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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湖北联通合作类业务平台工程和维护管理办法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产品创新部2/7第一章总则第1条合作类业务平台是指由湖北联通承建,资产不全属于联通公司,由和合作伙伴、代理商联合运营,为客户提供各类电信增值产品的业务运营及其服务支撑的增值业务基础平台(以下简称“业务平台”)。为保障中国联通湖北省分公司商用产品业务平台安全、稳定运行,规范相关工作人员、合作伙伴和理商的工作,特制订本工程和维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是参考《中国联通通信网络运行维护规程(2010年修订版)》编制的,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产品创新部(以下简称“产品创新部”)开展合作类业务平台建设和维护的基本制度和依据性文件。第2条本管理办法是产品创新部进行合作类平台工程建设和日常维护的基本规章制度,本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合作伙伴和代理商必须认真执行本实施细则。第3条本管理办法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执行,产品创新部关于合作类业务平台的工程和维护工作应以本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作为工作依据;本管理办法中没有涉及的内容以相关文件为准;原有管理规定与本管理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第4条本管理办法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第二章业务平台兴建工程实施第5条合作方在兴建业务平台之前需提交详细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包括软件业务逻辑描述、联网方案和网络拓扑、硬件清单、电力资源预估等信息,由产品创新部相关项目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实施。第6条产品创新部相关项目负责人需仔细审核合合作方提交的施工方案,依照方案的内容向相关部门申请网络、电力资源,商议具体施工时间,并将结果反馈给建设方。3/7第7条合作方在兴建业务平台的过程中需要接受产创相关项目负责人的监管,落实施工安全条例,不得影响其他平台的业务。第8条合作方在完成业务平台兴建工程之后需要按照省运行维护部机房管理规范为设备、网线打上标签,并向产创相关项目负责人提交平台维护手册、应急预案文档,并接受产创相关项目负责人验收。第三章业务平台升级扩容第9条合作方对业务平台升级扩容之前需提交详细的实施方案,包括软件变更清单、硬件变更清单、升级目的、影响业务范围等信息由产品创新部相关项目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实施。第10条产品创新部相关项目负责人需仔细审核合合作方提交的施升级扩容方案,依照方案的内容向业务部门、运维部、客服部发出通知,商议具体施工时间,并将结果反馈给建设方。第11条合作方在对业务平台进行升级扩容的过程中需要接受产创相关项目负责人的监管,落实施工安全条例,不得影响其他平台的业务。第12条合作方在完成业务平台升级扩容之后需要进行严格的业务测试,提交测试报告,并接受产创相关项目负责人验收。第四章业务平台日常维护第13条合作方承担合作类业务平台的维护职责,确保业务功能正常。维护范围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网管接口、安全软件、硬件设备、网络设备。第14条合作方必须定期对平台的软件、硬件系统进行巡检,并向产创部合作平台管理人员提交巡检报告。维护项目及周期:序号维护作业项目周期1重要进程及数据库存活性、健康性监测与检查日4/7第15条合作方必须定期对平台数据进行备份。备份制度:1.数据备份工作包括系统数据和日志备份、数据库全量和增量备份、用户数据备份和网络设备配置文件备份,数据备份工作是确保通信网络安全可靠运行,防范故障的必要措施。2.数据备份对象包括所有业务服务器、网管设备及支撑系统。3.数据备份必须保存在离线的存储介质,如光盘、磁带、硬盘等,禁止保存在运行设备的硬盘上。4.数据备份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流程执行,系统数据备份尽量在现场执行。5.数据备份过程中如发生操作人员无法解决的问题,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汇报。6.数据备份工作完成后,应在存储体上贴好标签,放置在规定位置,并填写相关记录。7.数据备份存储体必须保存在设备现场,由专人管理,由管理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同数据保管员进行数据的交接。交接后的备份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不得随意取放。系统数据和用户数据还应采用设备现场和异地双重备份,保存期限至少2年。8.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9.联通相关项目负责人应定期检查数据备份执行情况。10.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备份策略要求:2日志检查日3文件系统检查日4数据库空间检查日5安全参数配置检查月6数据备份及检查周7软件及配置文件备份季8修改密码,账号权限审核季9系统病毒库升级,补丁更新周10双机、集群检查日11双机倒换测试年12数据备份恢复检查年5/71.