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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1财产所有权的义务主体是选择一项:BA.债务人B.不特定的C.特定的D.时而特定,时而不特定题目2题干同一项财产()同时存在两个所有权选择一项:AA.不能B.有时能,有时不能C.由当事人约定是否能D.能题目3题干甲在家将一件内藏5000元人民币的旧大衣仍到垃圾堆,后被拾荒人乙拾取,并发现了此钱。后甲闻讯前往乙家要钱,未果。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选择一项:BA.该钱为隐藏物,乙因发现而取得B.乙应将钱返还给甲,仅仅保有衣服C.乙依据先占原则得到了衣服和钱D.甲已抛弃了衣服和钱题目4题干对于区分所有人的建筑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选择一项:CA.区分所有人对整个建筑物享有共同所有权B.区分所有人得就共有部分的权利可单独转让C.共有部分的修缮费用及其他分担,由各区分所有人按其专有部分所占比例分担D.区分所有人得就共有部分请求分割题目5题干2009年1月1日,甲青年为结婚到乙家具店定作家具,约定价款6000元,10天后交货付款。1月11日,甲到家具店付款6000,家具店要给他送货,甲说因家中未装修完,不能将家具送去,需要暂放家具,后天再说。不料第二天乙家具店失火(雷电引起电线着火)甲要求家具店返还6000元,但乙家具店认为这是意外事故与他们无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选择一项:BA.甲已经取得该家具的所有权,但由于不实际控制该家具,故不承担家具灭失的风险B.甲无权要求乙返还6000元家具价款C.甲于定作合同成立之日即1月1日起取得该家具的所有权D.由于家具还未实际交付给甲,故甲还未获得该家具的所有权题目6题干王甲写信给其侄女王乙,表示要赠与5000元美金,王乙回信表示接受,但此款因故一直未实际给付。后王乙与李丙登记结婚,婚后第六个月接到王某的赠金5000美金。该项钱款依法选择一项:BA.属于婚后取得,归二人共有B.应属于王乙的婚前个人财产C.应属于王乙与李丙的夫妻共同财产D.属于婚前取得,但归二人共有题目7题干某甲和某乙是邻居,某甲靠着某乙的墙建了一间棚子,后来某甲离家出走3年。某乙见棚子坏了,又邻自己的墙,于是修理了一下,在里面放东西。某甲回来后也没说什么。后来某甲要盖房子,就提出要某乙将东西搬出去。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选择一项:CA.甲不能要求乙将棚子里的东西搬出去,因为已过诉讼时效B.乙对某甲棚子的使用构成有权占有,因为某甲明知却未明确表示反对C.甲任何时候都可以要求乙将棚子里的东西搬出去,这与诉讼时效无关D.甲可以要求乙将棚子里的东西搬出去,因为还没过诉讼时效题目8题干甲乙合作建一楼房,前后楼上楼下各2间,中间隔一天井。建成后,双方约定,甲拥有前截上下两间房屋的所有权,乙拥有后截上下两间房屋的所有权。双方出入均由前截房屋右侧通行。天井、走廊、楼梯为双方共有。其后,甲将其所有的两间房屋租给了丙。现甲打算将其所有的两间房卖出,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选择一项:CA.乙有优先购买权B.甲和乙之间就该楼房形成共同共有关系C.丙有优先购买权D.甲和乙之间就该楼房形成按份共有关系题目9题干甲、乙、丙合伙开一家小餐厅,甲出资1万元加上自己的一间房屋,乙出资两万元,丙出资1万元。餐馆营业后1年,甲因要出国定居照顾自己唯一的亲人舅舅,未来得及处理合伙事宜就出国了。此后其从国外来信称:自己在合伙中的财产不要了,但没有指定财产归属。2年后,乙要求退伙,请求分割财产,主张甲的财产应该和丙平均分配;丙认为合伙未到期,财产不能分割;街道居委会认为,甲出资的房屋应归集体所有。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选择一项:CA.甲出资的房屋可以由乙、丙均分B.甲出资的房屋不能分割C.甲出资的房屋由乙、丙按照其在合伙中应有部分的比例分割D.甲出资的房屋属抛弃物,应归集体所有题目10题干根据民法理论,通过()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方式属于继受取得选择一项:DA.劳动生产B.添附C.收取擎息D.继承题目11题干在下列财产关系中,属按份共有关系的为ABD选择一项或多项:A.父母同儿子各按50%的比例出资购买了一辆拖拉机B.三个公民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辆出租车C.兄弟两人在共同生活期间共同购买的生活用房D.四个同学在共同学习,生活期间出资购买的收音机题目12题干公民甲在公路上拾得现金一万元,依我国法律,该一万元应归()所有选择一项或多项:ADA.失主B.甲C.国家D.在经一定程序证明其为无主物后归国家题目13题干下列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属原始取得的方式有选择一项或多项:ABA.生产B.收取慈息C.赠与D.国有化题目14题干保护所有权的方法包括ABCD选择一项或多项:A.返还财产B.赔偿损失C.确认产权D.恢复原状题目15家庭共同共有财产包括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中的ABCD选择一项或多项:A.共同购置的财产B.共同收入C.共同积累D.共同继承的财产题目16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或合同没有特殊约定时,下列哪些权利人可以取得原物所生的自然孳息的所有权选择一项或多项:CDA.质权人B.采矿人C.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D.典权人题目17依照我国土地承包法,不宜采取家庭承包的“四荒”农村土地,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可采取哪些方式流转选择一项或多项:ABCDA.入股B.抵押C.出租D.转让题目18王某与一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购商品房一套,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随后该房地产公司将王某选购的商品房以更高价格销售给不知情的张某,并与张某依法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选择一项或多项:ABA.房地产公司未经王某同意进行房屋出卖的行为,不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效力B.