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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8 室内环境质量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2015
8室内环境质量8.1控制项8.1.1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条文说明扩展】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的规定,汇总各类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室内允许噪声级的要求如表8-1。住宅、办公、商业、医院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噪声级限值,应分别与《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不同类型建筑涉及房间的要求一一对应:其余类型民用建筑,可参照相近功能类型的要求进行评价。对于公共建筑如办公建筑中的大空间、开放办公空间等噪声级没有明确要求的空间类型,不做要求。表8-1室内允许噪声级2适用于采用纯音气导和骨导昕阐测昕法的昕力测昕室,采用声场测昕法的昕力测昕室另有规定。【具体评价方式】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设计评价查阅建筑设计平面图,审核基于环评报告室外噪声要求对室内的背景噪声影响(也包括室内噪声源影响〉的分析报告以及在图纸上的落实情况,及可能有的声环境专项设计报告。运行评价在设计评价的基础上,还应审核典型时间、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检测报告。8.1.2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控制项】【条文说明扩展】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的规定,汇总各类建筑构件及相邻房间之间的隔声性能要求如表8一2、表8-3。在《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一2010中,除旅馆建筑外的其它各类建筑的外墙、门窗隔声标准只有一个级别,因此进行评价时将该级别视为低限标准(高要求标准按比低限标准高5d8执行〉:对于商业建筑,《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仅对部分类型的隔墙、楼板隔声性能有要求,对外墙、门和窗的空气声隔声性能无标准要求,故可仅按表中规定进行评价,对其他建筑构件不作规定(若无相应的构件,则不参评〉。对于《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没有涉及的建筑类型的围护结构构件隔声性能,可参照相近功能类型的要求进行评价。对于公共建筑如办公建筑中的大空间、开放办公空间等的围护结构隔声性能没有明确要求的空间,不做要求。表2-1围护结构空气声隔声标准102户内卧室墙户内其他分室墙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间的楼板交通干线两侧卧室、起居室(厅)的窗其他窗外墙35二三3051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J马+二月。王三25二三35主30ιr去4550卧室、起居室(厅〉与邻户房间之间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45注50Dnr.,+C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D词,+C.飞t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间分隔楼板上下的房间之间二三51语音教室、阅览室的隔墙与楼板普通教室与各种产生噪声的房间之间的隔墙、楼板普通教室之间的隔墙与楼板音乐教室、琴房之间的隔墙与楼板学校产生噪声房间的门其他门外墙邻交通干线的外窗其他外窗语音教室、阅览室与相邻房间之间普通教室与各种产生噪声的房间之间普通教室之间音乐教室、琴房之间病房之间及病房、手术室与普通房间之间的隔墙、楼板诊室之间的隔墙、楼板医院昕力测昕室的隔墙、楼板计权隔声量+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三;255050计权隔声量+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45455050二主30R.+C建筑注1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二三20二三45兰25注30二三25二三5050二三35二三30R.+,ι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50二主45D.r.•+C;?:454540;?;50二三505045建筑R.+C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50一二三30C昕力测昕二主35C昕力测昕室)/二三20C其他)门病房与产生噪声的房间之间的隔墙、楼板室〉/一(其他)频谱修正量1035055注:1产生噪声的房间系指音乐教室、舞蹈教室、琴房、健身房。105【具体评价方式】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设计评价查阅相关没计文件(主要是围护结构的构造说明、大样图纸〉、建筑构件隔声性能分析报告或建筑构件隔声性能的实验室检验报告。运行评价在设计评价的基础上,还应查阅相关竣工图,房间之间空气声隔声性能、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的现场检验报告,并现场核查。8.1.3建筑照明数量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键筑照明设计标盼GB50034的规定。【条文说明扩展】各类民用建筑中的照度、照度均匀度、眩光值、一般显色指数等照明数量和质量指标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第5章的有关规定。其中,公共建筑常用房间或场所的不舒适眩光应采用统一眩光值(UGR)评价,按《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附录A计算:体育场馆的不舒适眩光应采用眩光值(GR)评价,按《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附录B计算。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中第5章的相关规定如表8-4、表8-5。表8-4居住建筑照明标准值106表8-5公共建筑照明标准值107【具体评价方式】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对住宅建筑的公共部分及士建装修一体化设计的房间应满足本条要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分是指门厅、电梯前厅、走道、楼梯间和车库等场所。设计评价查|到相关照明电气和弱电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灯具与光源选型表、照明计算书。运行评价查阅相关电气专业竣工图、照明计算书、灯具产品检验报告、照明现场检测报告,并现场核查。8.1.4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新风量等设计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规定。【条文说明扩展】将房间温度、湿度控制在使用要求的范围是建筑热环境设计的主要目标。新风量、温度和湿度等要素共同决定了室内热环境的质量,影响着房间的正常使用和使用者的身体健康。