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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办法/规定/实施细则属于规章;条例属于法规(自治条例或单行条例除外)2、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3、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具体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4、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5、物权人的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解决问题的途径就是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6、债权与物权不同,物权是绝对权,而债权是相对权。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1)债权主体的相对性;(2)债权内容的相对性;(3)债权责任的相对性。7、工程活动中常见的著作权作品有:【美/图/文/模/建】美术作品、图形作品、文字作品、模型作品、建筑作品。8、我国《专利法》保护的是发明创造专利权,并规定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9、《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10、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11、不动产(自登记时设立),动产(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常见的抵押物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属不动产登记,动产签合同。12、1、用在先,可以继续使用;2、而且在租期内,李某不可以实现抵押权;3、且租期满后,若抵押权未实现,还可以续租。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13、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14、定金的性质包括3点:1、合同成立的证据;2、预先给付;3、担保。定金在合同成立后可以抵作价款,但不是定金的性质,是定金的作用。15、留置权的包括: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仓储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也适用。16、抵押:不动产和动产都可以质押:动产留置:动产------不动产只能用于抵押。17、保险索赔应注意的三个要点:1、投保人进行保险索赔时须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证明;2、投保人应当及时提出保险索赔,也就是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这与索赔的成功与否密切相关;3、计算损失的大小,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财产全部损失,应当按照全损进行保险索赔,4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财产没有全部损失,应当按照部分损失进行保险索赔。但是,财产虽然没有全部损坏或者灭失,但是其损坏程度已达到无法修理,或者虽然能够修理但修理费将超过赔偿金额的,也应当按照全损进行索赔。5.如果一个建筑工程同时由多家保险公司承保,则应该按照约定的比例分别向不同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18、保险索赔的证据:保单、建设工程合同、事故照片、鉴定报告以及保单中规定的证明文件19、。【听证程序】针对吊销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而设定的行政处罚程序。【执行程序】--停吊大罚【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以【较大数额罚款】。20、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包括:(1)返还财产;(2)修理;(3)赔偿损失;(4)支付违约金。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开工报告制度是政府主管部门的一种行政许可制度监理才是确认施工单位的开工条件。2、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必须有已经落实的建设资金。不足一年: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1年:不得少于合同价的30%。3、施工许可证15天核发。工许可证,1、因故不能按时开工(3个月内)可申请延期2次,每次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2、开工但因故中止,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一年内恢复施工,只报告;超过或等于一年,核验施工许可证。3、实行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中止,超过6个月,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4、按规定批准开工报告不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国务院的规定。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采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开工报告审查的内容:1、资金到位情况。2、投资项目市场预测。3、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4、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一平”等的要求。7、【特级】注册3亿,净资产3.6亿;【一级】注册5000万,净资产6000万;【二级】注册2000万。净资产2500万;【三级】注册600万,净资产700万,数字很好记,2000万就是二级,刚好,3.6亿元比较吉利。三级600万,吉利。【一级建造师+项目经理】特级一级建造师不少于50人,一级一级建造师不少于12人,二级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三级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单体层高】特级28层,一级25层,二级12层,三级6层;【面积】特级5万平米,一级3万,二级1万,三级5000。【高度】特级100米以上,一级100米以上,二级50米以上,三级25米以上。【单跨跨度】特级钢筋混凝土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一级30米以上,二级21米以上,三级15米以上。【建安合同额】特级2亿元以上,一级1亿元,二级3000万元,三级500万。8、资质(序列)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承包!资质(等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9、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是5年,到期前60日内延期,延续期5年。建造师证3年,3年延期,提前3个月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3年,提前3个月申请。证书延续提前60天。证书变更证书延续提前60天,证书变更后30天内,两天受理10、资质不符合的【撤回】;行政处罚,犯错误的【撤销】;不续期的【注销】;违法的【吊销】11、欺骗,越资质,挂靠的处2%~4%罚款···擅自开工1%~2%罚款,转包违法分包0.5%~1%罚款,建设单位发包给不具有资质单位的50~100万罚款。12、【欺骗手段骗取资质证书】--对申请人:吊销、罚款、3年内不得申请,追究刑事责任;【贿赂手段取得】--对申请人:同上,再加--对有关部门:警告、罚款;【隐瞒、虚假手段】--不予受理、警告、1年不得申请;【未及时变更】--限期办理,逾期不办,1000-1万罚款。13、【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止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超资质没法改。14、不予注册:年龄65执业刑罚5年非执业刑罚3年吊销证书2年重大安全事故3年。15、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有效期内应参加不少于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选修课60学时,必修课60学时。注册两个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和选修各30学时。16、1.可以担任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2.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3.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建造师不是技术而是管理建造师是管理岗位。第三章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3、用两阶段招标的条件只有两个:技术复杂项目,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4、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5、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6、发包方违法50--100W,承包方违法,2%--4%.接受分包方违法1W--3W;监理、设计、勘察问题费用1一2倍处罚;转包、违法分包,施工单位罚0.5%---1%7、【不良行为在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可申请缩短的,但不得少于3个月;整改不利可延长。良好行为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招投标违法是处罚【决定后20天内】时间为6个月,依法限制资格,长于六个月的从其决定。8、建筑市场主体诚信评价包括【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和【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信用评价】。【政府的以政府为主导,以守法为基础,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记录,进行评价】。【社会的以市场为主导,以守法、守信、守德、综合实力为基础评价】。9、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的有:【资质不良】【承揽业务不良】【工程质量不良】【工程安全不良】【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不良】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承包人取得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2、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的,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以支持,但是当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3、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先是认购者(消费者),再是工程款(六个月),再来是抵押款,最后是一般债权】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工程款4、清理、结算方法、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受合同无效、变更或者终止影响5、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变更合同或者撤销合同,但是撤销权人如果请求变更合同,那么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如果请求撤销合同,人民法院则可以变更合同。6、【债权转让通知即可,债务转让需债权人同意】7、合同的解除】是从通知到达对方的时间起算;【合同无效/合同撤销】是从合同订立之时就无效8、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9、延期支付工程款的,工程款利息应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工程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作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10、无效合同: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11、合同终止的原因:】:【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消】;【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12、当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是:(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2)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3、施工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14、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15、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6、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2。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3。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为无效合同----注意合同跟劳动合同17、用人单位在【6个月内重新招收人员的,应当通知裁减人员,并优先留用】18、仲裁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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