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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21综合布线系统21.1一般规定21.1.1综合布线系统应根据各建筑物的性质、功能、环境条件和用户近期的实际使用及中远期发展的需求,确定系统的链路等级和进行系统配置。【注释】综合布线系统是一套用于建筑物或建筑群内的传输网络。它将语音、图像、数据等设备彼此相连,也能使上述设备与外部通信网络连接。综合布线系统设计应具有开放性、灵活性和扩展性,并对其服务的设备有一定的独立性。工程项目中综合布线系统设计的产品类别及链路、信道等级确定,应按建筑物的功能、应用网络、业务终端类型、业务的需求及发展、性能价格、现场安装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并应符合表21-1的要求。表21-1布线系统等级与类别的选用业务种类配线子系统干线子系统建筑群子系统等级类别等级类别等级类别语音D/E5e/6C3(大对数)C3(室外大对数)数据D/E/F5e/6/7D/E/F5e/6/7(4对)——光纤(多模或单模)62.5/50μm多模<10μm单模光纤62.5/50μm多模<10μm单模光纤50/62.5μm多模<10μm单模其它应用可采用5e/6类4对对绞电缆和50/62.5<10μm光缆注:其它应用指数字监控摄像机、楼宇自控现场控制器(DDC)、门禁系统等采用网络端口传送数字信息时的应用。在表21-1中,其它应用一栏应根据系统对网络的构成、传输缆线的规格、传输距离等需求选用相应等级的综合布线产品。当布线系统设计为7类布线系统时,如信息点是电端口可采用RJ45或非RJ45型的8位模块通用插座(屏蔽)。在《用户建筑综合布线》ISO/IEC118012002-09标准中,提出除了维持SC光纤连接器件用于工作区信息点以外,同时建议在设备间、电信间、集合点等区域使用SFF小型光纤连接器件及适配器。小型光纤连接器件与传统的ST、SC光纤连接器件相比体积较小,可以灵活地使用于多种场合。目前SFF小型光纤连接器件被布线市场认可的主要有LC、MT—RJ、VF-45、MU、FJ等类型。电信间和设备间安装的配线设备的选用应与所连接的缆线相适应,具体可参照表21-2。21-2表21-2配线模块产品选用类别产品类型配线模块安装场地和连接缆线类型配线设备类型容量与规格FD(电信间)BD(设备间)CD(设备间/进线间)电缆配线设备大对数卡接采用4对卡接模块4对水平电缆/4对主干电缆4对主干电缆4对主干电缆模块采用5对卡接模块大对数主干电缆大对数主干电缆大对数主干电缆25对卡接模块25对4对水平电缆/4对主干电缆/大对数主干电缆4对主干电缆/大对数主干电缆4对主干电缆/大对数主干电缆回线型卡接模块8回线4对水平电缆/4对主干电缆大对数主干电缆大对数主干电缆10回线大对数主干电缆大对数主干电缆大对数主干电缆RJ45配线模块一般为24口或48口4对水平电缆/4对主干电缆4对主干电缆4对主干电缆光缆配线ST光纤连接盘单工/双工一般为24口水平/主干光缆主干光缆主干光缆SC光纤连接盘单工/双工一般为24口水平/主干光缆主干光缆主干光缆21.1.2综合布线系统应采用开放式星型拓扑结构,设计应满足建筑群或建筑物内语音、数据、图文和视频等信号传输的要求。【注释】综合布线系统应采用开放式星型拓扑结构,该结构下的每个分支子系统都是相对独立的单元设计或实施时,对每个分支单元系统改动都不影响其他子系统。只要改变结点连接就可使网络在星型、总线、环形等各种类型间进行转换。综合布线系统设备的典型配置与功能组合见图21-1所示。图21-1综合布线配线设备典型配置21.1.3综合布线系统链路中选用的缆线、连接器件、跳线等性能和类别必须全部满足该链路等级传输性能的要求。电信间园区主干缆线(内部缆线)外部网线入口设施设备间TOTOTOTOCPFDFDFDFDCD/ED21-3【注释】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应按照用户近期和远期的通信业务,以及其构建网络结构的需要,选用合适的布线器件设施。设计选用产品的各项指标应高于系统指标,才能保证系统指标得以满足和具有发展的余地,同时也应考虑工程造价及工程项目是否有特殊要求。电缆和接插件之间的连接应考虑阻抗匹配和平衡与非平衡的转换适配。在D级至F级工程中特性阻抗应符合100Ω标准。