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2000年法律硕士考研专业课真题及答案2
点这里,看更多考研真题中公考研,让考研变得简单!查看更多考研专业课资料考研专业课复习是考研备考中至关重要的一环,真题是必不可少的备考资料。中公考研为大家整理了2000年法律硕士考研专业课真题及答案,供大家下载使用,并且提供法律硕士考研专业课辅导,更多真题敬请关注中公考研网!200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专业基础课答案刑法学一、填空题1.国家工作人员军人。[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7条第2款规定,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故而本题答案是国家工作人员、军人。2.应当免除处罚应当减轻处罚。[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本题答案是应当免除处罚、应当减轻处罚。3.犯罪集团聚众犯罪。[解析]我国《刑法>第97条规定,首要分子是指在集团犯罪、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据此,本题答案是集团犯罪、聚众犯罪。4.5万元以上。[解析]我国《刑法》第153条第3项明文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处…·据此,本题答案是5万元以上。5.罚金刑罚。[解析]我国《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对单位处以罚金,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刑罚。6.营利。[解析]我国《刑法》第217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这就是说,侵犯著作权罪的主观方面是以营利为构成要件。据此,本题答案为营利。二、判断题1.错误。[解析]不作为是犯罪行为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而不实施的情况。不作为需要具备3个条件:第一,行为人负有积极实施某项行为的义务。特定作为的义务来源有三个:点这里,看更多考研真题中公考研,让考研变得简单!查看更多考研专业课资料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行为人职务或者业务上的要求;由于行为人的先行行为使法律保护的利益受到危害而产生的义务。第二,行为人有履行的可能,而行为人未履行;第三,不作为行为人侵犯刑法所保护的客体和对象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在本题中,行为人具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有送患重病的父亲到医院治病的义务,这种义务不仅是一种道德义务,而且是法律义务。行为人应为而不为,以至其父因延误治病死亡。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与其父死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此,行为人应负刑事责任,看是否构成杀人罪,还要看其行为是否符合故意杀人罪的主观要件,从本案来看,行为人不具备杀人的故意,因此,不构成故意杀人罪。2.正确。[解析]《刑法》第43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3.错误。[解析]《刑法》第19条规定: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本题错误。4.正确。[解析]根据刑法规定,背叛国家罪的犯罪主体是中国公民,且一般是窃取国家重要权力的人员。5.错误。[解析]依刑法规定,犯罪行为基本形式是作为与不作为。故意与过失是对犯罪主观方面的分类。6.错误。[解析]尽管张三在井中下毒是为了杀害李四,但张三是在公用水井中下毒tl其行为还危害了公共安全,因此,行为人同时触犯投毒罪。行为人在井中下毒杀害李四的行为属刑法中的想像竞合,应以投毒最论处;反之,对于行为人以投毒的方法杀害特定人没有危及公共安全的仍以杀人罪论处。7.错误。[解析]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信用卡,信用证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信用证。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对象不能是信用证。行为人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构成信用证诈骗罪。8.正确。[解析]以其他规定处理,是指依特殊法处理。根据刑法原理,特殊法优于普通法。既然对行为人的行为依特殊法处理,就不再依普通法处理。9.正确。[解析]符合空白罪状的概念。10.错误。[解析]根据《刑法》第396条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点这里,看更多考研真题中公考研,让考研变得简单!查看更多考研专业课资料三、单项选择题1.C。[解析]我国《刑法》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实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依本法应追诉的,适用当时的法律,但本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罚较轻的,适用本法。可见,我国刑法规定的溯及力原则是从[日兼从轻原则。2.A。[解析]目标的认识错误、手段的认识错误与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的区别在于,目标的认识错误是一种行为对象的错误。甲误将丙当做乙杀害是一种比较典型的目标的认识错误。3.C。[解析]罚金是附加刑。附加刑的特点就是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因此,应选择C.4.D。[解析]根据《刑法》第69条规定,我国刑法采取的数罪并罚原则是以限制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为补充的折中原则。5.C。[解析]在本题中的答案中,犯罪目的、犯罪对象、犯罪时间是犯罪的选择要件,因此,只有危害行为是必备要件。6.A。[解析]非法拘禁罪是一种犯罪行为继续进行的犯罪,是一种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因此,非法拘禁罪是继续犯。7.D。[解析]根据《刑法》第22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因此,本题应选择D.8.D。[解析]根据《刑法》第83条规定,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计算,因此,本题应选择D.9.C。[解析]在上述四种犯罪形态中,只有想像竞合犯适用从一重处断,因此本题应选择C.10.C。[解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特赦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因此本题应选择C.四.多项选择题1.ABCD。[解析]根据我国刑法对各种直接故意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犯罪既遂形态主要有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和举动犯。结果犯的犯罪既遂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法定的行为,而且要求行为产生法定的危害结果。危险犯的犯罪既点这里,看更多考研真题中公考研,让考研变得简单!查看更多考研专业课资料遂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法定的行为,而且要求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社会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行为犯的犯罪既遂只要求行为人实施完毕法定的行为,即使行为没有造成结果也构成犯罪。举动犯的犯罪既遂只要求行为人实施法定的行为,或者说,只要行为人着手实施法定的行为,就构成犯罪既遂。2.ABCD。[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据此,本题答案应是ABCD.3.ABD。[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3条、第4条和第5条规定,我国刑法的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据此,本题答案应是ABD.4.BD。