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资本运营 > []生息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基础上的发展
收入及其源泉。庸俗政治经济学[144][(1)]生息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基础上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关系的拜物教化。生息资本是这种拜物教的最充分的表现。庸俗经济学家和庸俗社会主义者论资本利息][XV—891]收入的形式和收入的源泉以最富有拜物教性质的形式表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这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从外表上表现出来的存在,它同潜在的联系以及中介环节是分离的。于是,土地成了地租的源泉,资本成了利润的源泉,劳动成了工资的源泉。现实的颠倒借以表现的歪曲形式,自然会在这种生产方式的当事人的观念中再现出来。这是一种没有想象力的虚构方式,是庸人的宗教。庸俗经济学家——应该把他们同我们所批判的经济学研究者严格区别开来——实际上只是[用政治经济学的语言]翻译了受资本主义生产束缚的资本主义生产承担者的观念、动机等等,在这些观念和动机中,资本主义生产仅仅在其外观上反映出来。他们把这些观念、动机翻译成学理主义的语言,但是他们是从[社会的]统治部分即资本家的立场出发的,因此他们的论述不是素朴的和客观的,而是辩护论的。对必然在这种生产方式的承担者那里产生的庸俗观念的偏狭的和学理主义的表述,同诸如重农学派、亚·斯密、李嘉图这样的政治经济学家渴求理解现象的内部联系的愿望,是极不相同的。然而,在所有这些形式中,最完善的物神是生息资本。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资本的最初起点——货币,以及G—W—G′这个公式,而这个公式已被归结为它的两极G—G′。创造更多货币的货币。这是被缩简成了没有意义的简化式的资本最初的一般公式。土地,或者说自然,是地租即土地所有权的源泉,——这具有充分的拜物教性质。但是,由于把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随意地混淆起来,通常的观念就还有可能求助于自然本身的生产力[来解释地租],而这种生产力借助某种魔术在土地所有者身上人格化了。劳动是工资(即工人在他的产品中所占有的由劳动的特殊社会形式决定的份额)的源泉;劳动是下述事实的源泉:工人用自己的劳动从产品(即从物ന上考察的资本)中为自己购买从事生产的许可权,并在劳动中占有一个源泉,由于有了这个源泉,他的一部分产品才以报酬的形式从这个作为雇主的产品中流回他那里,——这种说法也是够妙的。但是,在这里,通常的观念在如下的限度内还算是符合事实的,即尽管它把劳动同雇佣劳动混淆起来,从而把雇佣劳动的产品即工资同劳动的产品混淆起来,然而对健全的人类理智来说,有一点仍然是清楚的,这就是劳动本身创造它的工资。至于资本,如果就生产过程来进行考察,那末认为它是猎取别人劳动的工具这样一种观念,总是或多或少地保存着。无论把这一点看作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有根据的还是无根据的,——这里总是以资本家和工人的关系为前提,总是指的这种关系。就资本出现在流通过程来说,通常的看法所特别注意的是,它表现为商人资本,这是一种仅仅从事这种业务的资本,所以利润在这里有时用普遍欺诈这个含糊的观念来说明,有时用比较明确的观念来说明,即:商人欺诈产业资本家,就象产业资本家欺诈工人那样,或者说,商人欺诈消费者,就象生产者相互欺诈那样。不管怎样,这里利润是用交换,就是说,用社会关系而不是用物来解释的。相反,在生息资本上物神达到了完善的程度。这是一个已经完成的资本,——因而是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因此,它在一定的期间提供一定的利润。在生息资本的形式上,只剩下了这种规定性,而没有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作媒介。在资本和利润中,还存在着对过去的回忆,尽管由于利润和剩余价值的不同,由于所有资本具有形式单一的利润——一般利润率,资本已经[892]非常模糊不清了,已经变得难以理解和神秘莫测了。在生息资本上,这个自动的物神,自行增殖的价值,创造货币的货币,达到了完善的程度,并且在这个形式上再也看不到它的起源的任何痕迹了。