在系统设计时,应保证布线信道和链路在支持相应等级应用中的传输性能,如果选用6类布线产品,则缆线、连接硬件、跳线等都应达到6类,才能保证系统为6类。如果采用屏蔽布线系统,则所有部件都应选用带屏蔽的硬件。21.1.4综合布线系统与公用通信网的连接,应满足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提供业务的需求,并预留安装接入设备的位置。【注释】当综合布线系统作为建筑的公共电信配套设施之一时,就应在建设初期由建设投资方考虑一次性投资建设,其布线系统的设计应能适应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通信与信息业务服务的需求,保证电信业务在建筑区域内的接入、开通和使用。使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对入口设施的管理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避免造成将来建筑物内管线的重复建设而影响建筑物的安全与环境。工程设计中,布线的管道设计与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电信配套设施及安装场地面积等其它配套设计,应充分满足电信业务市场竞争机制的要求。21.1.5综合布线系统设计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的规定。【注释】综合布线系统产品所涉及的品牌、种类较多,而且技术发展较快。在我国并不是对全部的综合布线产品都制定了相应的技术标准。当遇到特殊情况时,也可按国际布线标准要求选用布线产品。21.2系统设计21.2.1综合布线系统设计宜包括下列部分:1工作区;2配线子系统;3干线子系统;4建筑群子系统;5设备间;6进线间;7管理。【注释】本规范参照《用户建筑综合布线》ISO/IEC118012002-09国际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的规定,将综合布线的设计内容分为七个部分。21-4第1款工作区是指从设备出线到信息插座的整个区域,即一个独立的需要设置终端的区域划分为一个工作区。工作区域可以支持电话机、数据终端、计算机、电视机、监视器以及传感器等终端设备。工作区面积估算应按照建筑物的使用面积计算,通常可以认为使用面积为建筑面积的0.75。第2款配线子系统是由建筑物各层的电信间至工作区之间的配置线缆构成,综合布线系统的配线子系统多采用3类、5类、5e类、6类4对双绞线,这种双绞线具有支持工作区中的语音、数据、图像传输所要求的物理特性,对于用户有高速率终端要求的场合,可采用光纤直接布设到桌面的方案。配线子系统电缆铺设的最大长度是90m。电信间FD与电话交换配线设备及计算机网络设备之间的连接方式应符合图21-2~21-4的要求。1电话交换配线的连接方式图21-2电话系统连接方式2计算机网络设备连接方式1)经跳线连接图21-3数据系统连接方式(经跳线连接)2)经设备缆线连接图21-4数据系统连接方式(经设备缆线连接)第3款干线子系统将电信间与设备区域连接起来,以实现大楼内部的通信。在使用语音级布线电缆时,允许的最大垂直干线电缆长度为800m。在使用数据级六类或五类电缆时,长度应限制在90m以内。在使用多模光缆时可达2000m,单模光缆可达3000m。电话主干电缆水平电缆跳线干线侧配线设备水平侧配线设备TOFDRJ45TOFDFDRJ45/SFF跳线设备侧配线设备水平侧配线设备HUB/SW跳线干线侧配线设备设备侧配线设备水平缆线设备缆线设备缆线数据主干缆线TOFDFD水平缆线设备缆线设备缆线数据主干缆线RJ45/SFFHUB/SW水平侧配线设备干线侧配线设备21-5第4款建筑群子系统是将一幢大楼中的电缆延伸到建筑群中其他大楼的通信设备和装置上。建筑群子系统是综合布线系统的一部分,包括提供大楼间通信设施所需的传输介质和支撑硬件,其中有铜缆、光缆、接地和防止浪涌电压进入大楼的电气保护设备。建筑群主干介质通常使用光缆,因为光缆可以抗电磁干扰和无线电频率干扰,且光缆可以延长信号在大楼之间的传送距离。第5款设备间是每幢建筑物在适当地点设置通信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和建筑物配线设备,并进行管理和信息交换的场地。对于综合布线系统,设备间主要安装建筑物配线设备。