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2013年三国法冲刺试题
1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各国合同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当事人选择合同适用法律的自由也不是没有限制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一方当事人以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与争议的涉外民事关系没有实际联系为由主张选择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B.各方当事人援引相同国家的法律,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当事人已经就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做出了选择C.当事人不可以选择在南非开普敦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的适用法律D.消费者和劳动者都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答案】无【解析】关于本题中的A选项,一方当事人以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与争议的涉外民事关系没有实际联系为由主张选择无效的,人民法院不应支持。故A错误。B选项中,在各方当事人援引相同国家的法律,并且各方均无异议时,本选项才可成立。C选项中,有关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类合同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是履行地必须在中国境内,本选项中由于合同履行地在国外南非开普敦而非中国,所以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法律。D选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2条规定,消费者可以选择消费合同适用的法律。第43条规定,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可见,消费者可以选择合同适用法律。劳动者无权选择。故本题严格来说,无正确答案。2.国际民商事合同适用当事人明示选择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地法律。在通常情况下,下列合同的最密切联系地法律是?A.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B.来件装配的加工承揽合同,适用加工承揽人营业所所在地法律C.不动产买卖、租赁或者抵押合同,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D.融资租赁合同,适用租赁物所在地法律【答案】ABCD【解析】A选项正确。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履行交货义务的,实为卖方送货,故适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注意区分卖方到买方营业所所在地提货,此时应适用卖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凡为加工承揽合同,均适用加工承揽人营业所所在地法律,与国籍无关。B选项也正确。C选项正确,凡是涉及到不动产买卖、租赁或者抵押合同的,均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D选项,识记知识点,融资租赁合同,当然的适用租赁物所在地法律。故正确答案为ABCD。3.冲突规范与一般的法律规范相比是一种特殊的规范,哪些表述是错误的?A.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因而它既非实体规范,也非程序规范B.冲突规范由范围、系属、连接点三部分构成C.连接点不是冲突规范的组成部分,但确定了连结点也就找到了应适用的法律D.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援用的实体法律,它本身并属于冲突规范的范畴【答案】BD【解析】关于A选项,冲突规范属于选择规范,其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不属于实体规范,也不属于程序规范。A选项描述正确,不当选。B选项中,冲突规范由范围、系属、连接词构成而非连接点,连接点是系属的组成部分。注意区分。B选项错误,当选。同B选项解析,连接点是系属的组成部分,也是冲突规范的组成部分,连接点指向应适用的法律,故C选项描述正确。D选项,准据法不属于冲突规范的范畴,故D选项也错误。故本题应选择BD。4.《法律适用法》很注意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下列哪些选项体现这一理念?A.父母子女关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B.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C.收养的法律适用2D.消费者合同与劳动合同【答案】ABCD【解析】A、B选项毫无争议。本身描述中,A选项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B选项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故均当选。C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8条规定,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住地法律。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体现但没有规定弱势群体保护的理念。C也当选。D选项,消费者与劳动者在消费合同与劳动合同中本身就是弱势群体,适用法的规定本身就是对弱势群体保护的体现。故本题选择ABCD.5.法院地法即审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这一系属公式一般用于解决有关程序问题的法律冲突。有时,这一系属公式也用于解决实体问题,如“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还有哪些适用法院地法?A.船舶优先权与航空器优先权适用B.识别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C.收养的解除适用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D.同一国籍船舶的碰撞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律【答案】AC【解析】A选项正确,关于船舶优先权与航空器优先权的适用,适用法院地法。B选项中,识别的主体是法院,应适用的是法院地的法律。C选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8条规定,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D选项,同一国籍船舶的碰撞,不论碰撞地点,均适用船籍国法律。故正确答案为AC。6.下列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表述不正确的有?A.一位阿根廷公民在英国设有住所,死于英国,在日本遗留有不动产,后因该项不动产继承问题在日本法院涉诉。根据日本国际私法关于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的规定,本应适用阿根廷法,但阿根廷国际私法规定,不论遗产的种类和场所,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又指向英国法,而依英国的冲突规范却规定不动产继承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日本法。于是,日本法院在处理该案时适用了自己的实体法,这种做法叫反致B.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只应按照冲突规范确定应适用的外国实体法,而不包括外国的冲突规范C.定性或识别过程是根据冲突规范选择准据法的步骤之一D.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涉外民事关系的连结点,规避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或任意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认定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答案】AD【解析】A选项符合:三国四法,甲指向乙,乙指向丙,丙指向甲,属于典型的间接反致。