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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作业题(三)(课程代码:00227)一、单项选择题1.王某听说新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公司,便向律师咨询,打算自己成立一人公司,律师的建议中错误的是(B)。A.王某的一人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并应当一次足额缴纳B.王某只能成立一个一人公司,且不可以再投资设立其他的公司C.王某的一人公司不设立股东会D.王某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召开股东会,选举公司的监事。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公司监事的是(D)。A.在某国家机关任处长的王某B.曾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05年2月13日刑满释放的李某C.曾担任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于2004年7月被宣告破产,对公司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赵某D.该公司业务员王某3.下列哪项不是贯穿公司法律规范的最一般准则(D)A.公司自治原则B.股权保护原则C.利益分享原则D.公序良俗原则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是自然人B.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是法人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D.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既不能是自然人也不能是法人5.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的(B)A.25%B.35%C.45%D.55%6.下列哪项不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A)A.列席股东(大)会并接受质询B.不得侵占公司财产C.不得利用职务获取非法利益D.禁止越权使用公司财产7.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D)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A.80%B.70%C.60%D.50%8.下列哪项不是公司分立的形式(D)A.派生分立B.存续分立C.新设分立D.破产分立9.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第一步是(C)A.必要的行政审批B.草拟章程C.发起人发起D.缴纳出资10.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C)未开业,视为歇业,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A.1年B.2年C.6个月D.3个月二、多项选择题11.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下列情形中,能使董事会决议得以顺利通过的有(AD)。A.6名董事出席会议,一致同意B.7名董事出席会议,5名同意C.6名董事出席会议,5名同意D.11名董事出席会议,7名同意12.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作为划分标准公司可以分为(ACD)A.人合公司B.公开公司C.资合公司D.劳合公司13.下列哪些是股东权利中的经营管理权(ABCD)A.表决权B.知情权C.股东大会的召集与主持权D.提案权与质询权14.下列哪些是公司向股东分配股利时所应遵循的原则(ABC)A.非有盈余不得分配原则B.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C.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原则D.公积金留取原则15.下面那些是破产终结的法律效力(ABCD)A.注销破产人的工商登记B.破产管理人中止执行职务C.破产债权人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D.破产人的保证人和连带债务人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三、名词解释题16.人合公司答:人合公司是指公司的设立和经营活动是以股东个人的信用而非资本为基础的公司。17.公司设立答:是指为使公司成立、取得公司法人资格而依据法定程序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18.控股股东答: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9.重整答:破产法上的重整是指对已具有破产原因或有破产原因之虞而又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实施的旨在拯救其生存的积极程序,其目的不在于公平分配债务人的财产,而在于恢复债务人的经营能力。20.上市公司答:我国《公司法》第12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四、简答题21.简述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答:(一)剧本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属性;(二)股东分属不同国籍或地区,既有境内投资者,也有境外投资者;(三)依法设立。22.简述董事会的分类。答:董事会由符合法定任职资格的若干名董事所组成,从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来看,可将董事分为以下几种:(一)根据董事的产生方式、可把董事分为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股东利益的董事及由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二)根据董事是否享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为准,可把董事分为法定代表人董事和普通董事;(三)根据担任董事职务的人是否是本公司的股东为标准,可以把董事分为持股董事和非持股董事;(四)根据董事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同为标准,可以把董事分为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23.简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特点。答:(一)金额性;(二)平等性;(三)不可分性;(四)可转让性。24.简述国有独资企业的特点。答:(一)投资者责任的有限性;(二)投资主体的单一性;(三)公司组织机构的特殊性。五、论述题25.简述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答:(一)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二)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现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四)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出卖,或者在出卖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26.简述我国《公司法》中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答:(一)依法缴纳所得税;(二)用当年的税后利润弥补历年所留的亏损;(三)提起法定公积金;(四)提起任意公积金;(五)向股东分配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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