车辆。24•25•26品牌车身类型代码斯太尔牌客车底盘D黄河牌客车底盘P承载式车身客R半承载式车身客车S豪泺(HOWO)牌承载式车身客车C半承载式车身客车B非承载式车身客车F客车底盘8VDS第一位字码表示车辆的品牌及驾驶室类型(对于客车为车身特征)27VDS第二位字码表示车辆的类型、货厢特征及发动机(或电动机)布置。车辆类型按GB/T3730.1及GB/T17350规定划分。具体规定见表2。28VDS第三位字码表示底盘类型及车辆主参数对于载货类汽车及其底盘用驱动型式和汽车总质量(吨)表示29对于客车及客车底盘,用驱动型式和车辆总长度(米)表示,车辆总长度(米)精确到个位,修约规则按GB/T8170。具体规定见表4。30对于挂车用挂车轴数及总质量(吨)表示,总质量(吨)精确到个位,修约规则按GB/T8170。具体规定见表5。31VDS第四位字码表示发动机(或电动机)功率范围、燃料类型等,对无动力装置车辆,填写字母Z占位。发动机(或电动机)功率精确到个位,修约规则按GB/T8170。具体规定见表6。32VDS第五位字码表示车辆轴距和制动系统。对二轴和三轴汽车,指一、二轴中心线距离(双转向前轴的6×2车,指二、三轴中心线距离);对四轴汽车,指二、三轴中心线距离;四轴以上汽车,指间距最长的相邻两轴中心线距离;对半挂车,指牵引销中心线到第一轴中心线距离。轴距(米)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修约规则按GB/T8170。具体规定见表7。33VDS第六位字码表示检验位。检验位可为0—9中任一数字或字母“X”,其作用是核对VIN记录的准确性。制造厂在确定了VIN的其它十六位字码后,检验位应由以下方法计算得出。a)VIN中的数字和字母对应值如表8、表9所示:34b)按表10给VIN中的每一位指定一个加权系数。c)将检验位之外的16位每一位的加权系数乘以此位数字或字母的对应值,再将各乘积相加,求得的和被11除。d)除得的余数即为检验位,如果余数是10,检验位应为字母X。检验位的计算和确定过程的示例见附录A。35第三部分(VIS)——车辆指示部分由八位字码组成,根据GB16735要求,每位字码规定如下:VIS第一位字码表示车辆生产年份,见表11。36VIS第二位字码表示装配厂,见表12。VIS第三~八位字码表示生产顺序号(流水号),必须是数字。37七、车辆识别代号(VIN)打刻规则•1.打刻部门•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完整车辆和非完整车辆,由最后阶段装配厂负责打刻车辆识别代号(VIN)。•2.VIN代号的打刻位置•2.1VIN代号的打刻位置应符合GB7258和GB16735的规定。•2.2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完整车辆和非完38整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打刻在右侧前部车架外表面,打刻位置应易见且易于拓印。车辆识别代号(VIN)打刻具体位置由设计部门规定且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车辆识别代号(VIN)应标示在产品标牌上。•2.3利用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非完整车辆经改装生产的车辆,应保留非完整车辆制造厂所规定的车辆识别代号,并将原车的识别代号标示在产品标牌上,还应在随车文件中对车辆识别代号(VIN)的打刻位置加以说明。39•2.4(VIN)一经打刻不允许更改、变动。同一辆机动车其车辆识别代号(VIN)打刻位置附近,不允许打刻整车型号、出厂编号或其它编号。同一辆机动车标识的识别代号内容应相同。•3.车辆识别代号(VIN)的字体高度要求•按照GB16735的规定及我公司产品情况,直接打刻在汽车和挂车的某个部件上时,字高为10mm,深度不小于0.3mm;其它情况字高至少应为4mm高。40•4.车辆识别代号(VIN)的打刻打刻车辆识别代号(VIN)时,相邻两字符之间不能再插入一个同样规格的字母或数字,并且在代号的前部及尾部要打刻一个分隔符“★”。•打刻在车辆部件上或标牌上的车辆识别代号(VIN)应尽可能在一行
本文标题:QZZ90019—2011车辆识别代号(VIN)编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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