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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P-F-005物料、成品仓储管理制度第1页;共2页文件编码SMP-F-005颁发部门仓库办公室文件名称物料、成品仓储管理制度起草人及日期部门审核及日期QA审核及日期批准人及日期执行日期版本号分发部门生产部、质量技术部、物料管理部物料、成品仓储管理制度1目的:为防止物料、成品储存过程中出现受潮、变质、污染或发生差错等,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成品的储存管理。3职责:仓库保管员、QA、化验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4内容4.1物料、成品储存库位及期限的确定4.1.1购进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根据其质量标准的规定或包装标示及物料特性,确定其储存条件;成品根据其质量标准的规定确定其储存库位。4.1.2物料入库后,应按照“物料使用期限与复验管理制度(SMP-F-019)”规定确认储存期限。4.2物料、成品的储存4.2.1物料、成品应按其属性分库,液体、固体物料要分开存放,并按品种、规格、批号分区、离地离墙存放。4.2.2整批物料放置应牢固、整齐,批号朝向通道,并不得倒置叠放在垫仓板上,且无明显倾斜;地台板应保持清洁,底部要能通风防潮。4.2.3各种在库储存的物料、成品应有明显的状态标记,合格、不合格、待验的物料分别用绿、红、黄等状态标志牌,并插有货位卡。不合格的物料、成品应分别储存于各自的不合格区域,不得与待验、合格的物料、成品存放在同一区域内。4.2.4咖啡因的储存按“咖啡因管理制度(SMP-F-016)”执行,易燃、易爆品的储存按“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执行。4.2.5仓库分为普通仓库、常温库和阴凉仓库,根据物料或成品的储存要求(SMP-F-015),分别存放在相应的仓库内。4.2.6仓库内货、垛摆放应符合规定和距离。SMP-F-005物料、成品仓储管理制度第2页;共2页1)垛与垛间距不少于20厘米;2)垛与梁间距不少于50厘米;3)垛与墙间距不少于20厘米;4)垛与柱间距不少于10厘米;5)垛与地面间距不少于15厘米;6)为保持库内道路通畅,主要通道宽度不少于150厘米;7)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储存物料的水平间距不少于50厘米。4.2.7物料、成品存放应保证消防设施的通道畅通。4.2.8仓库内物料、成品的码放、搬运应文明作业,严禁野蛮操作。4.2.9各种在库设备、设施、器具、清洁工具等均应定置管理,使用后各就各位,摆放整齐,标志明显。4.2.10库内所有物料、成品的帐、卡、记录表格、单据、状态标记应由专人妥善保存,及时填写记录,帐、卡、物相符。4.3物料、成品储存过程监控4.3.1仓库应保持清洁、干燥,照明、通风等设施及温、湿度控制应符合储存要求。4.3.2每天对储存条件(温度、湿度等)按仓库温湿度监控管理制度管理,并做好记录。4.3.3每天检查物料储存情况,接近复验期的物料应提前至少七个工作日申请复验;储存中发现有异常情况应随时申请复验。
本文标题:SMP-F-005物料成品仓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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