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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研究进展国教国贸09级四班陈元冰学号:0914102090摘要:我国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就展开了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研究,到现在,我国在这一领域已有了显著的成就。那么,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研究有着怎样的历程,今后又将如何发展呢?关键词: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发展阶段WTO国际合作重要性如何发展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是评价生物学或其它科学、经济学证据,确定某种有害生物是否应予以管制以及管制所采取的植物卫生措施力度的过程,简称PRA。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贸易规则《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1994)明确要求各成员,在制订植物卫生措施时必须以风险分析为依据。因此,风险分析是入世后我国检验检疫机构必须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至2001年年底,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植物保护公约已经制定了两个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标准: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摘自:国际植物卫生措施标准第3号)和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摘自:国际植物卫生措施标准第11号)。在中国,多年沿用下来的叫法是“病虫害危险性分析”,后来改用“有害生物”来代替“病虫害”称“有害生物危险性分析”。由于国际交往的不断增加,特别是90年代以来植物检疫全面参与中国“复关”谈判,人们开始认识到“危险性”的提法不够准确,1995年在广泛征求植物检疫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将英文PestRiskAnalysis译为“有害生物风险分析”。一.发展历程我国在○11981年开展了“危险性病虫杂草的检疫重要性评价”研究;○21991年成立“检疫性病虫害的危险性评估(PRA)研究”课题组;○31995年5月成立中国植物PRA工作组。以这三件大事为标志,大致上可把我国的PRA研究发展历程分为四个时期。(摘自:陈洪俊,范晓虹,李尉民《我国有害生物风险分析(PRA)的历史与现状》.植物检疫.2002.16(1))(1)萌芽阶段(1916-1950)在这一阶段,我上网查阅到了《植物病理学概要》和《植物之检疫》,它们分别是我国植物病理学的先驱邹秉文先生和朱凤美先生在1916年和1929年所撰写的文章。书中提出了要防范病虫害的传入的风险,设立检疫机构(摘自:朱凤美《植物之检疫》,1929)。这可以看作是我国PRA工作的开端。1934年,我国公布了《实业部商品检验局植物病虫害检验实施细则》,成为旧中国有关植物检疫工作的一个基本法令。1933-1934年,植物保护学家张景欧对国内外发生的植物病虫害进行了风险评估,编写了《植物病虫害检验》,其中,《国内尚未发现或分部未广之病虫害种类表》,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报告。(2)起步阶段(1950-198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初,我国的植物保护专家对一些植物有害生物陆续进行了简要的风险评估,提出了相关的风险管理建议。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部公布了《输出入植物病虫害检验标准》,其中包括《世界危险性植物病虫害表》。1952年,组建商品检验总局,同年发布《世界危险植物病虫害的寄主与分布情况表》。1953年,制定了《国内尚未分布或分布未广的重要病虫杂草名录》;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输出输入植物应施检疫种类与检疫对象名单》(包括30种有害生物)。1955年,商品检验总局补充修订发布《国内尚未发现或分布未广的重要病虫杂草名录》。1965年,农业部接管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5作,建立口岸动植物检疫所;1966年,颁布《进口植物检疫对象名单(草案)》(包括34种有害生物)。之后,“文化大革命”开始,植物检疫工作陷入停顿阶段,直到70年代末才恢复。在该阶段,还没有植物检疫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概念,但是,做了风险分析的具体工作,主要是表现在根据实际需求,对有害生物进行危险性评估,形成有害生物名单等。(3)探索阶段(1980-1989)1981年原农业部植物检疫实验所的研究人员,开展了“危险性病虫杂草的检疫重要性评价”研究。他们对引进植物及植物产品可能传带的昆虫、真菌、细菌、线虫、病毒、杂草6类有害生物进行检疫重要性程度的评价研究,根据不同类群的有害生物特点,按照为害程度,受害作物的经济重要性,中国有无分布,传播和扩散的可能性和防治难易程度进行综合评估。研究制定了评价指标和分级办法,以分值大小排列出各类有害生物在检疫中的重要性程度和位次,提出检疫对策。分析工作由定性逐步走向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在此项研究的基础上,建立了“有害生物疫情数据库”和“各国病虫草害名录数据库”,为1986年制定和修改进境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名单及有关检疫措施提供了科学依据。与此同时,还开展了以实验研究和信息分析为主的适生性分析研究工作,如1981年对甜菜锈病,1988年对谷斑皮蠹,1990年对小麦矮腥黑穗病的适生性研究,对适生性分析的研讨也促使了一些分析工作的开展。