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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六修订版(下文简称GHS制度)已于近期发布。那么第六修订版较之前版本做了哪些修正或完善呢?从发布的新制度分析,修订的内容主要分为五个方面,分别为:1)在第2项物理危害“易燃气体”中新增一个小项“发火气体”;2)修改了(M)SDS第9部分“物理及化学特性”的要素;3)新增了第17项物理危害——退敏爆炸物;4)附件7新增小型容器GHS标签式样;5)修订附件9中的部分文字错误;本文主要针对新制度中新增的“发火气体”,从定义、标签要素、分类标准、意义及影响四个方面,带您进一步详细了解该新增的物理危害相关技术内容。一、什么是发火气体?发火气体是指在等于或低于54℃时易于空气中自燃的易燃气体。作为参比对象,GHS已有的第9和第10项物理危害:发火液体和发火固体是指即使数量小也能在与空气接触5min之内引燃的液体或固体。因此,从定义中不难发现,发火气体跟之前已有的发火固体和液体有明显区别,具体如表1所示。表1发火气体与发火液体/固体的分类标准差异性比较常见的发火气体有硅烷、乙硼烷、磷化氢等等。针对发火气体,考虑到其危害性,需要额外注意此类产品的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二、GHS标签要素标签要素主要分为危险类别、信号词、象形图、危险说明、防范说明这几项内容。本文将从这几个方面概述发火气体的具体标签要素,所表2所示。表2发火气体GHS标签要素因此,当某易燃气体或其他混合物被划入“发火气体”时,按照GHS新规定,需要将该物理危害公示于安全数据单(SDS)中,同时将相关GHS标签要素加入其中。三、分类标准根据定义,发火气体属于易燃气体的子类别,因此本文针对发火气体的分类标准是建立在该物质已是易燃气体的基础之上,分类逻辑如下图所示:友情提醒:在判断一个易燃气体是否为发火气体时,如该物质已通过试验符合发火气体定义则分为发火气体。然而即便未做过试验,但是气体中含有超过1%的发火组分,则同样直接分类为发火气体。四、意义及影响在易燃气体中细分出发火气体,从宏观角度讲不仅仅体现出GHS制度的逐步细致化完善过程,也从另一方面体现出联合国对于GHS制度在全球化发展所作出的努力,在全球化过程中,GHS制度会合理采纳各国相关法规标准中的合理部分(如在第六版之前,美国的HCS标准就已包含了发火气体、可燃性粉尘、单纯窒息剂等物理危害。),并在下一次的修订版中加入,从而避免危险化学品遗漏危险性分类的风险,促进全球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及经营。从微观角度讲,在此后的危化品分类时,针对易燃气体,还需要进一步考虑其是否有发火危害,如有此项危害,则该易燃气体之前的危险公示文件(SDS及标签等)需全部更新修订进而符合新制度要求。在该易燃气体的整个生命周期中,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也需进一步按照要求进行完善,从而确保整个周期中人员及环境的健康安全。
本文标题:GHS制度第六修订版修订情况系列解读之发火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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