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2我县生猪屠宰企业的调查与思考
1肉品管理上水平百姓吃上“放心肉”——我县加强生猪屠宰及肉品管理的调查商城县商务局副书记、副局长袁福明商城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部,鄂、豫、皖三省交界处,地处大别山北麓,全县总面积2130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28%。辖19个乡镇1个管理处,372个行政村,人口74万,农业人口64万,农业户数15.5万户。20家乡级屠宰场,1家城区机械化屠宰场。全县全年生猪屠宰量5万余头。我县生猪屠宰及肉品管理工作,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乡镇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克服重重困难,消除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生猪屠宰及肉品质量管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自2000年10月到2008年3月共进点屠宰生猪40.5万头,检出病害猪(肉)176头,均作了无害化处理,既防止了疫病传播,保护了生猪加工,又确保了肉品质量安全,让老百姓吃上了“放心肉”。为适应新的形势的需要,深入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为此,笔者对我县生猪屠宰及肉食品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现陈述如下:2一、我县加强生猪屠宰及肉品管理的主要做法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治理和规范肉品市场的一项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肉食品安全管理”系列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商务职责。2008年商务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成立了专项整治组织,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为切实把“放心肉”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商务局成立了以副局长、定点办主任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局上下在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二)制订了肉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并对各项工作安排列出了具体时间表。(三)开展了强有力的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我县市场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场(点),所有的超市、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场,商务局以商务稽查大队为主体,对生猪屠宰市场进行严密监管。去年元月,由县商务局牵头,开展了大规模整治活动,共查扣白肉230公斤,打击不法屠商5人,查出病死猪36头,均作了3无害化处理。(四)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生猪屠宰管理的长效机制,紧紧围绕日常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了肉品品质检验、台帐管理、举报投诉、财务管理、屠宰场技术操作等一系列制度,同时对全县21个屠宰场进行了清查整顿,对设施简陋、屠宰技术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的场点提出了整改措施。二、我县生猪屠宰及肉品管理工作取得的经验与不足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系统工程。经过近几年来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主要经验是:一是吃透政策,贯彻实施。为了人民群众的食肉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作出批示,国务院出台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省、市、县相应出台了实施办法及其配套措施。为保证政策畅通,各职能部门相继颁发了一系列文件,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政策保证。二是领导重视,力抓落实。县委、县政府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做到了机制健全,政策落实到位。县政府成立了生猪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各乡、镇人民4政府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三是纳入目标,提供保障。县政府将生猪进点屠宰目标下达到各乡镇,并将此列为对乡镇政府工作一项考核内容;绝大多数乡镇均制订了工作措施,建立了奖惩激励机制,把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纳入乡镇对村级综合考核内容,与村委会签订了目标责任状,为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提供了机制保证。四是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工商、公安、质监、卫生等部门,能够依照各自的职责,强化了对生猪肉品市场的监管工作,做到加强联系,互通信息,重大节日、重点市场由政府集中整治,并对一些私屠滥宰和违规操作的“重点户”、“钉子户”进行了严厉打击,使一些违规行为始终处于高压态势,为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提供了环境保证。五是精心运作,全力以赴。几年来商务部门始终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作为谋求事业发展,重塑商务形象的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了商务稽查大队,从人力、财力上向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倾斜。食品企业励精图治,把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作为求生存、图发展的大事,倾注了全部精力,为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提供了行政保证。5几年来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制约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一些问题和矛盾依然存在:一是少数地方对生猪屠宰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组织机构形同虚设,加之乡镇屠宰场负责人工作缺少主动性,没有及时同乡村领导进行沟通,县政府下达的任务不能及时分解落实;二是部分地区市场经营秩序混乱,仍有白条肉上市销售,偷漏税费现象严重,外地猪肉流入本县市场未能进行规范和管理;三是农村自宰自食和自宰分食严重,不少违法屠宰商借自宰之名行私宰之实,极大地影响生猪屠宰工作的开展,也给农村的肉品质量安全留下了隐患;四是执法监督难以到位,稽查人手不足,案件处理取证困难,处罚执行不易等等。五是一些屠宰场设备设施简陋,利用上世六、七十年代基层食品公司改造而成,随着乡镇建设的发展处于商业街和居民区中心,排水系统不畅,燥音扰民,影响周边群众生活,亟待迁建改造。三、关于我县生猪屠宰及肉品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将以整顿生猪屠宰场为主体,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私宰窝点为重点打击对象,切实抓6好生猪屠宰和肉品流通市场监督。(一)大力加强屠宰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规范操作程序,严格管理制度。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资金支持,逐步淘汰一批原始落后的屠宰场,建设一批拥有机械化、半机械化的屠宰加工场,定点不搞“终身制”,创新机制,引导一批有实力的能人投资兴办肉品加工企业;切实改变我县屠宰加工技术落后,肉品品质不高,产品附加值偏低的局面,同时加强对各定点屠宰场的管理,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产品品质检验规程》要求进行检疫检验,对检出的病死猪一律不得宰杀,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猪安全处理规程》进行处理,并建立严格的登记管理制度,完善生猪进场检查验收制度和肉品销售台帐管理制度,对进场生猪的产地、检疫检验结果和农户肉品流向进行登记,实施对肉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管理。按照商务部文件要求,加强对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管理,对不适合当地发展需要的屠宰场,及时清理退出。同时结合企业改制,新建和改造一批标准化屠宰场,提升屠宰档次和提高肉品质量,促进我县屠宰水平的整体提高。7(二)充分发挥执法队伍对市场的监管作用。商务稽查大队是生猪屠宰管理的主力军,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商务部等五部局《关于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对城乡结合部的私宰窝点以及其他屡禁不止的顽固窝点要进行重点整治,对阻碍行政执法检查影响执法的,要加大打击力度,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要加大巡视检查的力度,切实履行起管理全县生猪屠宰执法稽查责任,坚持值班制度,对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要公布举报电话。及时组织力量核实查处,切实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密切关注生猪肉品市场的经营形势,严厉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确保猪肉质量安全和市场不断档、不脱销。(三)加强对肉品流通市场的管理。当前,我县肉品流通市场仍需规范,本地猪肉跨乡镇流通,外埠猪肉侵入我县市场,没有进行有效的治理和监管。加强对本县猪肉和外埠猪肉监督管理,对本县的肉品将严格执法屠宰操作规程,做到宰前检疫、宰后检验,8凭印票出场,坚决杜绝杀猪不开票、出场白肉不盖章的行为,坚决贯彻省、市文件精神,做到上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场,所有超市、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场,对屠宰的肉品要按有关文件要求,只能就地销售,同时对农村自宰自食和自宰分食的猪肉,研究对策,完善机制,规范行为,各定点屠宰场要严格自律,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与有关部门配合,切实把本地生猪肉品市场管顺管好,对外埠进入我县销售的生猪产品,也要进行严格的监管,对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猪肉产品坚决查处,确保我县肉品质量和消费安全。(四)加强同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明确职责,齐抓共管。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商务部门主动同乡镇和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取缔私屠、滥宰等违法经营行为,严禁未经检疫的猪肉上市销售,严禁注水肉食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欺行霸市等行为,维护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秩序,保护合法屠宰经营行为。
本文标题:2我县生猪屠宰企业的调查与思考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91551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