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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税法第1页第七章资源税法◆本章考情分析资源税法是税法考试中非重点章,命题以单选题、多选题为主,也可以出现与增值税结合的计算题。近年本章考试题型、分值分布年份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综合题合计2011年1分1分——2分2010年1分1分1分—3分2009年1分1.5分——2.5分◆本章内容:3节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税目、税率★第二节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三节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本章新增及变化内容按2011年新公布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主要变化是:自2011年11月1日起,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由原来的从量定额征收改为从价定率征收。◆本章内容讲解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税目、税率资源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一、纳税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注意:1.资源税是对在中国境内生产或开采应税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而对进口应税资源产品的单位或个人不征资源税。2.资源税是对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进行销售或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出厂销售或移作自用时一次性征收,属于价内税。3.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不仅包括符合规定的中国企业和个人,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特例】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4.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考题·多选题】(2009年)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义务的人有()。A.进口盐的外贸企业B.开采原煤的私营企业C.生产盐的外商投资企业D.中外合作开采石油的企业[答疑编号3941070101]『正确答案』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资源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中外合作开采石油企业暂不征收资源税,因此,正确选项为BC。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税法第2页二、税目(一)税目(征税范围):目前只有7大类,它们是:1.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税。3.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除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5.黑色金属矿原矿。6.有色金属矿原矿。7.盐。包括固体盐、液体盐。固体盐,包括海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是指卤水。(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纳税人在开采主矿产品的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凡未单独规定适用税额的,一律按主矿产品或视同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2.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或暂缓征收资源税,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考题·多选题】(2010年)下列各项中,应征资源税的有()。A.开采的大理石B.进口的原油C.开采的煤矿瓦斯D.生产用于出口的卤水[答疑编号3941070102]『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资源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开采的煤矿瓦斯免征资源税。三、税率自2011年11月1日起,原油和天然气由从量定额改为从价定率征收资源税。自此,资源税采取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计征。矿产品税率形式具体标准原油、天然气比例税率5%-10%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固定税额矿产品差别、地区差别0.3-60元/吨四、扣缴义务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1.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2.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第二节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税依据(一)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销售额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原油、天然气)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税法第3页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二)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销售数量1.基本规定: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计税方法计算公式适用范围从量定额征收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从价定率征收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税率原油、天然气【考题·单选题】(2010年)纳税人开采应税矿产品销售的,其资源税的征税数量为()。A.开采数量B.实际产量C.计划产量D.销售数量[答疑编号3941070201]『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2.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3.纳税人在资源税纳税申报时,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应当将其应税和减免税项目分别计算和报送。4.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还原成原煤数量。5.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其计算公式为:【例题·多选题】某铜矿2010年9月销售铜精矿4000吨(选矿比为1:5),每吨不含税售价1500元,当地铜矿石资源税每吨1.2元,应纳资源税和增值税税额为()A.资源税1.68万元B.资源税2.4万元C.增值税78万元D.增值税102万元[答疑编号3941070202]『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应纳资源税=4000×5×1.2=24000(元)应纳增值税=1500×4000×17%=1020000(元)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税法第4页6.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考题·单选题】(2011年)某产盐企业,2011年5月份以外购液体盐3000吨加工成固体盐600吨,以自产液体盐5000吨加工成固体盐1000吨,当月销售固体盐1500吨,取得销售收入300万元,已知液体盐每吨单位税额5元、固体盐每吨单位税额40元,该产盐企业5月份应缴纳资源税()。A.20000元B.35000元C.45000元D.60000元[答疑编号3941070203]『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应纳资源税=1500×40-3000×5=45000(元)注意问题:(1)以初级矿产品作为课税数量。(2)与增值税之间的关系:应税矿产品也要交增值税,按价格交;资源税(只对初级矿产品),大部分矿产品按数量交。两税区别:①征税范围不同;②环节不同;③和价格的关系不同;④计税方法不同。【例题·计算题】某油田2012年3月销售原油20000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10000万元、增值税额1700万元,按《资源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其适用的税率为8%。请计算该油田3月应缴纳的资源税。应纳资源税额税额=10000×8%=800(万元)应纳增值税税额=10000×17%=1700(万元)【考题·计算题】(2010年)位于县城的某内资原煤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1)购进挖掘机一台,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60万元。增值税税款为10.2万元。支付运费4万元,取得公路内河货运发票。(2)购进低值易耗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合计为8万元。(3)开采原煤10000吨。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原煤90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500元,购销合同约定,本月应收取1/3的价款,但实际只收取不含税价款120万元。另支付运费6万元、装卸费2万元,取得公路内河货运发票。(4)为职工宿舍供暖,使用本月开采的原煤200吨;另将本月开采的原煤500吨无偿赠送给某有长期业务往来的客户。(5)销售开采原煤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125千立方米,取得不含销售额25万元。(6)月末盘点时发现月初购进的低值易耗品的1/5因管理不善而丢失。(说明,相关票据在本月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申报抵扣;增值税月初留抵税额为0;假设该煤矿所在地原煤的资源税税额为5元/吨,天然气资源税税额为10元/千立方米。)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4)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答疑编号3941070204]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税法第5页『正确答案』应纳资源税=9000×1/3×5÷10000+(200+500)×5÷10000=1.85(万元)第三节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一、减免税项目(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五)对地面抽采煤层气(煤矿瓦斯)暂不征收资源税。(六)纳税人开采的原油、天然气,自用于连续生产原油、天然气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依照本规定计算缴纳资源税。二、出口应税资源产品不退(免)资源税;【链接1】进口应税资源产品不缴纳资源税。【链接2】此规则同城建税的规定。【考题·多选题】(2011年)下列各项关于资源税减免税规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对出口的应税产品免征资源税B.对进口的应税产品不征收资源税C.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修井的原油免征资源税D.开采应税产品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有重大损失的可由省级政府减征资源税[答疑编号3941070205]『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对出口的应税产品不退(免)资源税。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3.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4.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5.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链接】资源税的纳税期限与增值税、消费税基本相同。【考题·多选题】(2008年)下列各项中,符合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A.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实际收到款项的当天B.采取预收贷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C.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D.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答疑编号3941070206]『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四、纳税地点——开采或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3个地点:开采地、生产地、收购地。具体情况: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税法第6页1.凡是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都应当向应税产品开采或者生产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2.如果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属于跨省开采,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也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考题·单选题】(2009年)甲县某独立矿山2009年7月份开采铜矿石原矿3万吨,当月还到乙县收购未税铜矿石原矿5万吨并运回甲县,上述矿石的80%已在当月销售。假定甲县铜矿石原矿单位税额每吨5元,则该独立矿山7月份应向甲县税务机关缴纳的资源税为()。A.12万元B.15万元C.32万元D.40万元[答疑编号3941070207]『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资源税的计算。收购未税矿产品应该向收购地税务机关缴纳资源税。向甲县税务机关缴纳的资源税=3×80%×5=12(万元)本章内容小结:
本文标题:7第七章资源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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