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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中级经济法考试真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将选定的答案,按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中相应信息点,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1、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法》适用范围的是()。A、自然人之间因继承财产发生的纠纷B、农户之间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C、纳税企业与税务机关因纳税发生的争议D、公司之间因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答案】D【京华解析】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有:(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选项A);(2)行政争议(选项C);(3)劳动争议;(4)农业承包合同纠纷(选项B)。【知识点】仲裁2、下列关于地域管辖的表述中,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可由监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B、因公路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可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C、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未约定的,可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D、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未约定的,可由出票地人民法院管辖【答案】B【京华解析】(1)选项A: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以及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选项B: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选项C: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选项D: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知识点】诉讼3、甲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6月召开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是()。A、张某,因挪用财产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已逾6年3B、吴某,原系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已逾5年C、储某,系丙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该公司股东会决策失误,导致公司负有300万元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D、杨某,原系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逾2年【答案】D【京华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选项A);(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选项B);(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选项D);(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知识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4、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一定期间内,债权人因不可抗力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该期间为()。A、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4B、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9个月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6个月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9个月【答案】A【京华解析】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中止事由,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知识点】诉讼时效5、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公司5%、20%、35%和40%的股权,该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行使表决权及股东会决议方式作出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及决议作出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A、甲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B、只有丁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C、只要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D、只要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答案】C【京华解析】(1)选项AB: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2)选项CD: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的下列决议必须经代表2/3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①修改公司章程;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④变更公司形式。【知识点】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6、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A、监事张某2012年3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B、董事吴某2012年8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500股一次性转让C、董事罗某2013年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D、经理王某2014年1月离职,8月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所有股份【答案】A【京华解析】(1)选项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选项BC: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性全部转让,不受25%的比例限制;(3)选项D: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知识点】股份发行7、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A、经理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聘任B、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C、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D、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答案】C【京华解析】(1)选项A: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2)选项B: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3)选项C: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4)选项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知识点】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8、下列中国公民中,依法可以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是()。A、某市中级法院法官李某B、某商业银行支行部门经理张某C、某大学在校本科生袁某D、某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金某【答案】C7【京华解析】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知识点】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9、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组织机构的表述中,不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B、董事会成员不得超过3人C、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D、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营企业【答案】B【京华解析】选项B:合营企业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知识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10、下列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和方式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B、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均价C、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控股股东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D、可采用广告方式发行【答案】C8【京华解析】(1)选项A: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中,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名;(2)选项B: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3)选项C: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4)选项D: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知识点】证券发行11、根据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机关中,有权对个人储蓄存款采取扣划措施的是()。A、检查机关B、税务机关C、公安机关D、审计机关【答案】B【京华解析】有权对个人储蓄存款依法采取查询、冻结和扣划措施的只有人民法院、税务机关和海关。【知识点】商业银行存款业务规则12、甲公司于2012年2月10日签发一张汇票给乙公司,付款日期为同年3月20日。乙公司将该汇票提示承兑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于同9年3月23日向承兑人请求付款时遭到拒绝。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期限是()。A、自2012年2月10日至2014年2月10日B、自2012年3月20日至2014年3月20日C、自2012年3月23日至2012年9月23日D、自2012年3月23日至2012年6月23日【答案】B【京华解析】远期汇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承兑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2012年3月20日)起算;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算。【知识点】票据法基础理论13、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为1.2亿元人民币,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下列关于该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表述中,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B、该公司债券的拟发行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C、筹集的资金拟用于修建职工活动中心D、该公司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答案】C【京华解析】(1)选项B: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2)选项C: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10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3)选项D: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知识点】证券发行14、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未作提示或者未明确说明的,该免责条款()。A、不产生效力B、效力待定C、可撤销D、可变更【答案】A【京华解析】对保险人的免责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知识点】保险合同15、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下列记载事项中,出票人可以授权补记的是()。A、出票日期B、出票人签章C、付款人名称D、收款人名称【答案】D【京华解析】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知识点】支票16、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伪造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票据伪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的人变更票据金额的行为11B、被伪造人应向善意且支付了对价的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C、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D、伪造人因未在票据上以自己的名义签章,故不承担票据责任之外的民事责任【答案】C【京华解析】(1)选项A:票据的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2)选项B: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3)选项D:由于“伪造人”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知识点】票据法基础理论17、2012年10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厂报价。10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月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6万元,10月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10月19日复函称愿以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10月26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6万元的报价。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甲厂10月8日的发函为要约邀请B、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为要约12C、甲厂10月12日的复函为新要约D、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为承诺【答案】D【京华解析】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是对原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应视为“新要约”。【知识点】合同订立的方式18、16岁的小林参加中学生科技创意大赛,其作品“厨房定时器”获得组委会奖励。张某对此非常感兴趣,现场支付给小林5万元,买下该作品的制作方法。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该合同可撤销,因小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B、该合同无效,因小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该合同有效,因该合同对小林而言是纯获利益的D、该合同效力待定,因需要由小林的法定代理人决定是否追认【答案】D【京华解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
本文标题:2014中级经济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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