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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会网年下半年江苏会计培训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税收的分类整理来源:江苏财会网税收的分类我国的税种分类方式主要有: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以把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五种类型。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1)工商税类——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绝大部分)。(2)关税类——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关税)。3.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1)中央税。属于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如关税和江苏财会网消费税。(2)地方税。属于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如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3)中央地方共享税。属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政的共同收入,由中央、地方政府按一定的比例分享税收收入,目前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如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进行的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理解)(1)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价格为计税依据,其应纳税额随商品价格的变化而变化,大部分税种均采用这一计税方法,课税对象的价格×比例税率=应纳税额(2)从量税是以征税对象的数量、重量、体积等作为计税依据,其课税数额与征税对象数量相关而与价格无关。应纳税额=重量、件数、容积、面积×单位税额(3)复合税是对某一进出口货物或物品既征收从价税。即采用从量税和从价税同时征收的一种方法。计算方法是:从量税额+从价税额。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从量税:资源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等;复合税:对卷烟、白酒征收的消费税。
本文标题:2015年下半年江苏会计培训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税收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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