B选项正确,中国反对反致,故我国在处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只应按照冲突规范确定应适用的外国实体法,而不包括外国的冲突规范。C选项定性的目的是为了适用准据法,是根据冲突规范选择准据法的步骤之一。D选项中,描述错误,正确描述应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涉外民事关系的连结点,规避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认定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而非任意性。故正确答案为AD。7.在国际私法上,一国依内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适用外国法时,如其适用将与自己的公共秩序相抵触,便可排除该外国法的适用,这种对外国法适用的限制或排除称为公共秩序保留,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英国以“公共政策”这一概念代替欧洲大陆国家所用的“公共秩序”概念B.在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应与“公共秩序”同义C.我国在立法上已有比较完备的关于公共秩序保留的规定,并在司法实践中开始以公共秩序为由排除外国法或国际惯例的适用3D.依照《法律适用法》,公共秩序保留仅适用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国法律【答案】C【解析】A选项描述正确。在我国,“社会公共利益”与“公共秩序”含义相同,故B正确。C错误,我国在立法上已有比较完备的关于公共秩序保留的规定,并在司法实践中开始以公共秩序为由排除外国法的适用。不包含国际惯例,故C错误。D选项明显正确。故正确答案为C。8.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下列哪一选项是符合的?A.公务外出地B.劳务派遣地C.国有公司派驻外国的业务代办人所在地D.就医地【答案】C【解析】公务外出地、劳务派遣地、和就医地是不能视为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的。故本题正确答案只能是C。9.外国法的查明是指一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外国法时,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应当依职权查明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的外国法律B.当事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选择适用外国法,该外国法应当由当事人提供,法院不必依职权查明C.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国法律D.当事人应当提供外国法律时,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供该外国法律的,可以认定为不能查明外国法律【答案】ABC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A选项正确。同上,第10条还规定,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B选项也正确。依据第10条,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D选项正确,注意合理期限的描述。故本题选择ABCD。10.哪些选项是不符合中国关于物权法律适用的规定?A.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不动产物权与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B.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运输中动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或者始发地法律C.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船旗国法律D.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答案】ABC【解析】A选项当事人只能协议选择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而不能协议选择不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故A选项错误,应选。B选项,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运输中动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故B也当选。而不包含始发地法律。C选项,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而非当事人选择适用。C当选。D选项描述正确,不当选。故本题应选择ABC。11.《法律适用法》对一般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作了规定,可归纳为?A.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是基本原则B.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C.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这是有条件选择型冲突规范D.如果中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涉外侵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的,人民法院应认定该选择无效4【答案】ABC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A选项正确,侵权行为地是必然存在的。是适用的基本原则。根据上述法条,B选项描述正确。同样C选项也是有条件的选择型冲突规范。D选项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涉外侵权适用的法律是适用的前提,如果中国法律没有规定,当然失去了选择适用的前提。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12.商事关系不可能完全规定在作为一般法的民法框架内,它们需要以特别法的形式来实现,其中法律适用表述错误的是?A.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经常居所地法律B.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C.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D.共同海损理算,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答案】ABD【解析】《票据法》第96条,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本国法律。也即国籍国,并非其经常居所地法律。A错误。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B错误。C正确。D选项,共同海损理算,适用理算地法律。D选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BD。13.中国人艾米丽是某国有公司常驻匈牙利的销售代表,法国人斯塔特受雇于匈牙利大学,聘期五年,二人在布拉格广场相识,并一见钟情,遂打算在“七夕”情人节结婚,根据《法律适用法》,关于二人婚姻应适用的法律正确的是哪些?A.艾米丽和斯塔特结婚有效性应适用中国法律B.艾米丽和斯塔特结婚实质条件应适用匈牙利法律C.艾米丽和斯塔特结婚手续符合匈牙利、中国、法国法中任何一国法都有效D.艾米丽和斯塔特结婚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都应适用匈牙利法律【答案】BC【解析】A选项,艾米丽和斯塔特
本文标题:2013年三国法冲刺试题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97772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