王某可以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因为房屋进行了预告登记C.王某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只能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D.王某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因为房地产公司已经与张某依法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题目19下列民事关系中,应按照相邻关系处理的是选择一项或多项:ABA.甲在乙的房屋后挖菜窖,造成乙的房屋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引起纠纷B.甲村在河流上游修建拦河坝,使乙村用水量剧减,引起纠纷C.甲开发商购得一块土地的使用权,欲建一露天餐厅,其与该土地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得再露天餐厅,为此甲给予乙每年3万元的补偿D.甲家与乙家相邻,甲家的猫闯入乙家,打碎乙家的花瓶,引起纠纷题目20甲为一开发商,乙为一苗圃经营商,甲将已出卖的楼房的房顶租与乙进行苗圃种植。因乙在房顶种植花草浇水引起纠纷。以下表述正确的是选择一项或多项:ABA.甲对该房顶不享有所有权,其将房顶出租给乙侵犯了房屋各区分所有人的共有权B.本案应按照区分所有处理C.本案应按照相邻关系处理D.甲对该房顶享有所有权,其与乙之间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题目21所有权有哪些积极权能,各有何含义?答:所有权有四大权能:(1)占有权能,即特定的所有人对标的物为管领的事实。(2)使用权能,即依所有物的性能或用途,在不毁损所有物本体或变更其性质的情形下对物加以利用,从而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的权能。(3)收益权能,收益权能,指收取由原物产生出来的新增经济价值的权能。(4)处分权能,指依法对物进行处置,从而决定物的命运的权能。题目22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区别答:第一,成立原因不同。共同共有的成立,须以存在共同关系为前提;按份共有责无此限制;第二,权力的享有不同。共同共有,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而非按应有部分享有;按份共有,共有人就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按其应有部分享有使用、收益。第三,处分权不同,按份共有,共有人的自由处分其应有部分;共同共有,无应有部分可言。第四,分割限制不同。共同共有种,各共有人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按份共有关系中,除共有物之使用不能分割或约定不可分割外,可随时请求分割。第五,共有物管理不同。按份共有,除有约定外,对共有物简易修缮和保存行为,共有人得单独为之,改良行为在共有人过半数或应有部分合计过半数之同意后,可为之;共同共有,除法律或约定外,共有物之管理,皆应获全体共有人同意后,方可为之。题目23善意取得制度的含义与构成要件答: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其构成要件如下:.(1)标的物须为动产(2)转让人须为动产的占有人(3)让与人须无移转动产所有权的权利(4)须规定”基于民事法律行为(特别是交易行为)而受让动产的所有权(5)须受让动产的占有(6)受让人须为善意(7)须法律无“另外题目24题干2012年11月某村村民赵某的一头母牛在一次放牛归来的路上走失,该牛被邻县的农民王某拾得并带回家中。王某在拾得母牛之后,过了一段时间见无人寻找,就将该牛以合理的价格卖给了本村的村民郑某,郑某在购牛时并不知道王某所卖之牛系拾来的。半年之后,郑某所买之牛经配种产下一头牛犊。赵某在母牛走失以后一直没有停止寻找,2013年7月的一次偶然机会,赵某发现其所丢之母牛在郑某处,遂要求郑某返还母牛及牛犊,郑某以自己是从王某手中以合理的价格买来为由,拒绝返还给赵某,双方就母牛及牛犊的所有权产生争议。请分析:(1)郑某能否取得母牛的所有权?为什么?(2)郑某能否取得牛犊的所有权?为什么?答:1、在本案中,母牛属于遗失物,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因此郑某不能依善意而取得母牛的所有权。2、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郑某为善意占有人,其依据物权法规定,无法取得孳息牛犊的所有权,但其可以要求赵某支付必要的饲养及育种费用。未标记标记题目25题干城镇居民王、李、赵三人合伙开设1个饭馆,依合同规定,王某从其自有的旧汽车1辆出资,李某以其租赁的房屋和全部自有设备出资,赵某则投入资金2万元,3人按均等份额对全部财产共有。两年后,3人由于利润分配发生矛盾,致使该饭馆经营不善,最终导致散伙,在剩余财产分配中,王、李、赵三人均要求分得汽车,而对于破旧的家具设备,屯积多日的2000斤煤和600斤大米则希望分给别人,共中王某主张:依照合同约定的该汽车本来就归自己所有,而李、赵反对各自投入的设备和以资金购买的煤、米具有所有权。故财产分配不过具备人取回自己投入的财产,赵某却坚持主张:所有的财产每个人均有份,既然分配上争执不下,索性将汽车拆开,将汽车零件与其他财产搭配分成三份,每人各取其一,三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请分析(1)王某和赵某的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2)应当如何合理解决本案纠纷,为什么?答:本案中王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依本案事实,王、李、赵三人对合伙财产为均等份额的按份共有,每个共有人均按1/3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分享利润,分担责任。在其共有财产分割时,每个共有人均有分配到1/3份额的权利,而不应由每人取回自己投入的资产。本案中赵的主张也没有法律依据。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对于王、李、赵三人的合伙财产分割不得损害物的使用价值。因此对于该汽车和家具有财产分配不能采用拆卸分割或实物分割的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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