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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临时设施管理办法1适用范围本办法明确了工程项目临时设施的管理职责和要求,以合理使用公司大临费用,控制项目成本。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扩建、检修、改造等工程项目。2引用文件《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3主要职责3.1工程管理处工程管理处是临时设施管理的主办部门,对工程施工临时设施的规划进行审核、标准进行评估确认、费用进行核实批准。对临设的标识、使用、周转、维护等进行统一计划协调。3.2项目部成立区域项目部的由区域项目部负责临设费用的申请,未成立区域项目部的由本项目部申请,负责所辖范围内临时设施的租用、使用、维护,负责租赁临时设施的出入厂。3.3专业公司专业公司负责自备的临时设施按公司规定或所服务的项目部的要求管理,但自备设施的标记必须符合本办法。4管理内容4.1定义4.1.1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4.1.2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食堂、浴池、办公室、各类库房、文娱活动室、加工预制厂、砼搅拌站、储水池以及规定范围内施工道路、水、电、管线、围墙等。4.1.3临设费包括内容:临设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4.1.4临设费不包括内容:a)施工区域内障碍拆除,场地平整,场内外运输主干道,吊装机械行走道路和轨道,临时码头,临时铁路专用线,以及从场外到各施工点50米以外的水、电、汽、通讯线路的敷设、拆除、维修;b)临时设施运输费;c)锅炉、变压器等设备;d)施工平台的搭设、拆除和摊销费用;07.21-2e)现场临时照明设施;f)食堂炊具用具及生活设施;g)生活、办公使用水电费、取暖费;h)各种办公设备及用品。4.1.5临设分类:周转类临设和建筑类临设。a)周转类设施:主要指集装箱(如:单体或组合型厢式办公室、会议室、仓库、宿舍、食堂等),“三气”笼子,临时用电设施(如:电源箱、插座箱、电力电缆)等;b)建筑类设施:项目部规划、设计、采用活动板房结构或租赁永久性建筑作为生活、生产场所使用的建筑物。4.2临时设施的标识4.2.1临时设施标识由工程管理处统一规划、实行标准化管理,项目维护。标识的定义、解释、变更权在工程管理处。4.2.2周转临时设施的标识4.2.2.1周转临时设施(电缆除外)设置标牌,标牌规格为500*350mm,标牌颜色与设施主色相同,对不需具备标牌的设施(如:钢板自制办公室、电气开关柜)可以直接在设施或设备上喷白色油漆标记。设施标牌摆放的一般位置是在门右上侧。设备标记视其结构型式确定,一般在门的右上侧,几何尺寸较小时,可以在两门居中上方标记。如图:Ф350mm500mm4.2.2.2字体“中国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用仿宋体:80*55mm(高*宽)单位简称用楷体:60*50mm数字编号用宋体:60*35mm4.2.2.3编号用六位数进行编号,第一、二位代表规格或用途类别代号,第三、四位代表购置年限,第五、六位代表顺序号。4.2.2.4单位名称、简称、代号序号单位名称单位简称备注1公司项目部项目部2设备安装工程公司设备350mm项目部FCC/QG07.21—200507.21-33管道工程公司管道4电气仪表工程公司电仪5机施公司机施4.2.2.5规格或用途类别代号序号名称规格用途代号备注1集装箱6米办公室、会议室112集装箱6米宿舍123集装箱6米库房134集装箱6米焊材室145集装箱6米厕所166集装箱12米办公室、会议室217集装箱12米宿舍227集装箱12米库房238集装箱12米焊材室249集装箱12米食堂2510集装箱12米厕所2611活动彩板房12米13自制钢棚各种规格办公室3114自制钢棚各种规格班组休息室3215自制钢棚各种规格专业队库房3316自制钢棚各种规格焊机棚3417自制钢棚各种规格厕所3617三气笼子5米标准4118三气笼子大于5米4219三气笼子小于5米4320配电箱各种规格带计量5121配电箱各种规格不带计量5222配电箱各种规格插座箱534.2.3建筑类临时设施暂不标识。4.3临设申请4.3.1项目部组建后,针对项目规模和现场环境,依据项目所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划,经过公司对项目的策划,按最少的投入,获取最大效益,在保证安全生产、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本着勤俭节约,合理装备,满足经营、保证生产的指导思想,在项目开工前,区域项目部在本区域内首选进行平衡调拨,在仍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由区域项目部(未成立区域项目的由本项07.21-4目部)向工程管理处提出项目周转临时设施的需用计划申请(见附表一),同时编制项目施工临设费用预(估)算书,并包括各专业公司在项目发生的临设费用,经工程管理处审批(统一调拨仍不能满足)后,方可由区域项目部(未成立区域项目的由本项目部)自采配备各类周转临时设施。4.3.2专业公司代表建设公司承建的项目,由组建单位项目部提出申请。专业公司自行承揽的工程,公司不再批复临设费。4.3.3临设需用计划申请除填写附表一外,生活、生产临设要补充平面布置图,临设详细内容及费用估算明细,项目结束前要用发票复印件核销。4.4出、入库及移拨4.4.1工程管理处根据批复的临设内容按照统一规划、分项采购、区域调配、合理冲减的宗旨组织调配,项目部须积极配合。