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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评审工作方案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报审规程》(鄂人社[2011]3号)、《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的通知》(鄂人社函[2012]182号)文件精神和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推荐人选申报工作要求,结合市直卫生系统实际情况,特制订《2012年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评审工作方案》。具体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向重点领域、向基层、向工作一线倾斜(一线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不得低于本次设岗总量的80%)的原则,结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制定科学、客观、公正的考评体系,发挥专家评委集体评审作用,对参评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给予准确评价,树立卫生人才评价的新导向,进一步加强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二、实施范围除纳入参公管理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外,市直相关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各单位实际申报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推荐人选。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根据市人社局统一安排和市直卫生系统实际,市直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评审工作分9个阶段完成。1、制定方案。制定评审工作方案和评分细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市卫生局2012年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推荐人选申报工作评审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办公室和专家评2审委员会(本次申报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的人员不能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3、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根据相关的参考条件及细则予以量化评审,公开推荐数额、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4、上报推荐人选。各医卫单位严格按照评审工作方案要求和申报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的参考条件,将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材料于8月27日下午前报送到局政工科(二级岗位推荐人选在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中产生,三级岗位推荐人选在现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人员中产生,推荐材料按照排名先后顺序排列),凡未按要求报送或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5、组织审核。8月28日,市卫生局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推荐人选材料是否与原件相符。6、集中评审。在局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从市人社局专家库卫生系统专家中随机抽取7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局机关工作人员、本次推荐二、三级岗位人员、因故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的专家不作为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到达评审现场后即时封闭,并根据参考条件及评分细则,集中评审打分。7、向市卫生局党委会汇报评审结果。8、公示。在各单位和黄石卫生信息网上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9、向市人社局报送市直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推荐人选申报报告、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获奖证书原件和有关原始证明材料。(参考《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报审规程》)。四、相关要求31、加强组织领导。二、三级岗位推荐申报工作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重点环节,关系到事业单位正高级职称技术人才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稳定的大局,意义重大,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实施工作按要求和进度顺利完成。2、严格政策纪律。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二、三级岗位的参考条件岗位进行推荐申报。对未聘下一级岗位人员违规申报的,取消该单位下一年度申报二、三级岗位资格。3、积极稳妥推进。各单位要把稳定放在首位,认真解决好推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问题,做好政策解答工作,将矛盾化解在本单位。对在岗位设置过程中,出现上访问题的单位,将与其年终量质化目标考核挂钩并实施奖惩兑现。附件:1、市卫生系统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参考条件2、市卫生系统申报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分细则3、市卫生系统申报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参考条件4、市卫生系统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参考条件5、市卫生系统申报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分细则6、市卫生系统申报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参考条件4市卫生系统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参考条件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从已聘任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中推荐,并符合下列任一条件者,可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1、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2、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负责人。3、“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获得者。5、国家社会科学基本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获得者。6、国医大师称号获得者。7、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8、中国专利奖金奖个人获得者9、“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0、在Science、Nature杂志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1、“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2、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获得者。13、湖北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获得者。5市卫生系统申报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分细则1、直接申报二级岗位人员排在申报竞聘二级岗位人员之前,不参加打分,按照聘任正高岗位时间先后顺序排列。2、竞聘申报二级岗位范围包括:已聘任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且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12年并同时符合任一条件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8年、并同时符合任意两项条件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并同时符合任意三项条件者。3、专家评审委员会7名专家各自对照二级岗位参考条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每项有4人及以上专家认可,则该项认定为符合条件,否则该项认定为不符合条件。4、按照《2012年湖北省事业单位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参考条件》中市卫生系统可竞聘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参考条件共27条,每项条件标准分为10分。