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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7月31日中级审计师第四章财政法预算法
1第四部分法律——第四章财政法、预算法【考试要求】一、财政法概述1.了解财政法的含义、原则和特征2.了解财政法的体系二、国有资产管理法1.掌握(了解)国有资产产权的界定2.掌握(了解)国有资产评估管理3.掌握(了解)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制度三、预算法1.掌握预算法的基本原则2.掌握预算管理职权和预算收支范围3.掌握预算编制4.掌握(熟悉)预算审批和备案5.掌握预算执行和调整6.掌握(熟悉)决算的编制和审批7.掌握(熟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本章内容中级资格与初级资格的考试要求基本相同,以下几项知识点存在要求层次上的差别:知识点中级初级国有资产管理法掌握了解预算审批和备案掌握熟悉决算的编制和审批掌握熟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掌握熟悉第一节财政法概述一、财政法的概念和特征1.财政法:调整财政分配和财政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财政法特征1)规范政府(国家)经济行为的法;2)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法;3)内容广泛的规范体系。二、财政法的体系含义内容财政基本法调整政府事权和财权基本关系预算法、财政收支划分法、政府机构组织法财政收入法调整财政资金筹措关系税法、非税收入法、国债法、外债法财政支出法调整财政资金运用关系政府采购法、财政转移支付法、政府投资法财务会计法调整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关系会计法、会计准则财政监督法调整财政监督管理关系审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有资产管理法2【例题1·单项选择题】(2012年初)调整财政资金运用关系的法律规范属于财政法律体系中的()。A.财政基本法B.财政收入法C.财政支出法D.财政监督法『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财政支出法用于调整财政资金运用关系。第二节国有资产管理法一、国有资产产权界定1.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情形(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1)与外方合资、合作的;2)实行股份制改造和与其他企业联营的;3)发生兼并、拍卖等产权变动的;4)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创办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的;5)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认为需要界定的其他情形。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界定1)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2)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3)管理原则:①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结合;②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结合;③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结合。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1.国有资产评估的情形(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对相关国有资产评估1.整体或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2.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3.合并、分立、清算;4.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原股东股权比例变动;5.除上市公司以外的整体或者部分产权(股权)转让;6.资产转让、置换、拍卖;7.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8.确定涉讼资产价值对相关非国有资产评估1.占有单位收购非国有资产;2.与非国有单位置换资产;3.接受非国有单位以实物资产偿还债务2.国有资产评估的项目管理——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核准制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负责核准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由省级财政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核准备案制其他项目【例题2·多项选择题】(2012年)3国有资产的占有单位发生法定情形时,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这些法定情形包括()。A.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B.合并、分立、清算C.资产转让、置换、拍卖D.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E.以不动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以不动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在提供担保当时并不会导致国有资产可能发生流失,不需要在提供担保时进行评估。三、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制度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管理工作。2.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的方式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产权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3.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审批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2)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3)重要子企业的重大国有产权转让,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签财政部门后批准。【例题3·单项选择题】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时,应当报()批准。A.本级人民政府B.本级财政部门C.上一级人民政府D.上一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程序1)内部审议①国有独资公司:由董事会审议,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②国有独资企业: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2)清产核资、审计与资产评估:交易价格低于资产评估结果90%的,应当暂停交易,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3)披露转让信息:产权转让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4)提出受让条件,审查受让方条件。受让方可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5)确定转让方式①只产生一个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②两个以上受让方时:应当与产权交易机构协商,采取拍卖或者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6)签订产权转让合同7)转让价款支付与转让收益处置①转让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②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48)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例题4·多项选择题】(2014年)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受让人不能是自然人B.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方式转让C.国有独资企业的产权转让,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进行内部审议D.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转让价款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60%E.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正确答案』BCE『答案解析』受让方可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选项A不正确;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选项D错误。第三节预算法一、预算法的基本原则1.预算国家在一定期限内筹集和使用资金以满足公共管理需要的事先安排,是国家权力机关经法定程序批准的财政收支计划。2.预算管理原则1)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原则——共5级预算①中央;②省、自治区、直辖市;③设区的市、自治州;④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⑤乡、民族乡、镇2)全口径预算原则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进行管理,包括四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后三种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3)收支平衡原则总量平衡、收支结构合理、分配比例协调4)预算法定原则经人大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5)预算信息公开原则6)分税制原则中央与地方分税制,在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基础上,确定中央与地方财政支出范围,并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预算收入的财政管理体制。①预算收入:中央、地方、共享②预算支出:中央、地方二、预算管理职权和预算编制(一)预算管理职权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全国人大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审查权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报本级总预算草案、总预算执行情况报告5告批准权中央预算、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本级预算、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改变或撤销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不适当的决议本级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注意】由于不设立人大常委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还包括由人大常委会行使的职权:监督本级预算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决算。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权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审批权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中央决算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本级政府决算撤销权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3.各级政府职权国务院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编制权中央预算、决算草案;中央预算调整方案本级预算、决算草案;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权向全国人大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向本级人大做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将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组织权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决定中央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监督权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预算执行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改变或撤销权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注意】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乡、民族乡、镇本级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可以由上一级政府代编,并依照规定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4.各级财政部门职权国务院财政部门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权中央预算、决算草案;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本级预算、决算草案;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6具体组织权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提出权中央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报告权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例题5·多项选择题】(2013年初)下列各项中,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预算管理职权的有()。A.审查中央预算草案B.监督中央预算的执行C.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D.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E.改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预算的不适当的决议『正确答案』ADE『答案解析』监督中央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选项B、C排除。【例题6·单项选择题】(2012年)有权对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进行审查和批准的机关是()。A.财政部B.国务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调整方案。【例题7·多项选择题】(2008年)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务院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职权的有()。A.决定中央预算预备费的动用B.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C.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D.监督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预算执行E.具体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正确答案』BCE『答案解析』选项A是国务院的预算管理职权,选项D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预算管理职权。(二)预算收支范围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范围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其他收入。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其他支出经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其他支出7性质2.其他预算收支范围: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三)预算编制1.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1)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预算草案;2)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按照规定程序征求各方面意见后,进行编制。3)各级政府涉及增加或者减少财政收入或者支出的,应当在预算批准前提出并在预算草案中作出相应安排;4)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编制预
本文标题:7月31日中级审计师第四章财政法预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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