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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项目资金的筹集本章阐述了工程项目资金筹集的主要渠道和资本成本问题。通过学习,要了解资金筹集的渠道,掌握工程项目资金总额的构成和资金成本的计算方法。本章提要本章内容4.1建设项目资金总额的构成4.2建设项目资金的来源4.3资本成本4.1建设项目资金总额的构成按照不同投资主体的投资范围和项目的具体情况,可将建设项目分为三类:(1)公益性投资项目(2)基础性项目。在加强中央政策性投资的同时,(3)竞争性项目。以企业作为基本的投资主体,在资金筹措阶段,建设项目所需的资金总额由自有资金、赠款、借入资金三部分组成。4.1.1自有资金企业自有资金是指企业有权支配使用,按规定可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的资金,即在项目资金总额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包括资本金和资本溢价(1)资本金是指新建项目设立企业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资本金可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及外商资本金(2)资本公积金是指企业接受捐赠、财产重估差价、资本折算差额和资本溢价等形成的公积金。接受捐赠资产是指地方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以及外商等赠予企业货币或实物等财产而增加的企财产重估差价是指按国家规定对企业固定资产重新估价时,固定资产的重估价值与其账面值之间资本折算差额是指汇率不同引起的资本折算差资本溢价指在资金筹集过程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资本金的差额。4.1.2借入资金借入资金亦即企业对外筹措的资金,是指以企业名义从金融机构和资金市场借入,需要偿还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包括国内银行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出口信贷、补偿贸易、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的资金。4.2建设项目资金的来源用国家预算安排的,并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建设项目投资称为财政预算投资,也称国家投资(包括中央财政安排的投资和地方财政安排的投资)。4.2.1财政预算投资国家投资主体筹集资金的主要手段是:财政税收、财政信用及举借外债(1)税收。税收这种筹集资金的形式,同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所谓强制性,是指税收的征收依靠的是国家的政权强制力,它不以纳税人的意志为转移,纳税人必须根据税法照章纳税,违反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4.2.1.1财政预算投资的融通无偿性是指国家取得的税收收入,既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对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所谓固定性,是指在征税前必须预先规定课税对象和征收税额之间的数量比例。(2)财政信用。财政信用是以财政为主体的投资信用,是由财政出面采取信用方式或半信用方式筹集资金的一种制度。财政信用的具体融资工具是各类政府债券,如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等。税收是由财政采取无偿的方式予以集中,既改变资金的使用权,又改变资金的所有权。财政信用筹集资金,只改变资金的使用权,而不改变资金的所有权;同银行信用一样,既要还本,还要付息。(3)举借外债。举借外债是财政筹资的另一手段,是国家信用的一种形式。它由财政部门出面,代表国家从国外借入款项,用于国内的投资建设。财政预算投资计划具体反映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建设要求,反映各个年度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分配的数量与方向,反映根据资源优化配置和宏观经济形势而制定的各种财政政策。其编制原则是:(1)(2)(3)4.2.1.2财政预算投资计划编制的原则公益性项目主要包括国防、科研、文教卫生、行政事业单位等非营业性的无偿还能力的建设项目,国家支援不发达地区的各种投资基金(如扶贫资金、中央专项补助投资以及以工代赈资金等)项目。公益性项目的投资主要由政府财政资金安排。公益性项目投资应根据各级政府财政状况量力而行,并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投资管理制度。财政拨款投资由计划部门安排和管理。4.2.1.3公益性项目投资的管理基础性项目主要由政府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通过经济实体进行投资。事关国计民生,跨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基础工业项目和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由中央政府投资主体承担。地方性的交通、邮电通讯、能源工业、农林水利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等的建设,应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由所在地政府投资主体承担。对于经济不发达地区,中央政府可以按项目定期定量4.2.1.4基础性项目投资的管理4.2.2企业自有资金的融通企业自有资金是指企业有权支配使用、不需偿还的资金。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自有资金主要来源于新产品试制基金、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基本折旧基金、大修理基金等,以及各种形式的社会集资。新建项目自有资金的筹集可以采取国家投资、各方集资或者发行股票等方式。投资者可以用现金、实物和无形资产等进行投资。企业投资可分为自有资金和负债投资两大类。4.2.3国内银行贷款中央银行就是银行的银行,发行货币的银行,是办理政府有关业务的银行,是监督和管理整个金融业它的主要职能有三方面:一是发行货币,调节货币流通;二是作为政府金融货币方面的代理人,管理政府资金,对政府提供信用,认购国债,代理国库;三是通过贷款、存款准备金和公开市场业务对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进行管理,制定货币政策,调节货币价格与需求,支持经济的稳定增长。4.2.3.1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政策性银行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责权统一。政策性银行的主要任务是: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引导社会资金,确保重点建设需要,从资金源头强化对资金总量和结构的调节,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政策性银行有三家,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信贷银行4.2.3.2政策性银行贷款国家开发银行是一家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为主要融资对象的政策性投资开发银行。