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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支政治觉悟高、职业道德好、专业能力强,适应我校全面推进教育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特制定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一、加强思想教育,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违反教师资格和准入法规、制度不能触碰,自觉按法规和制度办事。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凡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实行持证上岗。对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专任教师必须在一年之内取得教师资格,若一年之内还未取得教师资格原则上要调整教学岗位,不准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教师。三、具备教学经历的新教师,经入职和岗前培训,考核并审定,合格者可直接聘任到教师岗位。四、实行新教师导师制。新教师对应指定导师。指导教师需按照园内关于新教师业务培训提高的有关要求,对新教师进行“传、帮、带”。新教师必须熟悉教学工作的全过程,熟悉各个环节的规范和要求。
本文标题:徐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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