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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团改建工程××片区项目土地征收工作方案××组团是我市继××组团后又一组团式推进的旧城改建工程,××片区项目是××组团的重中之重,为认真做好土地征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和《××组团改建工程××片区项目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制定土地征收方案。一、征收范围:拟征收土地范围:东至洪山路,西至世纪大道,北至长虹路、崇德路,南至象山社区,面积约694亩(其中未建设用地约270亩,实际面积根据测量计算核定),具体征收范围以红线图为准。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以人为本、权益保障、和谐征收”原则;按照“全市平衡,统筹兼顾,促进发展”的办法,妥善处理××社区历年征地补偿遗留问题,政策上最大限度惠及社区集体利益;土地征收实行“六公开、二监督”的制度。三、征收方法:由××市国土资源局与被征地权属社区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后,被征地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时间内交出土地,属个人承包集体土地的应同时提交承包合同书。四、征收补偿标准:1.土地的补偿标准(详见附表一):(1)征收经批准的住宅建设用地,按用地性质结合××片区项目位置基准地价计算;(2)征收经批准的商业用地的补偿标准,参照××市人民政府2发布的基准地价,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公司给予评估,协商确定补偿价格;若被征收人应缴纳土地相关规费未缴清的,按实补缴。(3)征收经批准的工业用地的补偿标准,按用地性质结合××片区项目位置基准地价计算;(4)征收未经批准建设用地及非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不分地类,统一按3.4万元/亩包干,补偿价格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青苗补偿费,其中青苗补偿费统一按1500元/亩计算。2.地上附着物的补偿:(1)征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按实清点补偿,标准详见附表二。(2)征地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不予补偿。五、集体回拨地(代征地)补偿办法根据《××市回拨地处置暂行办法》(晋政文[2010]199号)规定,提出如下补偿办法:1、曾井小区回拨地31.625亩,经社区多次分割转让,情况比较复杂,按下列四种类型处理:(1)个人或单位向社区受让的用地取得合法产权的,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规定,直接补偿给个人或单位;(2)个人或单位向社区受让的用地,但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按204万元/亩补偿给社区,再由社区自行与个人或单位结算;(3)原武装部项目范围内9.321亩回拨地,按204万元/亩的标准补偿给社区,但应扣除市财政局原来汇到××社区集体账户293万元的补偿款;(4)其余尚未处置的回拨地,按204万元/亩的标准补偿给社区集体。2、高科技园区回拨地9.9亩,按204万元/亩标准补偿给社区集体。征用198亩的土地补偿款中早已下拨至社区,尚有部分补偿3款未领取的,由社区集体自行处理补偿给群众。3、高科技园区代征地63亩,参照回拨地征收标准(204万元/亩),扣除征地补偿款17.68万元/亩、办理手续应缴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用3万元/亩及土地出让金(40%)后的金额【(204-17.68-3)X(1-40%)=110万元/亩】补偿给社区集体。同时按新征地补偿标准17.68万元/亩补偿给群众。六、安置方式1、原则上以货币补偿为主,同时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文[2008]98号)的相关规定辅以实施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制度。2.宅基地照顾购买。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宅基地(包括已批未建、多批少建、地上房屋已倒塌或只有房屋基础的),且批准手续载明的产权人、用地四至与实际相符的,按未建用地面积等面积照顾购买安置房,购买价按1500元/平方米计算。但《土地房产所有证》房产栏登记为基地、埕地的,或属土地清查手续的,均不予照顾购买安置房。3、集体土地集中安置。主要指集体回拨地、代征地,根据《关于处置××社区征地历史遗留问题盘活集体资产的实施方案》,由社区以被收回的回拨地(含代征地,下同)的补偿款,按市政府确定的回购价格回购房产(具体回购价格另行研究)。鉴于补偿金额较大(约10851万元,详见附表三),可回购房产面积比较大,为便于集体资产的管理,建议单独建设一幢房产(3万平方米以上,具体面积根据规划用地及建设经济指标确定),用于安置社区集体资产,具体位置根据片区改建规划予以确定。4、企业用地安置。被征地面积5亩以上,根据被征收人的企业规模、纳税额及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等因素,可采取入4园区安置或异地安置两种安置方式之一,但异地安置必须自行解决建设用地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被征收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出安置要求。(1)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2)被征收人2008、2009年企业纳税依据;(3)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七、奖励补助被征收人在规定动迁期限内签订协议的,可享受以下奖励:1、征收未经批准建设用地及非建设用地,按14.28万元/亩给予奖励。2、企业新厂区基础设施建设或转产转型的补助。按照批准的土地面积,给予所处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级别的20%补助,即按12.2万元/亩计算。