业务数据、用户数据至少每周做一次数据库全备份,每天增量备份,设定归档模式的数据库每天做一次归档日志备份,保证每天数据备份正常。2.有条件的小型机每季要做一次操作系统备份,在系统版本更改前后要分别作操作系统备份。3.应用系统软件每季要做一次备份,在软件版本更改前后要分别作备份。4.业务文件系统、系统日志至少每月要做一次全备份。5.网络设备的配置文件应至少每3个月进行一次备份,并在设备配置修改后及时进行备份更新。6.由于业务平台数量多、重要程度不一,可根据数据重要性进行数据分级管理,核心、重要数据加强备份项目、备份频次;非核心、业务很少的数据可减少备份项目、备份频次。备份验证制度1.备份工作完成后,应采取措施对备份数据进行验证,确保备份数据准确、有效。2.系统数据和数据库备份后,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定期在试验机上进行有效性验证。第16条合作方须按产创部要求制做平台的局数据。局数据的定义:号段、路由、中继、信令等涉及到全局性的关系到设备、业务正常运行的平台配置数据。局数据的修改要求:1.局数据的修改必须遵守先审批后执行的原则,应以经核准的局数据制作工单为准。2.局数据修改应具有可靠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湖北省分公司业务平台割接过程中的局数据修改可能影响全国业务时,需按照总部运行维护部批准的割接方案及局数据工单操作执行;一般性数据修改或系统优化,依据省级业务管理部门批准的局数据工单执行。3.在修改程序和数据时,应制定预案,认真核对。重大修改或局数据大量修改前、后,应制作备份文件,统一编号保存。6/74.修改局数据应按照方案制定、执行操作、检查审核三个环节进行,在人员分工上要相互分离。数据的制作应在业务空闲时间进行。5.在修改数据的命令权限上应设置相应的密码,由专人掌握。6.重要局数据修改操作过程中,应保证2人以上进行操作,一人负责操作,另一人负责审核操作步骤及内容。7.局数据修改完成以后,应安排相应的测试验证工作,及时对系统进行常规性的功能测试,如相关拨打测试、计费功能、统计功能、告警功能及其它局部功能测试等,同时要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至少一天的观察,及时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以验证局数据修改的准确性。如发现异常,则立即恢复原有数据,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8.局数据修改后,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将相关文件归档保存2年。第17条合作方有责任维护平台的网络和中继。网络维护要求:1.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日常维护计划。2.按照计划执行巡检项目,监控网络运行状况,如有告警或运行指标异常,应及时报告产创部相关平台负责人;如有条件可实现巡检作业计划电子化。3.发现故障后应及时处理,同时应按照故障传报流程,报知产创部平台负责人。4.设专人负责业务平台IP地址的规划及管理,绘制以平台为节点,以增值业务承载网为基础的的全网拓扑图,图中应包括业务平台通过增值业务承载网连接的所有外部接口节点,每半年修订一次,如有平台入网离网或组网结构改变,应及时更新。5.绘制各平台网络拓扑图,并给机房维护团队留存,每半年修订一次;如有扩容改建或组网结构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6.管理网络设备软件版本,需要时按相关流程制定、实施软件版本升级计划,并做好记录。7.对远程网络接入进行管理,外部人员接入设备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并做好记录,保证系统的安全性。7/78.保存执行各项巡检项目的原始数据,原始数据应至少保存一年。第18条合作方有责任定期对业务平台的软件、硬件、网络进行巡检。巡检是确保运行维护工作有效开展、保证网络运行质量的重要措施;是考核合作方维护力度的重要指标。合作方维护人员应根据维护作业计划,对所维护的设备定期进行预防性巡检,员在巡检中应认真负责,及时发现问题,重点检查处于恶劣环境下、存在故障隐患的设备,巡检要认真进行记录。如实反映工作情况和网络质量,严禁提供虚假信息和数据。对于巡检结果,各要组织分析,对于发现的重要问题和先进经验应及时总结,并向产创相关负责人通报,促进全网共同提高。第五章故障申报处理第19条合作方有责任处理业务平台发生的各类故障。第20条故障发生后,合作方首先应第一时间对自己平台硬件、软件、网络进行检测,直至找出故障点,并解决故障。远程无法判断的问题,必须派专门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理。第21条产创合作平台管人须配合合作方处理平台发生的故障。若检测故障非合作方平台本身,而是由于其他平台或外部原因引起,由相关负责人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和现场维护团队配合处理故障。第22条故障解决之后,合作方必须进行全面的业务验证,验证结果需经产创相关负责人审核。第23条合作方在处理故障后的48小时内需出具书面的故障报告,提交产创相关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备案。
本文标题:3湖北联通合作类业务平台工程和维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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