社会关系最终成为物(货币、商品)同它自身的关系。对于利息以及利息与利润的关系,这里不作进一步的研究,对于利润按怎样的比例分为产业利润和利息,这里也不研究。有一点是清楚的,这就是:在资本和利息上,资本作为利息的神秘的、自行创造的源泉,即作为资本自行增长的源泉已达到了完善的程度。正因为如此,照[通常的]观念看来,资本主要存在于这种形式中。这就是真正意义上的资本。既然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体现在货币或商品中——真正说来是体现在货币即商品的转化形式中——的一定价值额提供了一种权力,使人有可能白白地从工人身上榨取一定量的劳动,占有一定的剩余价值,剩余劳动,剩余产品,那末很清楚,货币本身可以作为资本,作为特殊种类的商品出卖,或者说,资本可以在商品或货币的形式上被购买。资本可以作为利润的源泉出卖。通过货币等等,我使另一个人能够占有剩余价值。因此,我取得这个剩余价值的一部分,是很自然的。土地具有价值,是由于它使我能够获得一部分剩余价值,因此我在土地上不过是为借助于土地所获得的这部分剩余价值而支付;同样,我在资本上不过是为借助于资本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而支付。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除了实现剩余价值外,资本的价值还会永恒化,会再生产出来,所以自然而然,货币或商品作为资本出卖时,会在一定时期之后又流回卖者手中,卖者永远不会象转让商品那样转让货币,而是保留自己对货币的所有权。在这种场合,货币或商品不是作为货币或商品出卖,而是作为它的二次方,作为资本,作为自行增殖的货币或商品价值来出卖了。它不仅会自行增长,而且会在总生产过程中把自己保存下来。因此,对于卖者来说,它仍旧是资本,会流回卖者手中。在这里,出卖就在于:一个把它作为生产资本使用的第三者,必须从他只是因有这笔资本而获取的利润中,支付一定的部分给资本所有者。象土地一样,货币是作为创造价值的物贷出的,这个物在这个创造价值的过程中被保存下来,不断地流回,因而也可能流回最初的卖者手中。只是由于流回最初的卖者手中,货币才成为资本。否则,他就是把它作为商品来卖,或是用它作为货币来买了。但是不管怎样,形式就其本身来考察(实际上,货币作为榨取劳动的手段,作为获得剩余价值的手段,是定期转让的)是这样的:物现在表现为资本,资本也表现为单纯的物,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全部结果则表现为物所固有的一种属性;究竟是把货币作为货币支出,还是把货币作为资本贷出,取决于货币所有者,即处在随时可以进行交换的形式上的商品的所有者。这里我们看到的是作为本金的资本和作为果实的资本的关系,资本提供的利润由资本自己的价值来决定,并且资本本身不会因这个过程而消失(这是符合资本的性质的)。由此可以明白,为什么肤浅的批判完全象它想要保存商品而反对货币那样,现在却要用它那改良派的智慧去反对生息资本,同时毫不触动现实的资本主义生产,而只是攻击这种生产的一个结果。这种从资本主义生产的立场出发对于生息资本的反驳,今天竟自诩为“社会主义”,其实这种反驳,作为资本本身的发展因素,例如在十七世纪就已出现,那时,产业资本家还必须首先同当时还比自己强大的旧式高利贷者进行斗争,以夺取自己的地位。[893]作为生息资本的资本,它的充分的物化、颠倒和疯狂,——不过,在生息资本上,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本性,它的疯狂性,只是以最明显的形式表现出来,——就是生“复利”的资本,在这里,资本好象一个摩洛赫,他要求整个世界成为献给他的祭品,然而由于某种神秘的命运,他永远满足不了自己理所当然的、从他的本性产生的要求,总是到处碰壁。货币或商品流回它们的起点即资本家手中,是资本在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中具有特征的运动,这一方面表示现实的形态变化,即商品转化为它的生产条件,生产条件再转化为商品形式:再生产;另一方面又表示形式上的形态变化,即商品转化为货币,货币再转化为商品。最后,这还表示价值的增长,G—W—G′。原有的、但是已在过程中增大了的价值始终保留在同一个资本家手中。改变的只是资本家占有这个价值的形式——或者是货币形式,或者是商品形式,或者是生产过程本身的形式。资本流回到它的起点,在生息资本的场合,取得了一个完全表面的、同现实运动(资本的回流就是这种运动的形式)相分离的形态。A把他的货币不是作为货币,而是作为资本支出。