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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优秀科研人才选拔计划”实施方案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科研人才选拔计划”(以下简称“优研计划”)实施办法,特制定电子工程学院“优研计划”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优研计划”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改善学缘结构、多渠道选拔优秀科研后备人才为目标。通过建立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及相关的政策支持,在保留本校优秀人才的同时,吸引其它高校出色本科生进入我院攻读研究生,以提升我院整体研究生生源质量。我院“优研计划”的选拔在注重学生一贯表现的基础上,突出专业素质、创新能力及潜在能力的考查。二、实施方案(一)组织机构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优研计划”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优研计划”的组织实施。由学术水平高、在国内相关领域具备一定影响力的科研团队负责人、知名教授等组成审核小组,负责具体的考核审查工作。(二)面向对象“优研计划”的面向对象为2016年度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应届本科生,包括学习成绩优秀的高水平大学的学生、在高水平学科竞赛中获奖及专业能力突出的学生两类。(三)申请资格1.品德良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无处分记录;有志于在相关专业领域提升自身科学研究和工程实践能力;2.学习成绩优秀的高水平大学学生(1)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本部)(“2+7”高校)在校本科生,成绩排名位于所在学院、所在专业前70%。(具体以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排名证明为准)。(2)“2+7”高校以外的其他“985”高校在校本科生,成绩排名位于所在学院、所在专业前50%。(具体以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排名证明为准)。(3)非西电“211”高校在校本科生,成绩排名位于所在学院、所在专业前40%。(具体以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排名证明为准)。(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软件学院、微电子学院以及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在校本科生,排名位于各专业前50%。(5)非“211”高校电子信息类专业为2012年全国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位的申请者成绩排名须在所在学院、所在专业的前10%。3.高水平学科竞赛获奖及专业能力突出学生(1)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分站赛银奖及以上获得者;(2)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3)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系统专题邀请赛、信息安全专题邀请赛和模拟电子系统专题邀请赛国家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4)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国家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5)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6)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7)发表或已录用的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专利、出版物(经学院审核小组认定);(8)可展示的科技作品等原创性成果(经学院审核小组认定)。4.学生本科所学专业与“优研计划”所申请的专业原则上应为同门类。三、优惠政策所有申请我院“优研计划”的同学,均由所申报导师组织面试,择优录取。一旦被我院录取为“优研计划”合格生源,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2016硕士研究生,初试各科目成绩及总分达到国家A类地区最低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2.报考学术型硕士的申请者:(1)达到我院相关学科学术型复试资格分数线的同学,根据相关学科招生名额可录取为学术型硕士;(2)达到国家初试分数线,未达到我院相关学科复试资格分数线同学,录取为专业型硕士;3.报考专业型硕士的申请者,在达到国家初试分数线,录取为专业型硕士。在学业奖学金评定中初试成绩加20分参与排名。4.“2+7”高校的在校本科生,若达到我院相关学科学术型复试资格分数线,可优先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直博生)。若未获得直博资格,则在研究生一年级期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5.“2+7”高校以外的其他“985”高校的在校本科生,在研究生一年级期间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或以上等级学业奖学金。四、申请及录取程序1.联系导师申请学生可登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网站(),进入教师查询页面查询电子工程学院导师介绍和导师联系方式,或直接进入网页(=2),与导师沟通且双方达成意向之后,即可提出申请。2.提出申请申请学生请登录进行网报(点击“暑期夏令营优研活动报名”),如实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科研人才选拔计划”申请表》(简称《优研计划申请表》,见附件),并附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3.资格审核“优研计划”申请学生的审核工作由学院审核小组负责。学院各审核小组根据选拔方案严格审核,资格审核首先在网上进行,学生可通过申报网站查看自己的审核结果。结果若为“通过”,方可向我院递交或寄送纸质版《优研计划申请表》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审查通过后,向考生发放《确认接收函》。4.考核及录取通过我院资格审核,且意向导师面试合格并同意接收者,将被我院录取为“优研计划”合格生源,学生需填写《优秀科研人才选拔计划考生诚信承诺书》。五、报名所需材料申请者通过申报网站查看自己的审核结果为“通过”后,随即向电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递交或寄送以下纸质版材料:1.《优研计划申请表》1份。(外地考生的接收导师意见和签字由我院负责联系导师);2.在《优研计划申请表》的成绩排名一栏,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所在学院公章,或另附成绩排名证明;对于西电本校学生,无法提供专业排名的,可不作要求。3.截止目前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请加盖教务部门公章;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GMAT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5.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6.其它能证明自己能力的材料,如:获奖证书,发表或已录用的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六、优研选拔工作安排1.报名西电本校学生网报截止期为6月26日,外校学生网报截止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报开始前。自方案公布起,申请者自行联系意向导师,准备申报材料;(1)提交纸质材料时间:西电本校学生——即日起至6月29日外校学生——即日起至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报开始前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工作日);(2)提交材料地点:南校区行政辅楼电子工程学院308北校区主楼III区201寄送材料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131#电院研招办(收)(3)咨询电话:029-882022762.资格审核——网上资格审核,在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纸质材料审查,在收到考生的纸质申请材料的三个工作日完成。3.面试——本年度我院不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请申请者自行联系导师进行面试。4.录取——西电本校学生于7月初统一发放《确认接收函》,外校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随即发放《确认接收函》。七、其它说明1.凡被我院录取的优研计划考生,若9月底前确认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则参加推荐免试计划。2.本规定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2015年6月10日
本文标题:2015年电子工程学院优研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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