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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QCn29009一91汽车用电线接头技术条件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电线接头(简称接头)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运用于汽车用低压电线接头,汽车用点火线电线接头,汽车用圆柱式电线插接件,汽车用蓄电他电线接头。2引用标准ZBT35001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QCn29010汽车用低压电线接头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QCn29011汽车用点火线电线接头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QCn29012汽车用圆柱式电线插接件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QCn29013汽车用蓄电池电线接头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3技术要求3.1接头的外形与配合尺寸应符合QCn29010、QCn29011、QCn29012、QCn29013标准中的相应规定。3.2接头表面应整洁、无毛刺和尖角,镀层无叠积、空白与剥落等缺陷。3.3接头应能保证装接到电线或电器上时,不出现断裂或裂纹。3.4接头应用压接、熔焊、冷挤、锡焊或相互组合方法装到电线线芯上。线芯截面为2.5mm2及以下电线,其接头必须夹往电线的绝缘体。3.5接头必须经受耐潮试验而不破坏其接触可靠性。3.6接头在电线上的接合牢固性应符合下列规定:3.6.1对于截而为0.5~0.75mm2的电线,应能承受不小于79N的静拉力。3.6.2对于截面为l~6mm2的电线,应能承受不小于118N的静拉力。3.6.3对于截面为6mm2以上的电线应承受不小于176N的静拉力。3.7圆柱式插接件的插拔力应是可变的,可按成品的需要予以调整:3.7.1带有定位机构的插接件,其插拔力不应超过67N。3.7.2没有定位机构的多线插按器中的插接件每个插拔力不应超过31N。3.8线与接头和圆柱式插接件的电压降,在耐潮试验后,应符合表1和表2的规定:3.9圆柱式插接件配合应紧密可靠,若有定位应明显易感。4试验方法4.1外观检查用肉眼观察法进行,应符合3.2与3.3条规定。4.2耐潮试验在相对湿度为90%~95%,温度为40±2℃的环境下进行。试样在耐潮箱中应按下列要求安放。a.在试验板上样品的间距不小于25mm;b.试样的轴线置于水平位置,并应使电线接头的所有表面完全暴露,而又不与其他物品相接触;试样在耐潮箱中历时100h后,取出并在自然环境下干燥24h后,检查其接触可靠性应符合3.5条规定。4.3接头在电线上的接合牢固性试验在被测接头上用法码或测力计加规定的静拉力,历时10s后观察之。4.4圆在式插接件插拔力试验用法码或测力计检查插接件的插拔力应符合3.7条规定。4.5电压降试验电压降测定应在完成耐潮试验后进行。其方法如下:a.线与接头之间电压降测定应在接头夹住导线中央与其后面75mm的导线处(剥去绝缘后用锡焊住)的二点间测量之,如图1所示。扣除75mm长的导线电压降后即为线与接头间的电压降。b.对于圆柱式插接件的电压降测定应在耐潮试验与四次插拔后,在二个接头的夹住导线处之间(如图2)或在夹往导线处与固定接头的指定处的二点间(如图3)测量之。5检验规则5.1每批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并应附有质量合格证。5.2用户有权按ZBT35001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抽样方案及产品质量合格水平由供需双方商定。6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6.1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应符合ZBT35001的相应规定。附加说明:本标准山中国汽年工业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长沙汽车电器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戴浙新、徐增弟。
本文标题:汽车用电线接头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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