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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2013年1月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0228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在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1.自然资源是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A.物质B.一切资源C.能量D.物质和能量2.在环境科学里,把同一食物链上某些元素或难分解的化合物在生物体内随着营养级的提高而逐步增大的现象称为A.生物放大B.物质循环C.十分之一定律D.生态失衡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有A.物B.物和行为C.物、行为、精神财富D.物、行为、精神财富和其他权益4.在现代环境法的发展阶段发生的较为有名的环境污染事件是A.1880年英国伦敦烟雾事件B.1882年开始的日本足尾铜矿含毒废矿石污染事件C.1986年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泄露事件D.20世纪40年代美国洛杉矶市光化学烟雾事件5.我国《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A.集体所有或农民家庭所有B.集体所有C.农民家庭所有D.农民个人所有6.我国的环境保护基本法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7.1987年,挪威前首相布兰特朗夫人领导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这一报告中提出的著名概念是A.环境权B.节能减排C.可持续发展D.保护臭氧层8.我国加强城市和乡镇规划管理的基本法律是2A.《城市规划法》B.《城乡规划法》C.《土地管理法》D.《乡镇规划条例》9.负责全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是A.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B.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部门C.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D.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10.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把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分为两大类,即规划和A.建设项目B.开发活动C.污染项目D.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11.征收排污费制度是对于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国家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根据规定征收一定的费用,征收的依据是A.排污企业所处行业、技术水平、地域B.污染物的危害程度、种类C.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D.当地政府对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标准12.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突发环境事件的最高预警级别为A.蓝色B.黄色C.橙色D.红色13.在我国,由单位或个人直接开发、占用、利用、使用自然资源时所缴纳的费用被称为A.开发补偿费B.开发使用费C.保护管理费D.使用权出让金14.根据《水土保持法》的规定,水土流失的侵权行为责任实行A.过错责任制B.无过错责任制C.公平责任制D.危险责任制15.海洋环境污染的特点是:污染种类繁杂、污染危害持续性强和A.污染扩散范围大B.污染较容易逐渐消除C.对人类影响不大D.污染危害持续性较差16.我国《水污染防治法》中所称的“水污染”是指A.我国领海的海水污染B.我国领海的海水污染和陆地水污染C.陆地水污染D.地表水污染317.产生环境噪声的根源有很多,按产生机能可分为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和A.工业噪声B.交通噪声C.稳定噪声D.空气动力性噪声18.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定,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应当设置明显的A.放射性标识B.防护装置C.中文警示说明D.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19.我国《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农药产品包装必须A.贴有标签B.有使用说明书C.贴有中文警示说明D.贴有标签或者附具说明书20.我国《水法》规定,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事纠纷的,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调解B.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C.国务院裁决D.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调解21.我国实行探矿权、采矿权A.有偿取得制度B.归属于国家所有的制度C.可归属于集体所有的制度D.无偿取得制度22.某年冬天,某林区村民家饲养的耕牛被山上下来的东北虎咬死,应当受理该村民补偿要求的部门是A.当地人民政府B.省级人民政府C.当地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D.国家林业局23.1972年6月,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著名的A.《内罗毕宣言》B.《外层空间条约》C.《人类环境宣言》D.《禁止核试验条约》24.1973年通过的《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所采取的主要的实施手段和方法是A.进出口限制措施B.许可证C.风险评估D.环境标准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8小题,每小题2分,共16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25.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在行政处罚程序中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4证权利的情形有A.责令停产停业B.吊销许可证C.吊销执照D.较大数额罚款E.不按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26.在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有A.企事业单位B.其他社会组织C.公民D.国家和国家机关E.环境要素27.我国现行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由下列部分构成A.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B.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C.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D.环境标准E.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28.环境许可证的管理程序是A.申请B.审查C.决定D.监督E.处理29.我国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A.突发自然灾害事件B.突发环境污染事件C.突发安全生产事件D.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E.辐射环境污染事件30.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A.法定取得B.确认取得C.授予取得D.转让取得E.开发利用取得31.作为确定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的是A.环境基础标准B.环境监测方法标准C.环境标准样品标准D.国家标准E.地方标准32.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A.有关行政机关的积极行为B.行为的违法性C.行为人的过错D.行为的危害后果E.