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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人/修改人:刘欣萍审核人:张兆海批准人:吴咏今批准日期:2012年12月20日实施日期:2013年01月07日本溪市金山医院检验科HIV初筛实验室文件编号:BXJSYY—JY—HIV—02第1页共2页主题内容保密制度第01版第0次修订颁布日期:2013年01月01日HIV初筛实验室保密制度1.目的严格管理实验结果和相关记录,防止受检者隐私泄密。2.适用范围适用于HIV筛查实验室人员对HIV抗体检测患者信息的保密。3.职责3.1初筛实验室工作人员严格执行HIV筛查实验室保密制度。3.2科主任负责全科质量管理和督促检查HIV筛查实验室保密制度执行情况。4.该SOP变动程序本标准程序的变动,可由任一使用本SOP的工作人员提出,,并报经下述人员批准签字:专业组长、科主任。5.实验室保密制度5.1从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有关信息,及病人姓名、地址等情况。工作人员必须为客户的隐私保密。5.2检测实验室,实行专人专管各种实验记录、感染者档案,并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不得向无关人员/单位,提供任何情况。5.3初筛阳性结果不是最终结果,应及时送上级部门做进一步确认,初筛检测实验室不得出具Anti-HIV阳性结果报告;5.4初筛实验室检测的阳性结果不是最终结果,应及时进行确认实验,不能将初筛阳性结果告知受检者本人;5.5筛检实验室接到Anti-HIV阳性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对受检者,告知检测结果时,要先做好法律、医学、生活等方面的咨询。5.6经确认试验证实的HIV抗体阳性,按统一表格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确认对象不编制人/修改人:刘欣萍审核人:张兆海批准人:吴咏今批准日期:2012年12月20日实施日期:2013年01月07日本溪市金山医院检验科HIV初筛实验室文件编号:BXJSYY—JY—HIV—02第2页共2页主题内容保密制度第01版第0次修订颁布日期:2013年01月01日属本辖区内,确认报告应同时抄送感染者户口所在地的省级HIV抗体确认中心。5.7阳性标本,包括留存标本,应送Anti-HIV确认中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单位保存,不得擅自处理。6.参考文献《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修订版)《全国艾滋病检测管理办法》
本文标题:2HIV初筛实验室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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