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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物流运输业的影响(上)减负?增负?“营改增”对物流运输业的影响(上)10月7日16:00,常州交通运输业的第一张增值税发票在城西物流市场开出。我市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自此全部改征“增值税”。今年1月1日起,我国交通物流业“营改增”在上海市试点。之后的10个月,常州物流业经营者无不密切关注“营改增”带来的影响,预测江苏一旦实施后,将对本企业产生多大影响。因为道路货运薄利运转,税负若由此而增加,企业很可能立即跌到盈亏线以下。“规模企业”会增负?江苏物流行业实行“营改增”,年营业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都被核定为“一般纳税人”;所经营的“货物运输”和“货运代理”,“营改增”后,税率分别由3%、5%调整为11%和6%。正天物流属于“一般纳税人”,其高先生认为,计算营业税简单,只要票面额乘以税率。现在计算增值税,中间包括“含税”、“不含税”、“抵扣”等内容,操作难度就大大增加了。他举例,一笔物流业务开票时,按营收可以换算出“销项税额”;但真实的税负额,是在抵扣“进项税额”以后。究竟抵扣额多少具有滞后性,因此,“营改增”对于相关物流企业是增负,还是减负,实施初期很难有“底”。尽管如此,高先生对“营改增”的“减负”并不乐观。他说,常州至北京,运距约1200公里,目前,30吨货车单趟运费9000元左右,油费、通行费5500-6000元,再扣去人工、维保费用等成本,毛利只有800-1000元。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270元左右;改为增值税后,进项税约890元,销项税按燃油、修理费3000元、17%的增值税率估算,约435.9元。两者抵扣,实际税负454.1元,较营业税增加154.1元,增幅为51.37%。他说,这435.9元的抵扣额还属于理论上的,实际税负的增幅可能更高。因为,车辆途中加油、修理,一般不可能获取增值税发票,也就是说,抵扣额一般要低于435.9元。政成物流的陈建清总经理同样估计,货运改征增值税,比原来的营业税要增加税负60%-70%。他分析,燃油费、通行费、人工费为货运成本的“三大板块”,占营收80%以上,其中燃油费、通行费各占营收3成左右,但只有燃油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也不可能全部开到增值税发票,一些物流企业还认为,“营改增”初期,业务人员同样面临严峻考验。原来每票货的支出,包括税额,业务人员已烂熟于心,报价非常精准;现在抵扣额的不确定性,使他们报价很难把握,稍有不慎,就会变盈为亏。小户散户反而“受惠”?相对于正天、政成这样有“自开票”资质的“规模企业”,在我市货运行业中,更多的是没有“自开票”资质的小户、散户,这次,他们被纳入“小规模纳税人”范畴,他们所经营的“货物运输”和“货运代理”3%、5%营业税率,均改为3%的增值税率。以10000元营业额计。货运征收营业税300元,增值税按10000元的不含税营业额9708.74元的3%计征,税额为291.26元,减负8.74元,降幅2.91%;“货运代理”由营业税5%降为3%增值税,税负则由500元降到291.26,降幅可达41.75%。在城西物流市场,领“个体营业执照”的业户,原本都是市场代开票,目前,他们大都还说不清连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反正发票是市场的电脑里打出来的,不会有错”,心存疑虑的,一是怕税务部门“堤内损失堤外补”。传言此次江苏“营改增”前,某些地方,地税部门加大查税力度,个个过堂,导致许多商户“关门躲税”。有位还如此问:“营改增”将地税改为国税,地税是不是会另征一块?二是政策导向历来支持“做大做强”,这次“营改增”却恰恰相反,他们要看最后结果。城西市场的刘会计介绍,实际上,这次税改并不单单涉及一项营业税。“营改增”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附加、个所税等,依然由地税负责征收。因此,他们总体税负的增减,一笔“营改增”是说不清的。