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间的因果关系非选择题部分5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33.简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答:(1)综合性。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个极其综合化的法律部门。(2)技术性。环境法是通过调整一定领域的社会关系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这就决定了环境与资源保住法必须体现自然规律特别是生态学规律的要求,因而具有很强的自然科学性的特征。(3)社会性。环境保住的利益和全社会的利益是一致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主要解决人类同自然的矛盾,它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公益性,最明显的体现了法的社会职能的一面。(4)共同性。环境问题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尤其是全球性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各国的合作与交流。同其他法律相比,各国的环境法有较多可以相互借鉴的东西。34.简述限期治理的对象。答:综观我国现行的环境污染防治立法,限期治理的对象主要包括两大类:(1)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排污单位。(2)在特别保护区域内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我国《环境保护法》第18第规定: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限期治理。35.简述我国关于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规定。答:(1)建立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制度(2)严格征地审批程序(3)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4)严格控制乡(镇)村建设用地。36.简述国际合作原则的意义。答:国际合作是国际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在国际环境保护方面,由于环境要素的整体性、不可分割性的特点,国际合作尤为重要。在国际环境6法上,国际合作具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国际社会所有的成员都应该并且有权参与保护和改善国际环境的行动;二是国际环境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国际社会成员普遍的参加和合作。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37.论述公众参与原则在我国法律上的体现和贯彻。答:(1)公民的环境权。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民的环境权,但在《宪法》、《环境保护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的有关规定中,体现了维护人民良好生活环境的精神。这实际上为从法理上推演出公民环境权提供了依据。(2)我国公民有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权利。该项权利首先在宪法中作了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公民可以广泛参与国家的环境管理。在《环境影响评价法》中,首次确立了环境决策的公众参与原则,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病人。2006年2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病人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进一步具体规定了公众参与环境影响病人的原则、范围、和程序等。(3)公民有对污染破坏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水污染》、《海洋环境保护法》等都对公民享有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作了规定,充公体现了环境管理的公众参与原则。38.论述我国法律关于林权的规定。答:(1)林权,又称森林所有权,是指森林法律关系的主体对森林、林木或者禁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我国《森林法》将林权分为国家林权、集体林权、机关团体林权和公民个人林权。除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以外,森林资源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即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经营并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集体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归该单位所有;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胡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后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悠扬。(3)部分森林、林木、林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这类森林、林木、林地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用材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7权;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除此之外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都不得转让。转让的限制条件之一,就是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4)我国法律对林权的保护,主要采取确认权属、返还非法占有、排除防碍、赔偿损失等措施。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39.2009年3月初,某水泥厂计划投资建设新的水泥生产线。为向新生产线提供原料,水泥厂在未办理采矿登记手续的前提下,在本厂矿山开采区域内采用深孔爆破方式开采出大量水泥用石灰岩,供本厂生产使用。2011年3月,当地国土资源局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其作出处罚,责令其立刻停止无证开采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问:(1)水泥厂的行为主要有哪些违法之处?答:第一,水泥厂擅自采矿的行为侵犯了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虽然水泥在本厂矿山开采区域内开采矿石,但是根据《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当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树的不同而改变。第二,水泥厂在未办理采矿登记手续的前提下进行开采属于无证采矿行为,是不合法的。根据《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勘察、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2)国土资源局对水泥厂的处罚是否合法?为什么?答:国土资源局对水泥厂的处罚是合法的;因为根据《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40.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座落在一条小河的两岸。化工厂生产中排放三氯化铁残液,造纸厂生产中排放漂液废水,两厂排污浓度均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在河水水位正常情况下,两个工厂排污均不会对河水造成污染。2010年5月该地大旱,河水明显减少,化工厂排放的废水冲入造纸厂的排污口,两股废水混和后发生化学反应,产生了有毒气体氯化氢,致使在河边劳动的12名搬运工人中毒晕倒,送医
本文标题:2013年1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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