4.4.2项目部临设的来源分三部分,首先由区域项目部调拨,其次由周转库调拨,不能解决的部分由项目代购或外租。4.4.3周转库调拨部分由项目到主管部门办理调拨手续,填出库单(附表二,一式三份,项目、主管处室、周转库各一份),项目由专人持出库单到周转库提领。4.4.4区域项目内部调拨由区域项目经理或委托主管负责人协调,调入项目填写移拨单(附表三,一式三份,调入项目、工程管理处、调出项目各一份),并负责临设的倒运。4.5代购、外租及验收项目部依据工程管理处的批复,可以在工程项目所在地按批准的规格、结构、价格、要求、进行代购或外租。但代购设施安全、质量、性能必须符合公司的现行规定,并及时将代购实际价格、随机资料、产品保修单的清单等据实报工程管理处。外租周转临时设施,仅能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附近租赁,外租设施租入前要按代购验收的要求进行交接验收,确保外租设施具有可靠的性能和整洁的外表形象。项目部视工作环境租赁的生产、生活等永久建筑(厂房),必须签订有效合同或协议。4.6使用与维护周转临时设施在项目部所履约的工程项目中统筹安排使用,但在使用过程中任何临时设施,除已经得到批准的涉及安全因素要求以外的,不得改变其原有结构或配置,对于易损部位的配置,在使用期结束前由项目部负责维护达到完好状态。对代购临时设施没能达到公司统一要求设施的性能时,代购单位负责承担达标的费用。项目部必须做好设施或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并制订相应的设施使用、管理办法,设专人负责,不得私自挪用、转借、租给他方使用。4.7退租4.7.1项目结束或施工过程中富余的临设应及时退租,项目部负责临设物资回津的倒运,并到管理处室办理退租手续,填写入库单(附表三,一式三份,转出项目、工程管理处、周转库各一份)。4.7.2对合同明确要求,使用后不能回收的电力电缆,在工程项目结束前要填写周转设施报损表(附表五)。4.7.3临设退库时,由项目部配合工程管理处做好数量、规格、性能的验收确认。4.7.4项目部使用周转临设,经工程管理处协调需调出的,不及时退租,按摊销办法计费。公FCC/QG07.21—200507.21-5司不批复这部分临设费用。4.8赔偿凡项目部租赁使用的公司周转临时设施,在返还前经双方代表确认,损坏或数量缺少的设施或材料,由承租方以现行原价赔付,该费用由工程管理处出具收据,直接由财务处进入承租方项目成本。耗损部分经工程管理处审核一次性核算。运输过程出现损失,由项目部负责向承运方索赔。4.9周转临时设施的租赁费用计算4.9.1租赁计算原则各类型周转临时设施的费用管理实行一次性投入,分次摊销的计费原则(使用周期不足一年,按月摊销),外租设施的租赁费一次性计费。对非正常耗损的设施或工程结束后项目仍不能返还而长期占用的周转临时设施将以设施的原值对承租方---项目部进行计费或加倍计费,对私自挪用、转借、外租设施的项目部,一经发现,以设施原值的5倍对项目部收费。4.9.2计算方法4.9.2.1建筑类设施实行一次性记费。4.9.2.2周转临时设施租赁计费实行摊销序号类型计费单位摊销年数备注1内衬集装箱年10年2无衬集装箱年10年3钢制其他类内、无衬箱年10年4活动彩板房年4年/3次连接件耗量不大于10%5可拆格栅棚年6年连接件耗量不大于10%6电源总开关箱年6年7电源配电、插座箱年6年8电力、电缆年6年/4次单次长度损耗10%注:(1)以上计费标准是核定各项目部生产临时设施指标的标准;(2)临时建筑类设施的租赁计费:符合公司规定的临时建筑类设施,原则上在项目部一次核销完,若遇同一地点连续若干个工程项目连续或间歇使用时,租赁计费按以工程管理处批复内容执行。4.10临设费编制:4.10.1由项目部委托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等参照公司下发的自身建设预结算取费标准执行。4.10.2临设用材料以市场平均价为基础,按规定摊销的,公司只批摊销费。4.10.3板房基础及搭设每平方米按60元计算;水管、电源安装只计算使用人工、机具的直接费。07.21-64.10.4住宿费:项目部本着节约的原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考虑项目产值中所分解出的临设费租用住房。对新开点的小项目短期租用住房的按每人每天不得超过5元计费。4.11临设费批复4.11.1施工临设用地、临设项目、面积、结构、标准由技术处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统一规划;4.11.2依据以下几条将施工临设费一次核给项目部,分年度控制,并由项目部包干使用。a)经营管理处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测算出的临设费收入;原则上批复额不突破临设费收入的80%;b)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划的生活、办公、施工临设;c)业主提供的生活、办公实际条件,或者项目部所在地能够提供的住宿条件;d)经工程管理处平衡,调拨到项目的周转临设。e)项目结束后,周转临设交回工程管理处,否则扣回周转临设规定的残值。4.11.3项目部对外分包的工程,分包工程一律不批临设费。若项目部为其提供了住宿、办公条件,应向分承包方收取费用。4.11.4临设费用40万元以上(含40万)由工程管理处进行初步核定,报主管领导批准,临设费用40万元以下由工程管理处核定,确定的临设费纳入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4.12临设产值各项目(单位)搭建的临设产值,已包括在施工产值中。临设工程的搭设一律不准重新列入产值报统计进度。
本文标题:23项目临时设施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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