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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1总则1.1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1.2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1.2.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1.2.2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1.2.3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1.2.4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1.3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3.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1.3.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1.3.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1.4教育和培训1.4.1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1.4.2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1.4.3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且不得单独工作。1.4.4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1.5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1.6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1.7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1000V及以上者;低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1000V以下者。1.8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输、变、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的工作人员,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本规程补充条款和实施细则,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2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2.1一般安全要求2.1.1运行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单独值班人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2.1.2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由单人值班或单人操作:122.1.3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2-1的安全距离。表2-1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注表2—1中未列电压按高一档电压等级的安全距离。2.1.410、20、35kV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分别小于2.7、2.8、2.9m,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须装设护网。2.1.5户外35kV及以上高压配电装置场所的行车通道上,应根据表2-2设置行车安全限高标志。表2-2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的安全距离注括号内数字为110kV中性点不接地系统所使用。2.1.6室内母线分段部分、母线交叉部分及部分停电检修易误碰有电设备的,应设有明显标志的永久性隔离挡板2.1.7待用间隔人调度管辖范围。其隔离开关2.1.8在手车开关拉出后,应观察隔离挡板是否可靠封闭。封闭式组合电器引出电缆备用孔或母线的终端备用孔应用专用器具封闭。2.1.9运行中的高压设备其中性点接地系统的中性点应视作带电体。2.2高压设备的巡视2.2.1经本单位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2.2.2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2.2.3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灾害发生时,如要对设备进行巡视时,应得到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巡视人员应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2.2.4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2.2.5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应随手关门。2.2.6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3把,由运行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一把专供紧急时使用,一把专供运行人员使用,其他可以借给经批准的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和经批准的检修、施工队伍的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应登记签名,巡视或当日工作结束后交还。2.3倒闸操作2.3.1倒闸操作应根据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的指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发令人和受令人应先互报单位和姓名,发布指令的全过程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2.3.2倒闸操作可以通过就地操作、遥控操作、程序操作完成。遥控操作、程序操作的设备应满足有关技术条件。2.3.3倒闸操作的分类:2.3.3.1监护操作:由两人进行同一项的操作。监护操作时,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练的运行人员操作,运行值班负责人监护。2.3.3.2单人操作:由一人完成的操作。1诵无误。2核。2.3.3.3检修人员操作:由检修人员完成的操作。1的本企业的检修人员,可进行220k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由热备用至检修或由检修至热备用的监护操作,监护人应是同一单位的检修人员或设备运行人员。2部门和调度机构备案。2.3.4操作票:2.3.4.1倒闸操作由操作人员填用操作票2.3.4.2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用计算机开出的操作票应与手写格式一致;操作票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分别签名,然后经运行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名。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2.3.4.3下列项目应填人操作票内:1拆接地线,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熔断器,切换保护回路和自动化装置及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23452.3.4.4操作票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2.3.5倒闸操作的基本条件:2.3.5.1有与现场一次设备和实际运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2.3.5.2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2.3.5.3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安装完善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防误闭锁装置不得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闭锁装置应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短时间退出防误闭锁装置时,应经变电站站长或发电厂当班值长批准,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2.3.5.4有值班调度员、运行值班负责人正式发布的指令并使用经事先审核合格的操作票。2.3.5.5下列三种情况应加挂机械锁:123机械锁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2.3.6倒闸操作的基本要求:2.3.6.1停电拉闸操作应按照断路器——电源侧2.3.6.2开始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对性模拟预演,无误后,再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先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过程录音。操作过程中应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步,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2.3.6.3监护操作时,操作人在操作过程中不得有任何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操作行为。2.3.6.4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待发令人再行许可后,方可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解锁工具修人员在倒闸操作过程中严禁解锁。如需解锁,应待增派运行人员到现场后,履行批准手续后处理。解锁工具2.3.6.5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缘靴。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应穿绝缘靴。雷电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禁止在就地进行倒闸操作。2.3.6.6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2.3.6.7断路器用。2.3.6.8电气设备停电后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2.3.6.9单人操作时不得进行登高或登杆操作。2.3.6.10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信号的变化,且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指示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2.3.6.11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抢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报告调度和上级部门。2.3.7下列各项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123上述操作在完成后应作好记录,事故应急处理应保存原始记录。2.3.8同一变电站的操作票应事先连续编号,计算机生成的操作票应在正式出票前连续编号。操作票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未执行的应注明“未执行”字样,已操作的应注明“已执行”字样。操作票应保存一年。2.4高压设备上工作2.4.1在运用中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分为三类:2.4.1.1全部停电的工作,系指室内高压设备全部停电2.4.1.2部分停电的工作,系指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室内虽全部停电,而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并未全部闭锁。2.4.1.3不停电工作系指:122.4.2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至少由两人进行,并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3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3.1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3.1.1工作票制度;3.1.2工作许可制度;3.1.3工作监护制度;3.1.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3.2工作票制度3.2.1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其方式有下列6种:123二种工作票4563.2.2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234做安全措施者。3.2.3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2345部分的工作。63.2.4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为: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2-1规定的工作。3.2.5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事故应急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3.2.6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3.2.6.1工作票应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3.2.6.2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工作票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及终结时间记入登记簿。3.2.6.3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3.2.6.4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核且经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签发。修试及基建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及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备案。第一种工作票在工作票签发人认为必要时可采用总工作票、分工作票,并同时签发。总工作票、分工作票的填用、许可等有关规定由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3.2.6.5供电单位或施工单位到用户变电站内施工时,工作票应由有权签发工作票的供电单位、施工单位或用户单位签发。3.2.7工作票的使用:3.2.7.1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如施工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使用一张工作票。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完成。3.2.7.2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班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需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3.2.7.3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
本文标题: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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