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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省国土资源工作要点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双提升”行动落地见效的关键之年。战略布局已定,关键是抓落实、见成效。全省系统要紧紧围绕落地见效,明确任务和措施,完善制度和机制,扎实推动以节约集约为主战略的国土资源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推动全省国土资源工作迈上新的台阶。2015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最新要求,准确把握国土资源工作在新常态下和“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工作大局中的定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战略部署,践行“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的工作总要求,坚定推动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等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全力推动国土资源工作迈上新台阶。重点推进六个方面工作:(一)落实共同责任,推动资源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意见》,扎紧耕地保护“篱笆”。探索运用经济手段促进耕地保护。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改进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分配方式,逐步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抓好年度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提高全社会耕地保护意识。耕地占补平衡要做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调整完善工作,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地到户、上图入库、网上公布、标牌公告。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适度规模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形成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进一步完善省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建设。开展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探索研究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协同相关部门对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进行研究。二是落实综合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深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土地管理和制止违法违规用地的合作机制和联动执法机制。构建国土资源系统上下“联合监管”、部门之间“联动监管”、工作环节“全程监管”的执法监管新格局。建设综合执法监管信息系统,在“一张图”平台上与相关业务系统协同运行,违法违规项目在未依法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为其完善用地、采矿手续。严格落实违法违规行为零报告、定期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强化违法违规行为分析、研判和预警。进一步健全市、县、乡三级动态巡查机制,完善基层执法监管信息员、协管员制度,拓宽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渠道,构建全覆盖的执法监管网络,更加有效地将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动真碰硬,重典问责。加大对违法违规重大案件以及违法违规重点地区的公开曝光和查处力度,对情节严重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挂牌督办、警示约谈、区域限批、执法重管等重点管理措施。加强对违法违规问题严重地区的重点执法力度。从今年起,省厅每季度将对重点地区开展重点执法,扭转违法用地高发的被动局面。三是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加强砂石土矿产开发管理与安全生产监管意见。清理过期矿业权。制定更切合实际的矿业权设置方案。年底前形成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成果。四是进一步加强地质环境保护。积极推进地下水和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提高监测预警能力。深入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完成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中废弃露采宕口整治工作年度任务。(二)持续攻坚克难,推动节约集约利用迈上新台阶。一是坚定推进各项试点任务。深入实施“双提升”行动,坚定不移、全面深入推进以23项改革事项为主要内容的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实施“空间优化”、“五量调节”、“综合整治”三大战略。进一步完善“双提升”行动“1+X”制度组合和运行机制,确保各类制度供给到位、运用得好。适时总结试点经验和成效。发挥联席会议、定期会商等工作运行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联合省有关部门,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节约集约用地考核。推动各级开发区和园区带头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要有强烈的攻坚克难意识,布置过的任务,承诺过的工作要确保全面落实、推进到位。要按照考评办法及实施细则,推动“双提升”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扎实落地,确保见到明显成效。构建有鲜明江苏特色的节约集约用地战略体系,探索丰富包括基础目标、技术规程、策略路径、保障支撑、综合评价等内容的体系内涵,为深入持久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提供理论支撑。二是稳步推进建设用地“减量化”。通过编制实施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在苏南地区推进建设用地总量“减量化”。统筹建设用地增量、流量计划指标的配置和使用,逐步实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减量化”。研究建设用地“减量化”激励措施,选择部分地区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实现“减量化”突破。三是做好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和综合评价考核工作。2015年起,国土资源部将启用新修订的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指标标准体系,我省将首次实施节约集约综合评价考核。各地要根据国土资源部新一周期创建工作和我省综合评价考核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争取取得优异成绩。全省综合评价考核工作要严格执行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确保结果客观、准确,树立良好的导向。四是组织开展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工作。加强准入管理,推广先进技术,逐步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三)强化宏观调控,推动深化改革创新迈上新台阶。一是结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城市开发边界,统筹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及时研究制定省级调整完善方案,同步开展市级(中心城区)和县(乡)级调整完善工作。严格执行《江苏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技术指南》。完成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报批工作。沿海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形成成果。二是继续推进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计划分配指标体系,严格控制高开发强度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提高增量、流量计划指标配置使用效率。建立年度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任务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下达相挂钩机制。进一步完善省级以上重大产业支持政策,按照“调高、调轻、调优、调强”的要求,重点保障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支持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和产业结构调整。认真做好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指标单列下达和土地供应工作。继续推进用地指标市场化配置。三是全面推进建设用地全程阳光管理。