[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理论,我国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预防犯罪包括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据此,本题答案应是BD.5.ABD。[解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犯侵占罪、侮辱罪、虐待罪,告诉才处理。据此,本题答案应是ABD.6.BC。[解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行为、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而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对某些罪是必要要件,对某些罪是选择要件。因此,本题答案应是BC.7.ABCD。[解析3根据我国刑法,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据此,本题答案应是ABCD.8.BC。[解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我国刑法中的主刑是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据此,本题答案应是BC。9.ACD。[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450条规定,军人违反职责罪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据此,本题答案应是ACD.10.AC。[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202条规定,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点这里,看更多考研真题中公考研,让考研变得简单!查看更多考研专业课资料拒不缴纳税款的,构成抗税罪。据此,本题答案应是AC。五、名词解释1.广义刑法是指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切形式的法律规范,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2.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3.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4.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六、简答题1.答:根据我国《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具有下列基本特征:第一,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社会危害性,是指犯罪行为危害某一社会形态中某种社会关系及其表现出来的利益的属性。在我国,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指犯罪行为危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以及体现这些社会关系的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特征。刑法之所以将某一行为规定为犯罪,其内在原因就在于该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如果一个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国家就不能将它列为犯罪而加以惩罚。行为虽然具有社会危害性,但是情节显著轻微没有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国家也没有必要规定为犯罪,并用刑罚加以制裁。因此,具有一定严重程度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第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从广义上讲,只要行为人有意识地实施了可能对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构成损害的行为,就应当认为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但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一定都是犯罪行为。这些行为有的可能仅违反道德准则,或者违反民经济法的规定,有的可能违反行政法的规定,只有触犯刑律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才是现代刑法意义上的犯罪。如果一个行为没有违反刑法的规定,不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即使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也不可能构成犯罪。在罪刑法定原则支配下,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基本法律特征。点这里,看更多考研真题中公考研,让考研变得简单!查看更多考研专业课资料第三,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任何具有行为能力的人实施了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民事违法行为要负民事责任,承担返还原物、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赔礼道歉等民事后果。实施行政违法行为要负行政责任,承担警告、记过、罚款、拘留等行政法律后果。实施了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则应当负刑事责任,承担受国家刑罚处罚的法律后果。犯罪是刑罚的前提,刑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犯罪的概念包含刑罚的要求。我国《刑法》第13条明确将应受刑罚惩罚这一特征写进了犯罪定义,表明应受刑罚惩罚性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的基本特征。一个行为如果不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则不能认定为犯罪。以上三个特征是犯罪缺一不可的特征。2.答: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根据《刑法》第67条第1款的规定,成立一般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的行为。具体说,(1)投案行为必须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这是对自动投案的时间限定。(2)必须是基于犯罪分子本人的意志而自动归案。这是认定自动投案是否成立的关键条件,也即犯罪分子的归案,并不是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所造成的。(3)必须向有关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特定犯罪。此为自动投案的对象和具体性的条件。(4)必须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接受国家司法机关的审查和裁判。此为自动投案的基本构成要素,也是自首成立的其他条件的前提。第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分子自动投案之后,只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足以表明其悔罪服法,为司法机关追诉其所犯罪行提供客观根据,使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因此,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成立的基本条件。把握自首成立这一条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投案人所供述的必须是犯罪的事实。投案人因法律认识错误而交代违法行为
本文标题:2000年法律硕士考研专业课真题及答案2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02998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