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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党务工作职责第一节党委工作职责一、党委书记(副书记)职责1.在上级党组织和院党委集体领导下,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2.负责主持党委的日常工作,主持和开好党委会,充分发挥党委在医院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密切配合行政业务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发扬民主作风,充分发挥党委成员的作用,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3.领导指定党委的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离退休老干部、工会、共青团等政治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定期认真总结党委工作,并向上级及全体党员报告。4.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专业知识。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5.按照干部队伍建设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积极向党委推荐合格的干部人选。6.经常深入支部、科室,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党内外群众的思想情况,做好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7.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及医德医风建设,领导纪检、监察工作。8.关心和领导工会、共青团、离退办的工作,督促、加查其工作,定期让他们向党委汇报工作。9.组织好中心组的学习,加强中心组成院的思想理论建设。10.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党委会成为团结战斗的集体。11.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上述工作。书记不在时,副书记主持党委的日常工作。2二、党委办公室职责1.组织、安排党委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2.负责党办各类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信函、电报及简报)的起草工作。3.掌握、协调和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党委决议的情况及进程。4.根据党委对工作的意图和要求,深人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分析、研究并提出带有政策性、倾向性的问题,为党委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咨询意见。5.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转的工作。6.当好党委和书记的助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7.代表党委和协助党委负责同志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从信访角度密切党群关系,沟通党委与群众联系的渠道。8.统一管理文书档案,认真做好文书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鉴定工作。9.负责各类文件、杂志、简报、机要函件的分发、上报、传阅、催办等机要工作。10.随时承担及完成党委及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三、党委办公室主任职责1.在党委书记、副书记的领导下,负责党委办公室的全面工作。组织贯彻、实施上级党组织和院党委的指示、决议、决定。2.负责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以及有关文件的起草.3.组织党委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以及中心组理论学习,做好各项记录。4.组织实施对党员和全院职工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教育,组织时事政策的学习。5.随时了解掌握党内外的思想动态,督促、检查党支部及行政干部,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向党委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6.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积极做好以下工作。(1)督促检查党支部积极开展“争先创优”工作。(2)督促检查党支部坚持执行“三会一课”制度。(3)做好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3(4)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变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监督检查党支部积极做好党的发展工作。7.按照党委的意图和要求,积极协调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关系,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8.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的方针,做好干部的考察、培养工作,并积极向党委提出干部的选拔、使用奖惩的建议。9.认真贯彻党的关于认真做好民主党派工作,民族宗教工作,对台工作、党内外知识分子工作的精神,做好统战工作。10.负责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抓好党委办公室的自身建设,积极做好应承担的各项具体工作。党办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工作。四、组织干事职责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指示、决议,在党办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工作。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干部路线及方针、政策,保证中央的有关指示的落实和任务的完成。2.检查督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总结、交流加强支部组织建设的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3.抓好党员管理。(1)组织好每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3)为搞好“争先创优”活动,督促检查党支部制定出方案和措施。4.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检查、了解党支部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考察及申请入党同志的培养、教育的情况。总结交流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做好支部发展党员的考核了解,谈话审批工作。5.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管辖的分布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6.负责党员年报统计,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7.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48.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配合党的纪律检查部门搞好端正党风的工作,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9.做好文件管理和使用,认真登记,及时传阅,做好年终立卷和销毁。10.做好党员、党员干部及中层干部的考察工作,及时了解他们的实际表现,并向党委汇报。11.负责完成党委书记和党办主任交办的其他事宜。五、宣传干事职责在党委办公室主任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党委的意图和要求,具体负责党的宣传工作。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及时向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提出相应的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和学习计划。2.根据党委的指示,围绕医院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内外形势。3.组织党员、群众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时事政策,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4.