重点建设项目包括: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项目,直接增强综合国力的支柱产业项目,重大高新技术在经济领域应用的项目,跨地区的重大政策性项目,及其他政策性项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承担国家粮棉油储备、农副产品合同收购、农业开发等方面的政策性贷款,中国进出口信贷银行主要是为大型成套设备进出口提供信贷,为成套机电产品出口信贷提供贴息三家政策性银行的资本金由财政拨入,另外的资金来源是向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商业银行,就是以经营存、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以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为主要经营原则的信用机构。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它是唯一能够接受活期存款的银行,通过发放贷款,创造存款货币。在发放银行贷款时,要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严格审查,优先支持那些产品适销对路、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以提高贷款效益。4.2.3.3商业银行贷款4.2.4利用外资(1)外国政府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指外国政府通过财政预算每年拨出一定款项,直接向我国政府提供的贷款。这种贷款的特点是利率较低(年利率一般为2%~3%),期限较长(平均为20~30年),但数额有限,具有双边经济援助的性质,一般都限定用途,并要从贷款国进口机器设备,所以这种方式的贷款比较适用于建设周期较长、金额较大的低收益项目,如发电站、港口、铁路及能4.2.4.1国外贷款(2)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指联合国的专门国际金融机构,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其中包括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和国际金融公司)及其他地区性的国际金融结构,如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开发银行、美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等,根据其建立的宗旨和任务,贷款使用的性质和目的,按照各项贷款的具体规定,根据成员国的申请,经审查核准后提供的贷款。(3)国外商业银行贷款国外商业银行贷款包括国外开发银行、投资银行、长期信用银行以及开发金融公司对我国提供的贷款。这些银行可以单独向我国提供贷款,也可以由几家银行共同向我国提供贷款,即银团贷款。建设项目投资贷款主要向国外银行筹集中长期资金,一般通过中国银行、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这种贷款的特点是可以筹集大额资金,借得资金可由借款人自由支配,但贷款条件较为苛刻,货款利率相对高,另外还要收取承诺费、手续费等各种费用。(4)在国外金融市场发行债券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在发行时就规定了利率和还本期限。在国外发行债券的主要特点是:使用外国贷币为面值;偿付期限较长,一般在2年以上;发行金额一次可在1亿美元左右;筹得的款项可自由使用,且可连续发行。这种方式筹资比较适用于金额不大、资金运用要求自由的建设项目,特别是在国外银行贷款较多,希望分散债权人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这种方式筹资。(5)利用出口信贷出口信贷是西方国家政府为了鼓励资本和商品输出而设置的专门信贷。这种贷款的特点是利率较低,期限一般为10~15年,借方所借款项只能用于购买出口信贷国设备。出口信贷可根据贷款的对象不同分为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买方信贷是指贷放出口信贷的银行将贷款直接贷给国外进口者;卖方信贷是指发放出口信贷的银行将资金贷给本国的出口者,以便卖方将产品赊卖给国外进口者,而不致发生资金周转困难。(6)混合贷款这是出口买方信贷的一种发展形式,是外国政府与商业银行联合提供的贷款,用以购买其资本货物和劳务。例如,有的国家提供包括政府贷款、政府赠款和出口信贷、商业信贷混合使用的贷款。因为含有政府贷款部分,所以较一般出口信贷利率低、期限长、费用少。吸引国外资本直接投资主要包括与外商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合作开发及外商独资等形式,国外资本直接投资方式的特点是:不发生债务、债权关系,但要让出一部分管理权,并要支付一部分利润。(1)合资经营合资经营是指某一国(地区)厂商与其他国家(地区)厂商共同投资,联合经营,并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而建立的企业。由于它是按照投资比例来分取利益,所以也称股权式合营企业。4.2.4.2国外直接投资(2)合作经营合作经营指某一国(地区)厂商与其他国家(地区)厂商,根据东道国的有关法律,通过签订合同而建立的企业。由于它是按照合同规定分取收益、承担风险和管理企业,所以也称契约式合营企业。合资企业与合作企业的共同点:一般都是中方提供土地、厂房、劳动力及服务设施等,外方提供资金、设备、工业产权、专利技术等。合资企业与合作企业的区别在于:①合资企业里的投资折算成股份,双方按股权比重分配收益。而合作企业里合作者的投入不折算成股份,不按股份分配收益,而按协议投资方式和规定比例来分取利益。②由于合作经营不涉及股权,双方的责、权、利只是由双方协商通过合同加以规定,所以它不是独立的法人,只是一种合伙关系,双方需各自纳税。而合资企业是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照章纳税。③在组织管理形式上,合资企业设立董事会,合作企业一般只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④合资企业一般吸收外资数额较大,经营期限较长且比较固定。合作企业经营期限一般较短,但方式灵活,简便易行,便于双方选择合作领域。(3)合作开发与合作经营相类似,主要是对海上石油和其他资源的合作勘探开发。我国海上石油勘探开发主要采用风险合同的合作方式。一般的作法是:第一阶段,主要进行地球物理勘探,一切费用由外国公司支付,勘探结束后,我国可取得一套完整的地质资料,以了解资源的前景;第二阶段,根据地球物理勘探的结果选出一部分有希望的地区进行招标,签订合同,合作勘探开发,双方按合同规定分享产品(利润)。(4)外资独营外资独营是由外国投资者独自投资和经营的企业形式。按我国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在经济特区、开发区及其他经我国政府批准的地区开办独资企业,企业的产、供、销由外国投资者自行决策。外资独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我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并照章纳税,纳税后的利润,可通过中国银行按外汇管理条例汇往国外。国外其他投资主要指“三来一补”。“三来一补”是指来件装配、来料加工、来样定制和补偿贸易。(1)来件装配来件装配指我方接受外商提供的元件、零件、部件,按对方要求的规格、款式进行装配,然后交给对方,我方收取工缴费。来件装配双方的关系是委托与受托的关系,其权利与义务均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加以规定,共同遵守。4.2.4.3国外其他投资(2)来料加工来料加工指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料、辅料,由我国工厂按外商要求的质量、规格、款式加工成成品,交给对方负责出口,我方收取加工费。来料加工实际上是合作经营的一种方式,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由加工贸易合同加以规定,合同可由国内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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