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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年国土资源系统业务考试复习范围一、填充题★1、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或分别设定。2、《土地登记办法》规定的新的程序是、、、、。★3、记载的事项,应当与土地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土地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4、土地登记簿由每宗地的、、目录三部分组成。★5、土地确权依据,是指确定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使用权确定过程中所依据的和依据。★6、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权属争议解决首先由,协商不成时由,当事人对人民政府处理不服,可向。★7、在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有关人民政府不得进行。8、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任务有、、、、。9、我市土地储备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10、土地储备存在的风险有、、、。★1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对计划期限内拟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和的具体安排。★12、土地估价的主要方法有:、、和等。13、出让底价的政策规定:一是;二是。14、招拍挂出让土地公告后,发布补充公告,无论补充公告对地价有无影响,都应当已报名的每位申请人。★15、农村宅基地只能分配给,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或。★16、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听证告知后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2-★17、征地告知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征地时一律。★18、我市存量土地整合的原则是、、、。19、目前我国的土地在利用方式存在、的问题。20、土地利用规划按规划的内容不同,可分为规划和规划。2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主体是。★22、省以及省会城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和国务院指定的人口50万-100万的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报审批。★2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年,其中年为近期规划,年为中长期规划。★2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行政区域分为、、、、五级即五个层次。25、在土地利用上,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的关系。26、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27、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一般包括、、及规划附件4个部分。★28、基本农田布局进行调整的方针是、、。29、规划修改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期限内,依法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和等进行调整的行为。30、列入生态保护与建设实施的项目退耕还林、还牧、还湖(河)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31、符合法律规定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非农建设项目,要后报批。32、在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地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与-3-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33、近年来,我国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日益规范,指标制定日益科学,服务大局力度加大,调控作用明显增强。按照、、调整结构、统筹兼顾的思路,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正在进一步改进。★34、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35、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指导思想核心内容一是;二是。36、我国现有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主要有、、等。★37、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内容一是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和遵守国家土地、矿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二是对土地、矿产违法者实施。38、国土资源监察是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方式,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实施法律制裁的行政执法活动。39、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区别于其他监督活动的基本特征是、、。40、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是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的法定职责,是实现我国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也是实现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途径。★41、国土资源系统已建立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方面的制度包括巡查责任制、、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督办制度。42、行政责任是对轻微违法失职,尚不构成追究的行为的行政制裁。★43、行政责任包括和两种方式。44、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一般程序包括:受理、调查取证、、结案归档。-4-45、我市土地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三个突出”:一是突出;二是突出;三是突出。46、着力破解我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难题要突出抓好“三重”即、、。47、国土资源部2007年9月28日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48、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审批手续。★49、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以及。50、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遵循的原则。★51、国有土地使用权经国土主管部门交地并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给受让人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或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为闲置土地。★52、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年。★53、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上交中央财政,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54、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给予补偿。55、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文件应当包括出让公告、投标或者竞买须知、、标书或者竞买申请书、报价单、中标通知书或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期限为商业用地年,工业用地年,住宅用地年。★57、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原则上必须以方式供应。★58、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按照和的原则予以补充。-5-★59、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60、建设用地报批分为与两种类型。61、对地价评估中出现情况时,要坚决予以否决,不予备案,并将其作为地价评估机构的予以记载。★62、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在确定招标标底、拍卖和挂牌的起叫价、起始价、底价、投标、竞买保证金,应当实行。63、凡现有基准地价已年以上未及时更新或地价水平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立即着手布置开展基准地价更新工作。★64、土地登记,是指将、、、土地抵押权、地役权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65、对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66、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标准。★67、严格执行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部《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和工作,不得在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簿上签字。★68、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除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69、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或者。70、土地总登记应当发布通告。通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登记区的划分;;;土地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的相关文件材料;需要通告的其他事项。71、依法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和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6-72、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依法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兴办企业的,当事人应当持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和,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73、符合抵押登记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抵押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在和上加以记载,并向抵押权人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74、土地抵押期限届满,当事人未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的,除设定抵押权的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直接注销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75、对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在查封、预查封期间,不得办理土地权利的或者、地役权登记。★76、土地权利证书灭失、遗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灭失、遗失声明后,方可申请补发。补发的土地权利证书应当注明“”字样。77、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78、土地储备机构应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统一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79、政府储备土地设定抵押权,其价值按照市场评估价值扣除应当上缴政府的土地出让收益确定,抵押程序参照抵押程序执行。80、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时发生效力。81、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8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的纲领性文件,是实施的重要依据,是实行最严格-7-的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83、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84、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的原则,由占用的耕地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85、某省道改造,占用基本农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规划修改属于性修改。★86、根据有关规定,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禁止占用。★8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须经批准。88、将原有和牧草地经农业结构调整形成的耕地面积不作为新增耕地面积计算。89、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计划双向考核。90、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城镇村建设用地指标和独立选址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混用。91、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的缴纳标准应当高于其他耕地的百分之。★9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专项用于控制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规模,但不得作为计划指标使用。★93、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包括:,,。★94、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管理,不得突破。★9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数量不减少。★96、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8-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97、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以为单位划区定界,以设立保护标志,并予以公告。★98、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基本农田发展和。99、从严从紧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100、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不得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不得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101、、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地方留成部分和土地闲置费等,专项用于开发。102、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垦区内进行开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不改正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条的规定处罚。★103、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建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104、阻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给予处罚或者。105、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106、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应当出示证件。★107、各类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必须严格依照土地管理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占地开工建设,一律不准征地拆迁。108、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9-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和。109、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其他有关规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110、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111、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行为。★112、农村村民新建住房后,不按用地审批时约定拆除原有住房的,由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13、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人应依法承担、民事、三种法律责任。★114、亩耕地是未来5年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是不可逾越的。11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文件规定: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