电话交换机、计算机网络交换主机宜与配线设备安装在同一设备间。第6款进线间一般提供给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使用,通常设于地下一层。进线间主要作为室外电、光缆引入楼内的成端与分支及光缆的盘长空间位置。对于光缆至大楼(FTTB)、至用户(FTTH)、至桌面(FTTO)的应用及容量日益增多的状况,进线间就显得尤为重要。在不具备设置单独进线间或入楼电缆、光缆数量及入口设施较少时,建筑物也可以在入口处采用挖地沟或使用较小的空间完成缆线的成端与盘长,入口设施则可安装在设备间内,但宜设置单独的功能分区。21.2.2综合布线系统的组成,应符合图21.2.2的要求。图21.2.2综合布线系统组成注:1配线子系统中可以设置集合点(CP点);2建筑物BD之间、建筑物FD之间可以设置主干缆线互通;3建筑物FD也可以经过主干缆线连至CD,TO也可以经过水平缆线连至BD;4设置了设备间的建筑物,设备间所在楼层的FD可以和设备间中的BD或CD及入口设施安装在同一场地。21.2.3一个独立的需要设置终端设备的区域,宜划分为一个工作区。工作区应由配线子系统的信息插座到终端设备的连接缆线及适配器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作区面积的划分,应根据不同建筑物的功能和应用,并作具体分析后确定。当终端设备需求不明确时,工作区面积宜符合表21.2.3-1的规定;入口设施(进线间)建筑群子系统干线子系统配线子系统工作区缆线终端设备内部缆线外部网络入口缆线CDBDFDFDCPTOTEFDBD21-6表21.2.3-1工作区面积建筑物类型及功能工作区面积(m2)银行、金融中心、证交中心、调度中心、计算中心、特种阅览室等,终端设备较为密集的场地3-5办公区4-10会议室5—20住宅15-60展览区15-100商场20-60侯机厅、体育场馆20-1002每一个工作区信息点数量的配置,应根据用户的性质、网络的构成及实际需求,并考虑冗余和发展等因素,具体配置宜符合表21.2.3-2的规定。表21.2.3-2信息点数量配置建筑物功能区每一个工作区信息点数量(个)备注语音数据光纤(双工端口)办公区(一般)11––––––办公区(重要)221–––出租或大客户区域≥2≥2≥1–––政务办公区2~5≥2≥1分内、外网络【注释】工作区包括办公室、机房、会议室、工作间等需要电话、计算机终端等设施的区域和相应设备的统称。每一个工作区信息点数量的范围比较大,从设置1个至10个信息点的状况都存在。由于建筑物用户性质不一样,功能要求和实际需求不同,所以信息点数量不能仅按办公楼的模式确定,尤其是对于专用建筑(如电信、金融、体育场馆、博物馆等)更应加强需求分析,做出合理的配置。21.2.4配线子系统宜由安装在工作区的信息插座、信息插座至电信间配线设备(FD)的配线电缆或光缆及电信间的配线设备和设备缆线和跳线等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配线子系统宜采用4对对绞电缆。当需要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选用更高性能等级的电缆或光缆;2配线子系统中对绞电缆、光缆从楼层配线设备(FD)宜直接连接到信息插座;3楼层配线设备和信息插座之间可采用1个集合点(CP);4配线设备连接的跳线宜选用专用插接软跳线或光纤跳线,在电话应用时宜选用双芯对绞电缆。21.2.5干线子系统宜由设备间至电信间的干线电缆和光缆、安装在设备间建筑物配线设备(BD)及设备缆线和跳线等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干线子系统所需的电缆总对数和光纤总芯数,应满足工程的实际需求,并留裕量。21-7当使用对绞电缆作为数据干线电缆时,对绞电缆的长度不应大于90m;2干线子系统应选择干线缆线距离较短、安全和经济的路由。干线电缆宜采用点对点端接,也可采用分支递减端接;3若计算机主机和电话交换机设置在建筑物内不同的设备间,宜在设计中采用不同的干线电缆分别满足语音和数据的需要,必要时可采用光缆。【注释】点对点端接是最
本文标题:21综合布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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