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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考试范围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宗旨: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了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它的唯一宗旨。党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党的纲领:党的纲领就是一个政党根据它所代表的阶级的利益而提出的奋斗目标和为实现这个目标而采取的行动路线。它标志着一个党是否成熟及其成熟程度。恩格斯说,一个党的纲领“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党用这面旗帜把全党团结在一个共同的政治目标上,同时用这面旗帜号召群众,集合队伍,组成千百万群众的浩荡大军。而人们也通过这面旗帜来了解党,认识党,决定对党的态度。马克思、思格斯在1847一1848年写的《共产党宣言》是无产阶级政党的第一个纲领。这个纲领庄严地向全世界宣布:共产党人的最终目的是废除资产阶级所有制、消灭剥削,消灭阶级,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它的最近目的是“使无产阶级形成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然后,“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在任期的革命斗争中,把共产党的纲领原则中国化,把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分为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两部分。这两部分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纲领,即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党的最低纲领是为实现最高纲领服务的。由于我们党在各个不同历史阶段的任务不同,其最低纲领的具体内容也就不同。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党的最低纲领是实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党的十三大总结了建国三十多年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经验,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明确了党在现阶段的基本奋斗目标。党的十四大继续坚持了党的十三大确定的基本路线。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也是我们党在现阶段的纲领。党的基本路线、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1)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概括起来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基本点”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2)党的思想路线是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理论原则的体现。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党的思想路线是制定正确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基础,也是贯彻执行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保证;(3)党的政治路线就是党的基本路线或党的总路线。它集中体现了党的政治主张,是党的行动的基本准则,也是党的纲领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路线就是该时期的政治任务。党的政治路线是制定各项具体工作路线和政策的根本依据,各项具体工作路线和政策则受它制约并为之服务;(4)党的组织路线是党在一定历史时期根据政治路线的需要而制定的关于组织工作的原则和方针。党的组织路线主要体现在干部政策、干部制度、组织原则、组织制度以及党员标准、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方面,其中核心内容是以干部“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培养和造就一大批跨世纪的人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由此可见,党的组织路线是由政治路线决定的。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服务,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主要保证;(5)党的群众路线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则的体现,也是我党对待群众的根本态度和领导方法,党的群众路线的核心内容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党性及党性原则:所谓党性,就是一个政党固有的本性,是阶级性最高而集中的表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它所固有的明显的区别于其他政党的特性,就构成了我们党的党性。刘少奇同志对党性说得很透彻:共产党员的党性,就是无产者阶级性最高而集中的表现,就是无产者本质的最高表现,就是无产阶级利益最高而集中的表现。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形成了鲜明的党性原则,概括起来主要包括:(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2)为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目标而奋斗终身;(3)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4)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组织纪律;(5)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6)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党风及其内容:所谓党风,是指党组织和党员的作风,它是党员世界观的外在表现。党风反映党的风貌,体现党的性质,它根源于党的指导思想,形成于革命的实践,是党员的世界观和精神风貌在行动上的表现,是共产党人在思想、政治、工作、生活等各方面所表现出来的风格、风尚和品德。党风的核心内容,集中表现在五个方面:(1)论联系实际的作风;(2)切联系群众的作风;(3)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4)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5)民主集中制的作风。党风建设中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措施:党十五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针对目前党的作风建设中存在的比较突出和严重的问题,提出了“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纠正措施,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搬照抄、本本主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三大优良作风是指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作风、与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由列宁最早提出,概括地说,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党章》对民主集中制提出了六条基本原则: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上级组织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党的“四个服从”纪律要求:“四个服从”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党的纪律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在六届六中全会上首先提出来的。它的具体内容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四个服从既反映了民主,又体现了集中,是党内生活秩序的总概括,是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其实质是少数服从多数,其核心是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七大以后的历届党的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中,都强调了这一组织纪律原则,并不断加以补充、发展和完善。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四项基本要求: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并且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下去。必须把改革开放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全面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全面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反对一切“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选拔使用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政绩突出、群众信任的干部,培养和造就千百万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贯彻落实。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全党必须坚持这条思想路线,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党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行动的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党员的权利及义务:党员依照党章规定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章规定党员所必须履行的义务:(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党员的基本条件:(1)
本文标题:2013党课考试考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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