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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3工程管板变形问题的调查报告公司领导:对于31113甲醇合成塔管板变形问题,质管部于2013年12月18日召集研究院、质检处、重容事业部、热处理厂有关部门参加的分析会,会议由刘志秋副总师主持,参加会议的有:袁中新、姚文丰、谢立新、;生产部谢广、李玉洁(工艺工程师)、质检处的杨立明副处长和质检员王光。通过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形成以下共识:1、管板堆焊后按工艺要求进行了消除应力热处理,但是仍“内凹”15mm(设备整体热处理后管板“外凸”16mm)。2、工艺要求管板堆焊后转成型事业部进行校平,由于担心校平过程造成管板压裂(以前曾出现过),经有关部门开会研究,管板校平过程取消。3、设备整体热处理炉用的是原罐车厂的燃油热处理炉,由于年久失修,已不能满足热处理要求,就在不久前刘总曾制止一次甲醇合成塔设备整体热处理在原罐车厂的燃油热处理炉进行热处理的动议。工艺师也说我公司有不成文的规定:严禁甲醇合成塔设备热处理在燃油热处理炉进行,生产部、热处理厂强调不知道有这个规定,而且当时的电加热热处理炉有其他工程正在进行热处理。4、以前的工艺设计中,有防变形的“拉杆”,本设备设计中未采用,对此,工艺员回应:用几根Q235“拉杆”根本不会起防变形作用。5、这次选用的是“定尺”换热管,如果采用不定尺换热管,出现换热管长度问题时,解决起来容易很多。此次质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6538元,显而易见的责任单位是热处理厂、生产部和质检处,建议按“质量考核奖惩细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质量管理处2013-12-19
本文标题:31113工程管板变形问题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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