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重大事故隐患应急预案
重大事故隐患应急预案第一条重大事故隐患识别、预防监控措施:序号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的事故控制目标预防控制措施1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1、消除运输过程中车辆的危险因素;2、严格使用个人防护用具;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减少人为失误;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等。2电气线路不符合要求;火源、热源、电源距可燃物较近;禁火区内有火源;应设置防静电装置而未安装,或防静电装置不符合要求;运输易燃易爆物品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不具备安全常识上岗;易燃物品运输中不符合规定,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装等。火灾事故火灾事故为零1、加强消防监督检查与消防安全管理;2、加强对火源、热源的管理;3、禁区内严禁吸烟,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4、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行车培训教育等。3作业过程中未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职工伤亡事故职工死亡重伤事故为零1、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事故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2、新进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所有岗位员工持证上岗;3、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约束、规范员工的作业行为;4、认真执行并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等。第二条编制目的为了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防患未然;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按照公司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第三条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相关要求。第四条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的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公司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以及对公司各类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工作。第五条预案体系公司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处置方案体系。第六条工作原则1、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落实责任,常备不懈;单位自救、公司支援”的原则。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放在首位。消除各类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加强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应对各类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预案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和工作准备。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重大事故隐患应急处置总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公司各职能部门人员按照应急组织体系和既定预案组织演练、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各部门有关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相关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4、落实责任,常备不懈。建立和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预警、预防手段和措施,提高防范和应急处理处置能力。5、单位自救,公司支援。遇有事故立即处理,在外部救援力量到来之前充分发动员工,抓住抢险救援的最佳时机,力争把损失降到最小。第七条重大事故隐患应急处置组织和领导1、重大事故隐患应急处置组织和领导原则重大事故隐患应急处置工作在公司统一领导下,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展开。2、应急组织体系(1)总指挥:由经理担任;(2)副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担任;(3)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部,办公室主任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担任;(4)事故现场指挥部:由总指挥指定人员担任。现场指挥部设立应急处置专业小组,并设立昼夜值班报警电话。(5)应急组织体系内的各类人员均由公司各职能部门人员构成(兼职),做到“平时搞演练,险时搞救援,工作有组织”。第八条指挥机构及职责总指挥部机构图:1、重大事故隐患应急处置总指挥部职责应急处置总指挥部在总指挥领导下开展工作,总指挥对处理工作负总责。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工作。(1)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5)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6)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7)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8)检查评价应急处理预案的有效性;(9)指定现场指挥部人员,任命现场指挥员。2、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评价应急处置预案有效性及落实情况;总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副总指挥总指挥部办公室(2)组织重大事故隐患应急处置预案培训工作;(3)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4)承办总指挥部交办的有关事项及应急处理工作的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3、现场指挥部职责(1)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启动相应预案,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力争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多项事故并发可同时启动多项预案);(2)立即上报总指挥部和公司;(3)指挥应急工作,实施处置行动,及时汇报事故进展情况。4、现场指挥部人员组成和职责(1)救援抢险小组成员及职责:组长:公司总经理成员:仓储部经理搬运主管现场指挥部救援抢险小组医疗救护小组治安警戒小组后勤保障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消防、抢险;负责现场伤员的搜救和紧急处理。(2)医疗救护小组成员及职责:组长:综合部主管成员:主要职责:负责联系120急救人员,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3)治安警戒小组成员及职责:组长:保安队长成员:公司安保人员主要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引导和疏散人员、转移现场周围物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4)后勤保障小组成员及职责组长:综合部主管成员:综合部相关人员主要职责:负责通讯,组织抢险物资、资金和工、器具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第九条重大事故隐患应急组织体系机构图和处置流程图1、重大事故隐患应急组织机构图:总指挥部2、重大事故隐患应急处置流程图:3、作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4、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职工伤亡事故应急处置预案;6、水灾现场处置方案;7、其它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总指挥部办公室后勤保障小组治安警戒小组医疗救护小组救援抢险小组总指挥部办公室信息发布文件事故报告事故点一线人员现场指挥部启动相应预案救援抢险小组医疗救护小组后勤保障小组治安警戒小组分析报告评价、修改预案体系遇有其它预案中未详细列明的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应遵循安全事故的组织体系和整体处理流程,及时向总指挥部请示,采取相应对策。第十条预防与预警(一)危险源监控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和各职能部门应定期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以及边查边改”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解决,对存在有重大隐患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专项整改方案,杜绝重大事故发生。2、加强对驾驶员的“月、季、年”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技能培训,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充分利用车载卫星定位装置GPS监控等手段,结合气象部门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有针对性、实效性地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二)预警行动1、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告,及时拨打110、119、120求助,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入抢险状态,并维持好事故现场秩序,做好疏散工作;现场指挥部接到报警后,立即报告总指挥部,并启动相应应急救援处置预案,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参加救援。2、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完善预警机制,建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有效防范、妥善处置。第十一条事故报告与隐患排查和治理(一)报告程序1、信息报告: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后,事发源地第一目击者必须第一时间立即报告分公司安全科(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182830636615228279888),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急领导组组长还应及时如实向总指挥和公司续报相关情况。2、信息上报:(1)经核实无误后,总指挥或授权人应按规定时间、程度、内容向单位所属的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故情况。(2)事故报告时间:事故发生1小时内。(3)事故报告内容:a事故发生概况;b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c事故的简要经过;d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e已经采取的措施;f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3)信息发布由总指挥办公室或总指挥授权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根据事态情况,通过电话或新闻媒体及时通报事故,做出紧急疏散和撤离等警报。事态严重紧急时,直接联系政府请求援助。(二)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的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公司组织各类形式的事故隐患排查,主要采取以下办法:1、人员的隐患排查与治理(1)严把准入关。对驾驶人资质的审查,严格按照分公司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执行;(2)每月对所有驾驶人在公安交通信息网上查询一遍,按照违法记分处理的相关规定,对违法人采取通知接受处理、下车学习、清退并列入“黑名单”的方式处理;(3)对驾驶人的身体隐患、思想隐患、行为隐患予以了解监控,发现不适的人员,应立即停止其驾车。2、车辆的隐患排查与治理(1)车辆要按时进行审验、二级维护,危化品车辆要按时进行罐体检测。(2)加强车辆路检路查,重点检查车容车貌、转向、灯光、传动、雨刮、轮胎、制动、车载GPS终端是否正常;灭火器是否齐全有效;拖地带、防撞护栏等是否符合国家要求;各种安全标志标识是否清晰完整;驾、押人员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严禁驾驶“带病车”。(3)分公司每月必须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时间分别为每月下旬,遇节假日提前进行检查,并将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每月定期在安全例会上通报并由安全科存档备查。(4)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向安全处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5)对于一般安全隐患,由安全科负责人或者有关从业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a、治理的目标和任务;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c、经费和物资的落实;d、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e、治理的时限和要求;f、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6)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安全部门要采用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方式进行治理整改通知,立即责令整改,提出整改意见或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对于有些限于物资技术条件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隐患,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7)在隐患治理的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在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暂时停业和停止使用相应的设备设施。(8)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报告。(9)在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完毕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对于政府和安监部门责令治理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结束后,应当及时进行评估,提出恢复生产的申请,经安检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10)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包括事故隐患信息、排查治理情况、跟踪反馈情况等,对隐患排查治理实行登记、销号,认真做好登记管理,存档备查。(11)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统
本文标题:重大事故隐患应急预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86373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