例如,一些业户虽然是“个体户”,但营业额上千万,甚至几千万。原来营业税他们没有“自开票”资质,改缴纳增值税后,按规定就应核定为“一般纳税人”,营业税的税率就要由“小规模纳税人”的3%,提升到11%(6%),增加好几倍。在城西市场还了解到,“营改增”实际税负的增减还很难预测,但对开票作业的影响已经显现了:业户不但需要提供大量的信息,每次出票还要附合同原件,遇到一单合同开多次票,一是合同原件份数难备,二是合同印花税是否会重复征收?市场的一位负责人认为,“营改增”不仅是税务部门的事情,实际还涉及货运市场的管理、秩序等问题,希望政府部门也要多加关心、协调行动。适应途径:规范化作业在调查中发现一个奇怪现象:物流经营者无论产生多少疑惑,但绝大多数依然肯定,作为结构性减税的重大举措,“营改增”的实施肯定经过深思熟虑,而且将继续推进。只有积极应对,才能继续在货运物流市场不被淘汰,进而做大做强。目前,正天物流不但对不适应“营改增”核算工作的人员进行了调整,而且特聘具有丰富工业会计主管经验的同志担任财务总监,强化规范运作和成本核算管理,并将建立、落实适应“营改增”的发票管理制度列为工作重点。他们认为,“营改增”后,发票管理的成败,对降低企业销项税额,提升进项税抵扣额等都会产生一定影响:若对方开出的的是营业税票,企业就一分钱也“抵扣”不到;按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开出税率不同的增值税发票,又可以形成不同的销项税应纳税额……政成物流向来以成本核算和控制见长。他们采取的第一项措施,就是由公司统一购买加油卡,统一发放给出车司机。这就意味着,他们现在所有车辆的用油,都可以开到税率17%的增值税发票用作进项税抵扣。同时,与两家货运公司实现了业务整合,优化业务结构,并通过对场地设施的技术改造,进一步提高场地作业效率,以抵销“营改增”后增加的部分成本。许多代开票业户的经营者也表示,如果事实证明税负下降的话,他们会考虑“让利”取得价格优势,赢得更多市场份额,乘机做大。一些专线经营者也表示,如果真能从“营改增”中得到好处,他们就把在专线另一端地区开的发票,统统移到常州来开。“营改增”对物流运输业的影响(下)“市场洗牌”前奏曲?“营改增”对物流运输业的影响(下)至今,常州运输业户算“营改增”的账,还是在对照着营业税“毛估估”,基本判断为“大企业大增负,小企业小减负”。不过,上海市率先试点的结果,也是物流业、特别是交通运输服务业的税负大幅增加。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最新调查结果显示,公路货运业务税负增加约120%-140%。至6月15日,纳入试点范围的13.5万家企业中,税负上升的有1.5万家,其中物流运输业占绝大多数。为什么“结构性减税改革”反而使物流企业如此受伤?如何应对才能“生存发展”,成了当前物流运输企业亟需了解和解决的问题。“硬伤”:过路过桥费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营改增”给物流运输业造成“伤害”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货运业务增值税税率偏高。3%的营业税率改为11%的增值税率,道路运输业务税负增加约120%-140%;二是可抵扣进项税税额偏少。道路货运业中,可抵扣进项税的燃油、修理费等成本,在总成本中占30%左右,即使全部取得增值税发票抵扣,实际负担也明显增加;另外,其他行业成本中没有的过路过桥费,占货运总成本30%且“不可抵扣”。也有人认为,增值税税率与可抵扣成本的问题,实际是可抵扣进项税税额过少。税率高,可抵扣成本多,实际税负不一定高。以一单货运业务为例,常州到北京,运价9000元,燃油费2800元,通行费2800元。原营业税为27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891.9元,燃油费抵扣后,实际税负415.9元。若没有通行费且运价也相应降低,则销项税额为614.4元,进项税额不变,实际税负138.4元,而同运价营业税额为186元,比增值税额还多47.6元。可见,虽然国家在交通运输业试点“营改增”时,特意设定了11%和6%的低税率,但高成本占比的通行费,仍成了道路运输业不能享受“结构性减税”的硬伤。代开票:烫手的山芋“代开票”,原来是货运市场吸引、积聚道路运输散户的一块磁石”;授以货运市场“代开票”资格,也是地方政府防止税源大量流失的有效手段。