因此,房间的温度、温度和新风量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是评价建筑热环境设计优劣的重要指标。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中的相关规定如下:3.0.1供暖室内设计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严寒和寒冷地区主要房间应采用18℃24℃:2夏热冬冷地区主要房间直采用16℃22℃:3设置值班供暖房间不应低于5℃。3.0.2舒适性空调室内设计参数应符合以下规定:1人员长期逗留区域空调室内设计参数应符合表3.0.2的规定:表3.0.2人员长期逗留区域空调室内设计参数注:级热舒适度较高,级热舒适度一般:2热舒适度等级划分按本规范第3.0.4条确定。2人员短期逗留区域空调供冷工况室内设计参数宣比长期逗留区域提高l℃2℃,供热工况宜降低1℃2'C。·3.0.5辐射供暖室内设计温度宜降低2℃:辐射供冷室内设计温度宜提高0.5℃1.5℃。3.0.6设计最小新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公共建筑主要房间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应符合表3.0.6-1规定。表3.0.6-1公共建筑主要房间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m3/(h•人)]1132设置新风系统的居住建筑和医院建筑,所需最小新风量宜按换气次数法确定。居住建筑换气次数宜符合表3.0.6-2规定,医院建筑换气次数宜符合表3.0.6-3规定。表3.0.6-2居住建筑设计最小换气次数Ch勺表3.0.6-3医院建筑最小换气次数(表3.0.6-4高密人群建筑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rn3/Ch•人〉]【具体评价方式】本条适用于集中供暖空调的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对于设置分体空调、多联机的建筑或功能房间(一般应为建筑外区),如果具备开窗通风条件或设置了排气扇,不要求独立设置新风系统。设计评价查阅暖通专业施工图、暖通设计计算书等。运行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典型房间空调期间室内温湿度检测报告、新风机组风量检测报告、典型房间空调期间的二氧化碳浓度检测报告,并现场核查。11£./8.1.5在室内设计温、湿度条件下,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不得结露。【条文说明扩展】围护结构内表面结露会造成霉变,一方面会破坏饰面层,影响美观和使用,同时也会污染室内空气,损害使用者的身体健康。因此,应对围护结构内表面结露进行控制。随着节能设计标准的实施,以及节能目标的不断提高,围护结构主体部位出现结露的可能性很低。特别是采用了外保温体系的建筑,除了窗口、檐口等少数节点外,结构性热桥都能得到较好的处理。但是,对于内保温、夹心保温体系,仍然存在大量热桥节点。有必要对节点进行结露验算,消除结露风险。围护结构结露验算,需满足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土设计规范》GB50176(修订报批稿)中第7.2节的要求,即:7.2.1冬季室外计算温度te低于0.85℃时,应对围护结构中的热桥部位进行内表面结露验算。7.2.2围护结构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应通过三维或三维传热计算得到。7.2.3热桥部位的传热计算应符合以下要求:1计算软件:1)计算软件应通过相关评审,以确保计算的正确性:2)软件的输入、输出应便于检查,计算结果清晰、直观。2边界条件:1)外表面t第三类边界条件,室外计算温度t,对流换热系数23.OWI(m2•K);2)内表面:第三类边界条件,室内计算温度18℃,对流换热系数8.7W/(m2•K);3)其它边界:第二类边界条件,热流密度OW/m2;4)室内空气相对湿度:60%。3计算模型:1)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用二维还是三维传热计算。2)在二维传热模型中与热流方向平行的两条边界接对称(或足够远)的原则选取,保证越过这两条边界的热流为零:3)在三维传热模型中与热流方向平行的四个边界面按对称(或足够远)的原则选取,保证越过这四个边界面的热流为零:4)模型的几何尺寸与材料应与节点构造设计一致:5)距离较小的热桥应合并计算。4计算参数z1)常用建筑材料的热物理性能参数应符合附录X的规定:2)空气间层的热阻应符合附录X的规定:3)当材料的热物理性能参数有可靠来源时,也可以采用。7.2.4当热桥内表面温度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时,应在热桥部位采取保温措施,并确保处理后的热桥内表面不发生表面结露。【具体评价方式】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如项目所在地为温和地区和夏热冬暖地区,或项目没有采暖需求,该条不参评。设计评价查阅围护结构施工图、节点大样图、结露验算计算书等。运行评价除查阅设计阶段相关文件外,还应查阅相关竣工图,并现场核查8.1.6屋顶和东、西外墙隔热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要求。【条文说明扩展】外墙在给定两侧空气温度及变化规律的情况下,内表面最高温度应符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修订报批稿)表6.1.1的要求。屋顶在给定两侧空气温度及变化规律的情况下,屋顶内表面最高温度应符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C修订报批稿)表6.2.1要求。【具体评价方式】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设计评价查阅围护结构热工设计图纸或文件,以及专项计算分析报告。目前,寒冷地区多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夏热冬冷地区多采用外墙外保温或外墙内外复合保温系统,如完全按照地方明确的节能构造图集进行设计,可直接判定隔热验算通过。运行评价查阅相关竣工文件,并现场核查。8.1.7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醒、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氨等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有关规定。【条文说明扩展】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的有关规定详见表8-6。表8-6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具体评价方式】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运行评价。运行评价查阅室内污染物检测报告,并现场核查。8.2评分项I室内声环境8.2.1主要功能房间室内噪声级,评价总分值为6分。噪声级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得3分:达到高要求标准限值,得6分。【条文说明扩展】除具体指标外,评价内容同第8.1.1条。776学校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噪声级低限标准限值按《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规定值选取,高要求标准限值在此基础上降低5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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