完善土地出让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净地出让、公开出让制度;建立健全出让底价公示制度、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公示制度。推进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年底前力争全面开通市、县(市)网上交易系统。依托建设用地全程跟踪管理系统,以供地政策的落实和合同履约为重点,通过信息公示、预警提醒、现场核查、跟踪管理、闲置土地查处、建立诚信档案等手段,实现对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的全程监管。正确认识新常态下存量土地特征,进一步提升资源的配置效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开展产业类型与土地资源配置关系、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调整研究。四是维护土地和矿业权市场平稳运行。科学编制年度土地供应和住房用地计划,通过价格杠杆、供应方式、供求调节、有序竞争等途径有效配置土地资源,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探索推进工业用地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开展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着力构建多层次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体系。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资金规模管理。建立和完善全省矿业权出让、转让信息公开审查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矿业权出让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部分矿产资源出让方式。五是完善矿业权管理和压矿查询服务。积极推进和完善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合理统筹投放矿业权。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工作,实施压覆重要矿产资源预登记,提高压矿查询服务效率。六是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相关试点工作。开展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研究。七是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面完成市(县)职责整合和机构建立,使用统一样式的登记簿证,初步建成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八是充分尊重和发挥基层改革创新的积极性。正确引导基层在守住底线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大胆尝试,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良好氛围,更大程度增强基层改革创新的动力和活力。(四)建设法治国土,推动国土民生改善迈上新台阶。一是全面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大力推进职能转变、简政放权,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严格规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指导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梳理国土资源行政权力事项、编制责任清单,强化后续监管,把推广国土资源“四全”服务模式引向深入。配合国土资源部做好《土地管理法》立法调研。配合省法制办做好《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修改和协调推进工作,尽早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及时研判形势,加强办案力量,完善应诉答辩机制,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出庭应诉工作。二是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督促各地继续全面落实省政府93号令。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征地拆迁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征地程序,进一步落实征地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和厅领导包案信访事项,促进疑难信访问题逐步解决。三是强化地质灾害防治。明确地方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健全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基层社区、村组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详查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加强各级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应急反应等四大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任务重的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当地地勘单位的技术支撑作用,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建设,提升快速响应能力,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五)加强基础建设,推动管理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提升地质工作服务能力。加大项目质量监管力度,引入项目竞争机制,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扎实推进沿海地区综合地质调查。以沿海地质、城市地质工作为抓手,加强基础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生态地质综合调查,开展重大地质问题专项研究,促进地勘成果快速转化应用。配合国家做好重要找矿远景区1∶5万区域地质调查、地球物理调查、地球化学调查和矿产资源远景调查等工作,探寻新的找矿靶区。以金刚石、磷矿、金、铜多金属矿等为目标,加快苏北地区地质找矿步伐。二是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地质资料信息交换和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地质资料管理向市、县延伸工作,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公益性地质资料信息服务。推进省地质资料库建设。全面完成我省优势矿种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深化资源储量评审管理制度改革。规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工作,提高征收入库率。三是进一步提升工作和服务水平。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厅领导和系统各级、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深入基层,与基层同志一起破解瓶颈,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对各地已经成熟的经验做法,要及时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借鉴。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研究。做好“十三五”国土资源发展谋篇布局工作。深化建设、推广运用“一张图”工程,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和信息服务平台。做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抓好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建立健全国土资源专家咨询库。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管理与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国土资源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进一步完善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强化督查督办,确保督导有力、落实到位、反馈及时。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为工作落地见效提供更多经验和智慧支持。四是全面落实国土专项审计、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对照审计、巡视发现问题明细表,按照分工要求,逐条逐项,分类处理,扎实把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以问题的整改成效促进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五是做好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全面完成地理国情普查工作任务。大力推进“智慧国土”和“基础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为“智慧江苏”建设搭建好各层级基础地理空间框
本文标题:2015年江苏省国土资源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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