在这里,货币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它不过转手而已。它只是在B手中才实际转化为资本。但对A来说,货币变成资本是由于它从A手中转到了B手中。资本由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实际流回的现象,是对B来说的。而对A来说,流回是在和让渡相同的形式上进行的。货币由B手中再回到A手中。A是贷出货币,而不是支出货币。货币在资本的实际生产过程中的每一次换位,都表示再生产的一个要素:或者是货币转化为劳动,或者是完成的商品转化为货币(生产行为的结束),或者是货币再转化为商品(生产过程的更新,再生产的重复)。在货币作为资本贷出时,就是说,在它不是转化为资本,而是作为资本进入流通时,货币的换位不过表示货币本身的转手。所有权留在贷款人手中,而对货币的支配则转到产业资本家手中。但对贷款人来说,货币转化为资本是从他把货币不是作为货币而是作为资本支出时开始的,即从他把货币交到产业资本家手中开始的。(对贷款人来说,即使他把货币不是贷给产业家,而是贷给浪费者,或者贷给交不起房租的工人,货币也仍然是资本。全部典当业就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诚然,另外一个人把货币转化为资本,但这个行为是在贷款人与借款人发生的行为之外完成的。在这个行为中,这种中介过程消失了,看不见了,不直接包含在内了。这里表现出来的不是货币向资本的实际转化,只是这种转化的毫无内容的形式。正如劳动能力的情况一样,在这里,货币的使用价值就是:货币创造交换价值,创造比它本身所包含的更大的交换价值。货币作为自行增殖的价值贷出,作为商品贷出,不过是作为这样一种商品,它恰恰由于自己的这种属性而同商品本身相区别,从而也具有特殊的让渡形式。资本的起点是商品所有者,货币所有者,简单地说,是资本家。因为资本的起点和终点是一致的,所以资本又流回到资本家手中。但是在这里,资本家是以双重身分存在的:既作为资本所有者,又作为把货币实际转化为资本的产业资本家。事实上,[894]资本是从产业资本家那里流出,然后又流回到他那里,但他仅仅是暂时的所有者。资本家是以双重身分存在的:法律上的和经济上的。因此,资本作为所有物,也就回到法律上的资本家那里,回到非正式的丈夫那里。然而资本的回流(这种回流包含着资本价值的保存,它使资本成为自行保存的和永久化的价值)只是对资本家Ⅱ起中介作用,而不是对资本家Ⅰ起中介作用。因此,资本的回流在这里也不是表现为一系列经济过程的归宿和结果,而是表现为买者和卖者之间的特殊的法律上的交易的结果,这就是,资本在这种场合是被贷出,不是被卖出,即只是暂时让渡。事实上,被卖出的只是它的使用价值,使用价值在这里就在于生产交换价值,提供利润,生产比它本身所包含的价值更多的价值。作为货币,资本并不由于使用而改变。但它是作为货币被付出,也是作为货币再流回。资本流回的形式,取决于它的再生产方式。如果资本作为货币贷出,它就以流动资本的形式流回,流回的量等于它的全部价值加剩余价值(在这个场合就是剩余价值或利润中归结为利息的部分),即贷出的货币额加由它产生的增长额。如果资本以机器、建筑物等形式贷出,简单地说,以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借以执行固定资本职能的物质形式贷出,那末,它就以固定资本的形式,例如作为年支付流回(这个年支付等于对损耗的补偿额,即固定资本中进入流通的价值部分),再加上剩余价值中算作固定资本(不是因为它是固定资本,而是因为它是一定量的资本一般)利润的部分(在这里是利润的一部分,即利息)。在利润本身,剩余价值,从而利润的真正源泉,已经模糊不清了,神秘化了:(1)因为,从形式上考察,利润是以全部预付资本计算的剩余价值,因此资本的每个部分,不管是固定资本还是流动资本,是花在原料、机器上还是花在劳动上,都提供相同的利润;(2)因为,某一单个的已知资本,例如500,如果它的剩余价值等于50,资本的每个部分,例如每五分之一,就都提供10%,这样,由于一般利润率的确立,现在每个500或100的资本,不管它用于哪个领域,不管其中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比例如何,也不管它的周转时间如何不同等等,它同其他任何一个在完
本文标题:[]生息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基础上的发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85969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