(摘自:海金岭,《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研究》,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2005年3月第一版)这一时期,我国植物检疫工作进入全面恢复和发展阶段,当时没有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概念,仍然沿用了危险性和检疫重要性评价等习惯用语,但是,在风险分析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开拓性的工作,特别是在有害生物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的建立以及适生性分析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4)发展完善阶段(1990-)1990年,我国植物保护学家参加亚太地区植物保护组织召开的植物检疫专家磋商会之后,开始引入和应用国际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概念。1991年,农业部植物检疫实验所张从仲等主持农业部八五重点课题”PAR研究”,开始我国PRA程序和指标体系建立的研究工作。1992年我国颁布了《进境植物检疫危险性病虫杂草名录》和《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1995年,原国家动植物检疫局正式成立了PRA工作组,其办公室设在农业部植物检疫实验所,在制定我国PRA程序的同时完成一些进口农产品和危险性有害生物的风险分析报告,为检疫对策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工作组的基本任务就是保证植物检疫政策和措施的制定以科学的生物学基础为依据。1997年我国颁布了《进境植物检疫潜在危险性病虫杂草名录》和修订了《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2002年,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公布了《进境植物和植物产品风险管理规定》,规定有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进境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风险分析工作。2007年5月,为防止危险性植物有害生物传入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由此可见,在此时期我国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工作进入了全面发展完善阶段。目前,中国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工作组正按照既定时间表对有关检疫政策和有关国家农产品进入中国问题进行分析。各国向中国输入新的植物及植物产品项目都要进行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已经成为中国检疫决策工作必不可缺的环节。该工作组的成立成为中国PRA发展新的里程碑。从1995年到加入WTO前,我国就完成了约40个风险分析报告,这是历史上完成的风险分析报告最多的阶段,涉及到美国苹果、泰国的芒果果实、进口原木、阿根廷的水果、法国葡萄苗、美国及巴西的大豆等等,对保护我国农业生产安全的产生了很大的积极作用。(摘自:王春林,张宗益,黄幼玲:《外来植物有害生物入侵及其对策》植物保护学报.2005.l.32(1)).2002年,中国加入WTO后,我国PRA工作得到了更大的重视,发展速度显著加快,进入了全面与国际接轨的快速发展时期。二.重要性有害生物的风险性很高,稍微大意,就可能造成巨大的损失,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可怕后果。从检疫诞生的那天起,在制定检疫措施时,人们就一直在进行着风险分析,目前,WTO各成员国大都把风险分析作为制定动植物检疫措施的基础。风险分析的重要性表现在如下4各方面:○1风险分析是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规则《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的主要原则之一。○2风险分析是WTO各成员国动植物检疫决策的主要技术支持○3风险分析可保持检疫的正当技术壁垒作用,充分发挥检疫的保护功能。○4强化检疫对贸易促进作用,增加本国农产品市场准入机会。三.缺陷○1我国PRA工作起步相对较晚,技术力量还较薄弱。PRA理论体系还不够完善;且仅在成立了国家级PRA工作组,各省区的PRA基本未开展。○2全国有害生物普查或调查开展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同时对国外有害生物信息的了解掌握不全面,进行PRA所需的有害生物数据库信息系统不够完善。○3出境PRA不多。我国目前完成的PRA报告多是针对进境农产品的PRA,而国外做了很多针对出口农产品的PRA,促进其农产品出口。○4内外检部门沟通和配合不够。我国许多单位都认识到PRA的重要性,开始开展PRA,特别是内外检部门,但由于沟通不够,易造成重复工作和资源不必要的浪费。四.如何发展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一些相关法律及条例,但是还有很多相关法规如《进出口商品检疫法》内容偏重于操作性,缺少重要的理论原则规定,像一个实施细则。没有规定在某些情况下我国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限制国际贸易,也没有规定依据什么标准、指南、建议,也没有规定何为可接受的风险与适当的保护水平等,存在很大的缺陷。所以,要求完善与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相关的立法体系,并完善有害生物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摘自:曾文革《2007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集》)另外,要加紧完善有害生物数据库信息系统。其次,还要加强内外检部门沟通和配合。最后,就是要培养一批优秀的接班人,为将来PRA工作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本文标题:我国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研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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