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人事档案/员工关系 > 2013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训练试题
2012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笔试结束后,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专家通过对2012江苏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真题解读发现,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一如既往的热衷于对新法、时政热点、前沿科技等新鲜知识点的考查。针对2012年《综合基础知识》真题:A类试卷中关于新的“国家扶贫标准”的考查;B、C类试卷中关于“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决定”、201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11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天宫一号、PM2.5的相关知识、“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行政强制执行等知识点的考查。对此,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编写小组人员建议考生在复习《公共基础知识》学科时,要重点关注新出炉、新修订的法律;关注国家新的政策文件;关注新的科技动态等信息。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专家对今年修订的法案进行了整理发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又作五处修改。法律委员会于2012年3月12日上午召开会议,对修改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逐条研究了代表提出的审议意见。法律委员会认为,修改决定草案是可行的,同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一、修改决定草案第五条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权利。有的代表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二、修改决定草案第十八条中规定对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词证据应当排除,还规定了对违反法律规定收集的物证、书证的排除条件。有的代表提出,对已经违反法律规定收集的物证、书证,还可以补正或者作出解释不妥。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这种情况可限于在收集物证、书证时,不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形。建议将上述相关规定修改为:“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三、修改决定草案第四十七条规定了对人身进行检查的侦查措施。有的代表建议将“采集指纹信息、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改为“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四、修改决定草案第九十三条中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可以讯问被告人。有的代表建议将“可以”讯问被告人改为“应当”讯问被告人。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五、修改决定草案第一百零八条中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有的代表提出,应明确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上述规定修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2012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笔试结束后,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专家通过对2012江苏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真题解读发现,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一如既往的热衷于对新法、时政热点、前沿科技等新鲜知识点的考查。针对2012年《综合基础知识》真题:A类试卷中关于新的“国家扶贫标准”的考查;B、C类试卷中关于“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决定”、201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11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天宫一号、PM2.5的相关知识、“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行政强制执行等知识点的考查。对此,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编写小组人员建议考生在复习《公共基础知识》学科时,要重点关注新出炉、新修订的法律;关注国家新的政策文件;关注新的科技动态等信息。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专家对今年修订的法案进行了整理发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又作五处修改。《刑法修正案八》是2011年正式实施的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必将成为各种考察法律的考试的热点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这一学科中,法律是很重要的一个部分,因此掌握《刑法修正案八》的主要内容,对复习公共基础知识是很有必要的。《刑法修正案八》是历次刑法修正案中改动幅度最大的一次,总则分则都做了较大的修改,将其进行分类总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一、照顾老幼加入了照顾75岁以上老人及未成年人的条款,体现人道主义。(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四)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二、年数发生变化对数罪并罚、减刑、限制减刑、假释的年数做了较大的修改。(一)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二)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三)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3.人民法院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四)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三、打击老大加大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处罚力度。(一)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二)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四、社区矫正引入了“社区矫正”这一全新的刑法概念。(一)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二)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三)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五、分则变化飙车、酒驾、恶意欠薪入刑,减少不常用的死刑罪名。(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适当减少死刑罪名:取消近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过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具体是: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以上拟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1.行政诉讼具有的与其他诉讼活动不同的基本原则有()。A.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B.人民检察院特定监督原则C.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D.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2.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件()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A.必须B.可以C.不能D.可能3.以下选项中属于行政违法行为的是()。A.抢劫银行巨款违反了刑法B.欠债不还违反了民事法律法规C.中学生不穿校服参加升国旗仪式违反了校规D.扰乱公共秩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4.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获得了人身自由,是自由的劳动者。此“自由”是指()。A.不必再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B.支配生产资料的自由C.不受资本家雇佣剥削的自由D.选择受雇于某个资本家的自由5.我国现行的民族自治地方有()。A.自治区、自治州、民族乡B.自治区、自治县、民族乡C.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D.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1.ACD【解析】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为:①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②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原则;③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原则;④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⑤不适用调解原则;⑥有限司法变更原则;⑦解决行政争议的选择原则。2.A【解析】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亡的原因有行为和事件,其中行为是人的主观支配下的活动,而事件则与人的意志无关,因此必须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所以选A。3.D【解析】A项是触犯了《刑法》,B项是触犯了《民法》,而C项是触犯了规定。4.D【解析】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没有生产资料,只有人身自由,为了生活,必须受雇于资本家,受资本家剥削,其所拥有的自由只是选择某个资本家的自由,甚至这种自由有时也是受限制的。5.C【解析】根据《宪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所以选C。1.下列内容属于行政征收的有()。A.管理费B.党费C.排污费D.洗理费2.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色有()。A.党管干部B.政治中心C.为人民服务D.德才兼备的选才标准3.下列是国家机关的有()。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D.国务院4.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有()。A.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乎情理B.行政行为不能超越职权C.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行政目的D.行政职权的授予、委托要有法律依据5.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有()。A.确定B.认可C.登记D.行政鉴定【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1.AC【解析】行政征收,是指一国政府基于公共需要依法无偿取得相对人财产(货币表现)的行为,其制度化表现为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和行政收费制度。包括税收和行政收费,而行政收费就包括管理费、排污费。2.ACD【解析】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色有四点:①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国家公务员不搞“政治中立”;②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国家公务员不是独立的利益集团;③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国家公务员不搞“两官分途”;④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3.BCD【解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方式之一。4.AC【解析】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是:①行政行为的目的应与法律目的相一致;②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③行政行为应符合情理;④行政行为的程序应符合公正要求。5.ABCD【解析】行政确认主要形式有:确定、认可、证明、登记、批准、签证、行政鉴定等,所以正确答案为A、B、C、D。1.社会救助是()。A.国家或社会的基本职能和义务B.社会个人和团体的援助C.慈善事业的一种D.社会保险的核心2.()是指劳动者因各种原因失去工作而中断收入时,由国家或社会保险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给予一定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A.养老保险
本文标题:2013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训练试题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98593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