“营改增”后,“代开票”成了货运市场的“烫手山芋”,却是许多人始料不及的。城西物流市场是常州最大的货运市场,每年代开票额4、5个亿。原来他们只与地税打交道,“营改增”后,增加了国税。虽然国税也认可“代开票”,但业户如何向地税缴纳城建税、教育附加、印花税等,又如何衔接,至今还未有定夺。市场里有许多没有营业执照的个体户。“营改增”后,市场刘会计最担心的,是“他们在市场开不到票,还不都逃掉”!若再以市场名义为他们开票,市场十天半个月会超过“一般纳税人”的营业额门槛,所以,市场必须将年开票额控制在500万元以内。更要命的是,这个市场有3、4个“巨型个体户”,开票数几近市场开票数一半,每户的开票数,超过许多“自开票”企业。市场无法继续为他们提供代开票服务,他们一旦离开市场,市场的人气就散了。志宏物流的代开票数,位居常州第二,以往每月开票额有两三千万。在8月份,从业者得知10月1日起要实行“营改增”,全都赶在国庆前,把能开的发票开了出来。那段时间,他们晚上一直加班加点。10月份,乐观估计开票额最多只有100万左右。与城西市场不同的,在这里开票的业户流动性很大,且大多没有营业执照,带回程货的“车主兼司机”也不少。原来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印花税都属于地税征收,一票解决,现在不但面临整个市场一年只能开500万、业户流失等问题,开票还得“两步走”。增值税票开出去,实际开票人走了,城建税等地税市场找谁去缴?常澄物流实质是一家依托自己的货场,积聚多家专线业户,采取统一使用常澄物流名义承接业务的货运市场,年营业额达数千万。这次“营改增”,常澄物流被核定为一般纳税人,需开11%的增值税票,而原本都由专线业户自行承担的可抵扣成本,即使现在都“集中”到常澄物流抵扣,税负依然大幅增加,常澄物流与业户也很难进行“二次结算”,这就出现了“税负大幅增加,成本无法抵扣”的致命问题。他们惊呼:“下面的专线都要逃走了,做不下去了!”一旦货运市场“开不出票”,或者个体户要变成一般纳税人,那么,“税负小幅下降”的实惠,对大多个体经营者也成了镜中花,水中月。预示:市场“洗牌”“营改增”使常州的运输企业经营者产生了两种不同的考虑。一种是将“化大为小”,即另行注册一些小企业或个体执照,将原来超过一般纳税人“门槛”的营业额,分块压缩到“门槛”以下,以获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减轻税负负担,挖潜增效。一种是强化内部管理,侧重加强核算和发票管理,把能开到增值税发票的物资采购、外包服务等,都力争把发票开回来,让可抵扣成本尽量不流失。另外,整合业务,进行主辅分离,即将货主不需抵扣的业务另列核算,开具“货运代理”发票,减少企业整体销项税额。车辆自修的企业,则考虑剥离,使原来分摊在主营业务中无法抵扣的人力成本,变为可抵扣的业务往来。汤会计师认为,“营改增”不能单以货运企业的税负增减“说事”,应看到多方利益调整引起的整体变化。消除重复征税,最终受益的只会是企业。因此,大动干戈将企业“大卸八块”,未免有些短视,是一种应激反应,挺一挺,前面的风景更精彩。“营改增”又会使利益得到怎样的调整呢?营业税时期,货运企业与代开票的个体户一样,营业税率都是3%,货主可抵扣额都是7%。“营改增”后,含税运价10000元,货运企业税率11%,有3000元成本可以17%税率抵扣;个体户以3%税率简易计税法纳税,不可进行抵扣。这样,货运企业销项税额991元,减去进项税额435.9元,实际应纳税555.10元,货主可抵扣额为991元;个体户实际应纳税291.26元,货主可抵扣291.26元。也就是说,税率11%的发票,运输企业比个体户多纳税263.74元,货主实际支付运费是9009元,而3%的发票,实际支付9708.74元。可见,企业的“竞争力”比个体户高出一大截。但货主多获取的抵扣,实际是企业多纳税换来的。事情就变成了一厢情愿。如果通过沟通,货主把多得的利益与企业共享,就能成为“两厢情愿”。比如运费增加5%,即提高到10500元,等于企业增收500元,增支税负49.54元,实际增收450.46元;货主增支5
本文标题:“营改增”对物流运输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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