5、计算得分时,以专家评审委员会认可的符合条件项目数为基础计算加权得分。聘期满12年以上者,加权得分=符合条件项目数*10*100%。聘期满8-11年,仅满足两项条件者,加权得分=符合条件项目数*10*50%;满足两项以上条件者,加权得分=(2*10*50%)+[(符合条件项目数-2)*10*100%]。聘期满5-7年,仅满足三项条件者,加权得分=符合条件项目数*10*1/3;满足三项以上条件者,加权得分=(3*10*1/3)+[(符合条件项目数-3)*10*100%]。以加权后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申报竞聘人员如加权后得分相同,则以聘任正高岗位时间先后顺序排列。6市卫生系统申报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参考条件姓名:任职年限:参考条件是否符合条件1、国家“973”计划项目负责人2、国家“863”计划项目负责人3、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个人排名四至六名)或二等奖(个人排名三至五名)获得者4、国家级科技技术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获得者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学术带头人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项目负责人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专家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优秀等次(个人排名第一)获得者10、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负责人1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12、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1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受资助者14、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15、曾主持2项国家级或者1项国家级和3项省(部)级或者6项省(部)级科研、工程技术推广项目,并经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16、南丁格尔奖奖章或白求恩奖章或人民健康好卫士称号获得者17、湖北中医大师或湖北中医名师称号获得者18、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省(部)级有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作为唯一选项时2个称号要同时具备)719、专业技术类各省(部)级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20、以第一完成人获得4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被开发转化、且应用转化经济效益5000万元以上21、以第一作者在SCI一区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SSCI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22、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累计3篇以上23、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个人排名三至五名)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获得者或者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获得者24、湖北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获得者25、湖北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26、湖北楚天学者计划首批特聘教授27、研究项目成果被省政府或国家部委采纳、推广应用,并产生重大影响,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须提供权威部门证明材料)者说明:1、同一成果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按所获得最高层次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2、国家级奖项或称号是指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以及国务院授权国家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表彰的奖项或授予的称号;省部级奖项或称号是指国家部委以及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和省政府授权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表彰的奖项或授予的称号。8市卫生系统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参考条件已聘任正高专业技术岗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1、国家“973”计划项目参与人或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参与人。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3、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省政府津贴获得者。5、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以上人选。6、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9市卫生系统申报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分细则1、直接申报三级岗位人员排在申报竞聘三级岗位人员之前,不参加打分,按照聘任正高岗位时间先后顺序排列。2、竞聘申报三级岗位范围包括: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8年并同时符合任一条件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6年、并同时符合任意两项条件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4年、并同时符合任意三项条件者。3、专家评审委员会7名专家各自对照三级岗位参考条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每项有4人及以上专家认可,则该项认定为符合条件,否则该项认定为不符合条件。4、按照《2011年黄石市事业单位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参考条件》中市卫生系统可竞聘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参考条件共条,每项条件标准分为10分。5、计算得分时,以专家评审委员会认可的符合条件项目数为基础计算加权得分。聘期满8年以上者,加权得分=符合条件项目数*10*100%。聘期满6-7年,仅满足两项条件者,加权得分=符合条件项目数*10*50%;满足两项以上条件者,加权得分=(2*10*50%)+[(符合条件项目数-2)*10*100%]。聘期满4-5年,仅满足三项条件者,加权得分=符合条件项目数*10*1/3;满足三项以上条件者,加权得分=(3*10*1/3)+[(符合条件项目数-3)*10*100%]。以加权后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申报竞聘人员如加权后得分相同,则以聘任正高岗位时间先后顺序排列。10市卫生系统申报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参考条件姓名:任职年限:参考条件是否符合条件1、国家部委命名的优秀专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项目参与人或国家科技重大项目课题参与人3、任现职以来,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省部级科技奖励(包括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科技成果推广奖和社会科学成果奖等五项奖励)一等奖(个人排名前7)、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获奖者,或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第一名(含特等奖)获得者4、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或获市(州)级劳动模范(含综合性表彰)2次以上者5、省专利奖金奖获得者(个人获奖)6、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7、以第一作者在SCI一区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或在SSCI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两篇以上者8、以第一完成人获得2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被开发转化、年产值3000万元以上者9、任现职以来,省级名医、名护奖获得者10、在卫生工作第一线取得突出业绩,医术高超,多次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地有效地预防、
本文标题:2012年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评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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