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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慈善组织认定申请书(适用于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组织类型成立登记时间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住所宗旨业务范围慈善活动领域□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助医、助学;□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具体描述为:章程核准时间核准机构内部治理结构会员(代表)大会:□有,□无;章程规定年召开次,申请前三年按照章程规定是否需要召开:□是,□否;召开情况:年月召开,参会人;(可增减)理事会:章程规定每年召开次,申请前三年召开情况:年月召开,参会人;年月召开,参会人;年月召开,参会人;(可增减)常务理事会:□有,□无;章程规定每年召开次,申请前三年召开情况:(选择无,请忽略此项)年月召开,参会人;年月召开,参会人;年月召开,参会人;年月召开,参会人;年月召开,参会人;年月召开,参会人。(可增减)监事或监事会:□有,□无;申请前三年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履职:□是,□否财务情况审计机构名称上年末净资产万元上年度慈善活动支出万元上年度慈善活动支出比例:%上年度管理费用万元上年度管理费用比例:%申请认定慈善组织履行的内部民主决策程序负责人序号姓名职务年龄当选时间当选程序(可增减)申请理由:(可增减)开展慈善活动的说明:(可增减)本组织保证《慈善组织认定申请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社会组织盖章:年月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经办人:年月日慈善组织认定符合有关规定的承诺书社会组织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住所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等规定的承诺(一)申请时具备相应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条件□是;□否(二)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是;□否(三)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以任何形式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是;□否(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是;□否(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是;□否有无下列情形的承诺(一)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得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的情形;□有;□无(二)申请前两年内曾受行政处罚或者年度检查不合格的;□有;□无(三)申请时被列入民政部门异常名录的;□有;□无(四)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为的。□有;□无本组织保证以上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社会组织印章:年月日
本文标题:慈善组织认定申请书(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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