3、征收(收回)经批准的工业用地的奖励。按照批准的土地面积,给予所处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级别的20%奖励,即按12.2万元/亩计算。八、征地步骤1、征收手续报批(10月15日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确认;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批准,确定用地范围,将拟征地方案相关文件材料报市政府审核同意,报省政府审核批准。2、发布征收公告(11月1日前)。征收土地经批准后,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将土地征收公告和补偿方案张贴公布;3、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11月6日前)。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拟定土地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并予公告。4、征地补偿登记(12月10日前)。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持权属证书及相关文件材料办理征收土地及地上物补偿登记,核对5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5、登记公示(12月11日-12月17日)。就征收土地的登记情况进行公示。6、签订协议(12月18日-12月20日)。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7、补偿发放(12月21日-元月5日)。根据《补偿安置协议书》向被征收人发放土地及地上物的补偿款九、组织实施征地工作在××组团改建工程××片区项目办统一领导下,征地协调组负责统筹协调和具体业务指导,各安征迁工作组组织实施,××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社区“两委”、居民小组长、原生产队队长密切配合完成(人员安排详见附表四、五)。根据《××市××组团××片区项目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收土地任务由土地承包户居住房屋所在安征迁工作组具体负责实施。在征地范围内没有测量图编的已批未建地块,由征迁业务组统筹协调,按照就近原则,科学安排相关安征迁工作组负责征收,其他集体土地由征地协调组负责征收。6附表一:土地补偿价格表(单位:万元/亩)(一)征收(收回)经批准的住宅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项目位置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国有划拨集体用地××组团××片区204120.6117.2备注:1、办公用地的补偿标准参照上述住宅用地标准。2、若应缴纳土地相关规费未缴清的,按实补缴。(二)征收(收回)经批准的商业用地的补偿标准参照××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基准地价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公司给予评估,协商确定补偿价格;若被征收人应缴纳土地相关规费未缴清的,按实补缴。(三)征收(收回)经批准的工业用地的补偿标准项目位置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国有划拨集体用地××组团××片区6140.637.2备注:若应缴纳土地相关规费未缴清的,按实补缴。(四)征收未经批准建设用地及非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不分地类,统一按3.4万元/亩包干,补偿价格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青苗补偿费,其中青苗补偿费统一按1500元/亩计算。(五)征收未经批准建设用地及非建设用地的奖励项目位置奖励金额××组团××片区14.28(六)企业新厂区基础设施建设或转产转型的补助项目位置奖励金额××组团××片区12.2(七)征收(收回)经批准的工业用地的奖励措施项目位置奖励金额××组团××片区12.27附表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表品种规格单位补偿价(元)合理株数(株/亩)备注龙眼、荔枝大苗株100251米≤树高<2.5米投产株400252.5米≤树高<3.5米或胸径<10㎝株800253.5米≤树高<4米或10㎝≤胸径<20㎝株1200254米≤树高<5米或20㎝≤胸径<30㎝大产株150025树高≥5米或胸径≥30㎝橄榄、杨梅未产株5080投产株40080芒果、番石榴、芦柑、枇杷、文旦柚未产株50已产株150杂果株50果苗株10材林幼木亩500中龄林亩1000成熟林亩1500附表三:××社区集体土地资产补偿表序号集体土地项目认定面积依据补偿标准其他情况说明1曾井小区回拨地消防大队西侧地块约9.321亩《××市回拨地处置暂行办法》(晋政文[2010]199号)204万元/亩原回拨地共31.625亩,具体地块面积待动迁时一并核实2高科技代征地63亩1993年11月,高科技园区征地协议(204-17.68-3)X(1-40%)=110万元/亩4高科技集体回拨地9.9亩《××市回拨地处置暂行办法》(晋政文[2010]199号)204万元/亩8附表四:××片区土地征收挂钩配合各安征迁组人员安排组别征地协调组配合人员社区配合人员备注第一安征迁组陈志刚颜燕清许书剑、许国良第二安征迁组许天国第三安征迁组蔡安怀吴雅瑜许建兴第四安征迁组许震寒、许永惠第五安征迁组陈荣辉蔡天文许德秦第六安征迁组许连辉附表五:××片区原生产队长、现居民小组长名单生产队原任生产队长现任居民小组长第一生产队(居民小组)许培清许瑞龙第二生产队(居民小组)许清海许国庆第三生产队(居民小组)许天从许金杯第四生产队(居民小组)许瑞源许天庆第五生产队(居民小组)许文泽许文泽第六生产队(居民小组)许文源吴子生第七生产队(居民小组)许进来许进来第八居民小组许建华第十居民小组许金国第十一居民小组许琪锡第十二居民小组吴太道注:因居委会选举,原第二生产队拆分为现居民小组二、八组;原第三生产队拆分为现居民小组三、十、十一组;原第六生产队拆分为现居民小组六、十二组。
本文标题:××组团改建工程××村片区项目土地征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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