会同组织干事搞好党的建设,运用轮训、党课等形式进行党员教育,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5.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弘扬无私奉献的精神。6.协同工会、共青团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7.负责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准备学习资料,做好学习记录,定期向局宣传处报学习季度报表。8.负责落实卫生工委思想政治研究会布置的日常工作。六、统战干事职责在党委办公室主任的直接领导下,根据卫生工委统战处和院党委的要求,负责统战工作。1.负责宣传和贯彻党的统一战线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卫生工委统战5处和院党委的工作部署,组织党员和统战对象学好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提高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2.全面掌握医院统战人员的基本情况,按政策规定明确身份,建立健全统战对象名册。3.密切联系统战对象,经常同他们协商对话,征询、昕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团结他们参与医院重要事务的讨论。及时向党委和上级部门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4.及时向党委反映统战人员提出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并协助党委做好思想政治工作。5.协助有关部门安排、安置好有影响的非党人士的工作和生活,与其他有关部门配合,了解、掌握关心非党知识分子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总结推广先进典型。七、文书档案干事职责在党委办公室主任的直接领导下,根据医院档案室的要求,负责文书档案的归类存档工作。1.收集文书档案,并进行整理编目工作。收集好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及零散文件,收集统战工作、组织工作、宣传工作各种刊物。2.档案保管工作。在文书分类立卷的基础上,按永久、长期、短期分别存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损坏的档案卷皮应及时修补或更换,要做好档案的保密、安全、卫生、防潮、防虫和科学管理工作。3.档案利用工作。要有计划地编制专题索引、卡片、人员分类汇编等资料,以便于利用。4.档案统计工作。分永久、长期、短期、年度和全年进行统计。对档案的收集、移出和保管利用等做好统计工作,并按规定向档案机关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5.剪报工作。凡报上登载本单位情况的消息、文章、照片,要及时剪下归档,做到不遗漏。八、机要干事职责在党办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各类文件的传阅,杂志、简报、信件的6发放工作。1.负责党委有关文件、报告、材料简报的编号、打印、盖章工作。2.做好领导同志的文件传阅工作。3.做好各部门文件的传阅工作。4.掌握和检查各部门文件处理情况和落实结果。5.负责复制有关文件。6.做好保密工作。第二节党支部委员工作职责一、党支部书记职责1.负责组织本支部党员,认真学习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和指示。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并根据本支部的实际情况,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3.了解本支部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4.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5.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科领导工作,并负责协调本部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6.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组织好支委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集体领导和支部委员的作用。二、组织委员职责1.了解和掌握本支部每个党员的基本情况,(如: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历史情况、社会关系和文化程度、专业特长等)。定期分析每个党员的思想情况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情况,及时向支委会汇报对党员考察的情况。2.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73.配合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4.负责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5.按时(每月10日前)收缴上交党费,定期检查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和少交党费的党员提出批评,并给予纠正。6.按时检查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接收情况,对不按期办理接转手续的党员提出批评,并向支委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7.做好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统计工作。8.配合支部书记做好支部的其他工作和支委会分配的其他临时工作。三、宣传委员职责1.了解掌握党员和职工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宣传教育计划和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2.组织党员和群众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学习时事政策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3.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4.充分调动党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大力宣传好人好事及优秀党员、职工的先进事迹,及时向上级报道本支部的好人好事及职工思想动态,积极指导团支部办好黑板报、墙报。四、纪检委员职责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纪教育,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2.及时发现和表扬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廉洁行医、从政的党员和干部。3.坚决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检查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情况,坚决同各种违反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4.协助支委会和上级纪检部门做好违纪党员调查处理工作,并对受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5.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干部的控告、考察了解被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给予教育和帮助。86.经常及时地向支委会、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工作和反映支部党风党纪情况。五、青年委员职责1.了解和掌握本支部范围内35岁以下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情况,提出加强青年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实施计划。2.根据党委会和支委会的要求,围绕党委和医院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3.主动找团支部书记、委员研究团的工作,指导团支部生动活泼地开展工作。4.向党委、支委会和院、科行政领导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特殊困难。5.积极帮助团员、青年入党积极分子进步,负责向党组织提出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的意见。第三节团委工作职责一、团委会工作职责院团委作为群众性的青年组织,其基
本文标题:2党务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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