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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I系统与资本金结汇新政解读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2009年4月28日南京第一部分FDI系统简介系统功能系统特点系统与现有操作系统的关系一、FDI系统的主要功能系统模块:外商直接投资境外投资外汇年检统计分析系统用户:外汇指定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企业的境内投资主体二、系统的主要特点在外汇局与银行、企业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建立联网数据交换机制采用IC卡外汇登记证建立跨境资金流动的统计监测体系三、系统与现有操作系统的关系企业外汇业务信息档案系统外汇账户系统外商投资企业询证系统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管理系统四、系统银行端业务操作系统管理业务操作注意事项(一)系统操作系统管理员创建:向当地外汇局报送银行基本信息外汇局输入银行基本信息后,系统自动产生银行端系统管理员并赋予相应权限系统管理员的登陆及信息修改、注销和退出登陆:机构类型:银行机构代码:12位国际收支代码用户代码:admin用户密码:000000(一)系统操作续创建用户:以系统管理员身份登录,添加银行业务员(十位代码),只有业务员可操作具体业务,对业务员信息的修改和授权,以业务员身份登陆及信息修改、注销和退出,登陆:机构代码:12位国际收支代码用户代码:十位用户密码:000000(二)业务操作银行端核准类信息反馈:资本金账户开户核准资本金账户变更核准非资本金账户开户核准非资本金账户变更核准外汇资金境内原币划转核准外方清算所得购付汇核准外方股东向中国投资者转让股份所得购付汇核外方股东减资所得购汇核准外方先行收回投资所得购付汇核准非居民境内资产变现(房产交易)购付汇核准其他购付汇业务核准中方股东向外国投资者转股收汇现汇收入结汇核准其它结汇业务核准中方股东向外国投资者转股收汇现汇收入入账核准(二)业务操作续银行备案管理银行正常关户备案资本金账户流入登记备案资本金账户结汇登记备案非资本金账户流入登记备案利润购付汇登记备案非居民购买境内资产(商品房项下)结汇备案非居民购买境内资产(商品房项下)退回款购付汇备案资本金账户强制关户备案(二)业务操作续银行端核准件查询银行端备案查询(三)注意事项密码及时修改各类核准件有效时间为7天(含工作日)关户备案前必须审核流入和结汇备案是否完成账户余额不为零的转户关户,余额处理必须选择划转境内原币划转不要做外资流入备案利润汇出必须及时备案(三)注意事项续资产变现账户开立和入账须事先经外汇局核准资产变现账户结汇备案在ODI系统中登记强制关户银行凭外汇局通知办理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开立前银行应代为申请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银行对非居民购买境内资产(商品房项下)结汇登记备案时,事先通知非居民到外汇局进行外国投资者信息登记第二部分新版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管理操作规程为适应FDI系统上线的需要总局推出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系统版操作规程在保持政策延续性的基础上进行局部调整一、外汇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取代原有纸质外汇登记证增加投资股东信息登记,建立投资主体管理制度二、外汇账户管理资本金账户限额币种与注册币种一致开立多币种资本金账户视为一个账户资本金账户限额调整为不超过账户最高限额的1%,且绝对数额不超过等值3万美元需开立多个资本金账户的,每个账户的限额不得低于300万美元外汇账户管理(续)账户迁移原开户行先关户或凭外汇局核准件调整限额并反馈后,外汇局核准新开户正常关户实行备案制非正常关户由外汇局逐笔核准外汇账户管理(续)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外国投资者交易外汇资金托管与结算专用外汇账户外国投资者竞标土地使用权的保证类专用外汇账户三、结汇管理取消三年限制,直接授权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外汇资本金结汇审核业务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内资金结汇由外汇局逐笔审核外方收购境内机构及个人股权(资产)结汇由外汇指定银行按照支付结汇制审核办理四、境内原币划转外国投资者境内外汇账户资金因直接投资而发生的外汇划转(专用外汇账户和非居民个人账户)境内外汇资金因投资、交易、运作等目的所发生的其它境内外汇划转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款划拨五、购付汇管理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投资类)除外结汇资金退回境外的购付汇*付汇由银行直接办理购汇由外汇局逐笔审核六、外汇年检汇综发[2009]16号文要求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通过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办理企业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下载并安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企业客户端对拒不参检的企业将给予处罚,银行不得办理后续相关业务第三部分资本金结汇管理《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42文2008年8月29日执行一、出台142号文件的过程及意义资本金结汇问题已经引起高层关注。总局组织分局多个方案;比例结汇制等;理想方案:上、下游多部门联动,加强流入环节管理,完善资本金结汇管理,强化资本金结汇后的后续监管。现行方案:先做好汇兑环节监管;再做协调管理。出台142号文件的过程及意义意义:1、有利于从汇兑环节加强资本金结汇管理。2、有利于抑制利用关联交易和虚构交易套取结汇资金问题。3、能够充分发挥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的技术优势。4、有利于加强实际利用外资的统计。二、142号文件的基本原则1、先验资后结汇原则。2、项目结汇原则。3、实需结汇原则。4、通过系统办理业务原则。三、142号文件的条文解释第一条:内容:外商投资企业向银行申请资本金结汇,事先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办理资本金验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办理验资询证后,为企业出具验资报告。银行不得为未完成验资手续的资本金办理结汇。银行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结汇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该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的累计验资金额。注意事项:1、先验资后结汇2、对外付汇参照执行142号文件的条文解释1、先验资后使用;2、资本金不得超经营范围使用;3、企业擅自改变外汇资金用途或超经营范围使用外汇资金的,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45条,承担非法使用外汇的法律责任;4、资本金结汇后,企业在取得付款银行相关凭证后3个交易日内,将有关凭证交外汇指定银行备案;5、外汇指定银行在未得到上笔结汇的支付凭证和会计凭证前,原则上不得同意下一笔结汇。142号文件的条文解释第二条:内容:会计师事务所为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验资而向外汇局询证外方出资情况以及银行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支付结汇等业务,均应当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投资系统办理。注意事项:会计师事务所目前仍要到外汇局办理数据录入。142号文件的条文解释第三条:内容:银行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支付结汇业务,应当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付结汇的管理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应当在政府审批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除另有规定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142号文件的条文解释除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购买非自用境内房地产。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境内股权投资,其资本金的境内划转应当经外汇局核准后才可办理。142号文件的条文解释注意事项:1、股权投资具体包括新设子公司、增资现有子公司或并购现行的中外资企业。2、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不得用于证券投资。3、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金划转核准。142号文件的条文解释第四条外商投资企业向银行申请资本金结汇提供以下材料:(一)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二)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支付命令函(格式见附件1)。支付命令函是指由企业或个人签发,银行据以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进行对外支付的书面指令。142号文件的条文解释(三)资本金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用途证明文件。包括商业合同或收款人出具的支付通知,支付通知应含商业合同主要条款内容、金额、收款人名称及银行账户号码、资金用途等。企业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偿还人民币贷款,须提交该笔贷款资金已按合同约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的说明。(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期验资报告(须附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的回函)。142号文件的条文解释(五)前一笔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按照支付命令函对外支付的相关凭证及其使用情况明细清单(格式见附件2)和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印章的发票等有关凭证的复印件。若该笔结汇为一次性或分次结汇中的最后一笔,企业应当于结汇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交前述材料。(六)银行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企业备用金结汇的,企业无需提交第(三)、(五)项文件,其资本金账户利息可凭银行出具的利息清单直接办理结汇。银行应当根据上述材料认真审核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途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如发现各项材料之间不能互相印证或者存在矛盾的,不得为该企业办理相关业务。142号文件的条文解释注意事项:1、企业数据补录入,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全国推广上线准备事宜的通知》(汇发[2008]13号)。2、信用贷款、人民币债务资金参照资本金担保人民币贷款执行。3、前一笔支付交易的证明文件:是对外支付凭证;人民币资金使用情况明细清单;发票等有关凭证清单。4、最后一笔资金处理:5个工作日内补交。5、备用金的说明。6、利息说明。142号文件的条文解释第五条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及人民币账户开立在同一家银行的,结汇银行须在当日办理完毕结汇、人民币资金入账及对外支付划出手续;不在同一家银行的,结汇银行在办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划出时,应当在划款凭证上注明“资本金结汇”字样,人民币资金划入银行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含划入当日)根据支付命令函办理该笔资金的对外支付划转手续。企业资本金结汇用于本企业备用金周转、工资奖金发放的,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可在企业自身的人民币账户留存。142号文件的条文解释注意事项:考虑到企业资金使用的方便,备用金周转和工资奖金可以暂时放在人民币资金账户,但不得长期放在账上规避现行支付结汇制。142号文件的条文解释第六条境内机构或个人向外国投资者转让所持境内企业股份或权益而收取的外汇购买对价(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对价”),应当通过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办理入账及结汇。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及资金入账应当经所在地外汇局根据相关规定核准,银行凭外汇局出具的核准件办理相应业务。142号文件的条文解释境内机构或个人将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结汇的,应当按照支付结汇制度的有关要求持以下材料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一)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支付命令函(格式见附件3)。(二)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用途证明文件。(三)前一笔资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按照支付命令函对外支付的相关凭证及其使用情况明细清单(格式见附件4)和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印章的发票等有关凭证的复印件。若该笔结汇为一次性或分次结汇中的最后一笔,境内机构或个人应当于结汇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交前述材料。142号文件的条文解释注意事项:中方取得外汇收入后,只要发生实际支出需求时,方可向银行申请结汇。其管理原则与资本金结汇类似。142号文件的条文解释第七条银行在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转存定期、远期结售汇及掉期、结构性存款等所涉同一账户项下且无需外汇局核准的资金划转业务时,应当以同一账户项下不同子账号的方式进行操作,划转资金均应纳入资本金账户限额并按其收支范围进行管理,不得违规将资本金账户资金划入其他外汇账户。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FDI系统与新版外商投资企业外汇业务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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