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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天津市环境状况公报2005-06-0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天津市2004年度环境状况公报。综述1、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2、环境质量状况3、环境建设管理与投入一、环境状况1、水环境2、大气环境3、声环境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5、辐射环境6、生态环境二、环境管理1、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3、环境法制与监察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5、环境科技6、环境监测7、公众参与8、环境信息化建设9、国际合作与交流10、环保产业综述2004年,天津环境保护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圆满完成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既定目标。1、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2004年实现全市生产总值2931.8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5.7%。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比上年增长5.1%、19.8%、11.7%,三次产业的比重分别为3.5%、53.2%、43.3%;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67元,增长11.2%;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525元,增长11.3%。2、环境质量状况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较上年有所好转,但采暖期二氧化硫污染较为突出。饮用水源水质保持良好水平,市区景观河道达到相应功能区水质标准,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有所提高。声环境质量仍处于较好水平。3、环境建设管理与投入全面实施“蓝天”、“碧水”和“安静”等六大环境工程,经过各有关部门和全市各区县的共同努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步。环境管理取得重要突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全市用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业污染源治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环保设施建设、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环境保护投入90.61亿元,比上年增长9.91%,占全市生产总值的3.09%。一、环境状况1、水环境概述天津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持良好。主要景观水体水质达到相应功能区水质标准,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状况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水质达标率为100%。引滦天津段总体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于桥水库总体水质符合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其营养化程度依然维持中度营养化水平。引黄济津天津段总体水质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市内景观水体19个监测断面均达到了相应功能区水质标准。国控水质断面中,符合Ⅱ类水体的7个,水质状况为优;符合Ⅲ类水体的1个,水质状况为良好;符合Ⅳ类水体的1个。近岸海域14个监测点位中,枯水期水质全部达标,丰水期3个点位水质达标,平水期7个点位水质达标。近岸海域点位水质达标率为57.1%,较上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全市污水排放总量为48670.71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2627.71万吨,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6043万吨。工业废水治理设施959台(套),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9.36%。工业废水中COD排放量为39635吨;氨氮排放量为4527吨。生活污水中COD排放量为97378吨;氨氮排放量为10855吨。措施与行动继续实施“碧水工程”,《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及《渤海天津碧海行动计划》在执行中取得实质进展。引滦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已完成投资17.8亿元。64.2公里引滦明渠治理工程已全部完成;新建34.14公里州河暗渠工程,已完成29公里的主体建设和相应的检修闸建设,预计可提前1年完成;于桥水库综合治理工程已完成示范段工程。完成了陈台子河、护仓河、长泰河、北塘排水河等20.2公里二级河道的整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取得实质进展。纪庄子污水处理厂28万吨扩建工程、新建45万吨/日咸阳路和5万吨/日塘沽新河污水处理厂工程已建成投入使用;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已进行设备调试;北仓污水处理厂、南排污河污水处理厂及武清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等正在建设之中。2、大气环境概述环境空气质量较上年有所好转。全年二级和好于二级的良好天数为299天,占全年监测天数的81.7%。可吸入颗粒物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机动车尾气污染呈现加重趋势。状况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0.111毫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16.5%;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073毫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1.4%,二氧化氮年均值为0.052毫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市排放二氧化硫22.75万吨,比上年减少10.87%,(其中工业排放量为20.14万吨,比上年增加0.30%);烟尘排放量为8.42万吨,比上年减少6.44%(其中工业排放量6.86万吨,比上年减少7.17%);工业粉尘排放量为1.87万吨,比上年减少8.33%。措施与行动深入开展燃煤设施改燃并网工作,截止年底,全市建成区内完成1326台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改燃清洁能源或拆除并网工作。实施综合治理控制扬尘污染。全市统一组织开展了两阶段为期130天的施工扬尘专项治理统一执法活动,共检查工地2000余个,检查3800余次,下达限期整改1200余份;密闭运输巡查8000余条道路,涉及违章车辆11000余部;检查供热锅炉房1200个次,下达限期整改60余次。开展“三堆”扬尘专项治理,全市1101个三堆堆场中已落实密闭措施128个,采取苫盖措施969个,堆场扬尘污染得到一定控制。对机动车污染实施新上牌车辆源头控制,组织开展对冒黑烟公交车的专项治理,对超标机动车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年检机动车尾气达标率为83%,较去年有所提高。3、声环境概述声环境质量继续改善,2004年我市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80%。影响城市声环境的主要噪声源仍是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状况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为54.9分贝(A),比上年下降0.1分贝(A),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声级为68.0分贝(A),比上年下降0.2分贝(A),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功能区噪声国控测点中,1、2、3类标准适用区昼间、夜间平均声级均达标或基本达标,4类标准适用区受交通噪声影响,夜间平均声级超标,商业中心区受过往人流及商业活动影响,昼间和夜间平均声级均超标。措施与行动通过重新调整噪声功能区划,全面推动噪声达标区建设,加大了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管理力度。加强了对固定声源的定期检查工作,严格建筑施工申报和公示制度,加强了对建筑施工工地的夜查。并通过拓宽道路、禁鸣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噪声的控制。继续开展“创建安静居住小区”活动,2004年在全市范围内创建46个“安静居住小区”,至今已有63个居民小区被授予了“安静居住小区”称号。通过该项活动,明显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概述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医疗废物、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工作更加规范,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国家“创模”考核要求。状况全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752.55万吨,综合利用量781.96万吨(含利用往年贮存量50.92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7.32%,超过上年1.2个百分点;全年产生工业危险废物5.59万吨,综合利用5.12万吨,无害化处理处置0.47万吨,做到零排放;产生医疗废物0.43万吨,全部实行了集中无害化处置。全年产生城市生活垃圾169.06万吨,无害化处理110.7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5.48%,较上年提高0.72个百分点。措施与行动9月,市政府批准实施《天津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进一步加强了对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全年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申请及审批手续476宗、执行了1737批次的转移。按照国家五部委的要求,落实了按床位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的政策,为保证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奠定了基础。改革了危险化学品年审登记工作,对560家有关单位进行了登记管理,完成了国内首个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支持系统。静海子牙环保产业园区二期工程、废铅酸蓄电池利用和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开工建设,将为我市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硬件支持。大韩庄垃圾卫生填埋场、双港垃圾焚烧发电场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先后建成投入使用,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超过80%。5、辐射环境概述辐射环境质量基本稳定,监测指标与上年持平。电离辐射环境指标基本保持在天津市环境本底范围内,电磁辐射环境指标均符合电磁辐射防护标准。状况电离辐射监测结果表明全市放射环境质量,总体上仍保持环境本底水平。对64家单位的放射源在防护距离外及周围进行环境监测,结果均在国家规定的限值以下。其他放射性同位素应用测试均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的要求。电磁辐射对居民区、工业区、商业区、交通干线的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显示,电场强度和无线电干扰强度均低于国家《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的限值。220kV和500kV变电站和输电线路周围环境的电场强度、磁场强度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抽样监测的移动通信基站周围环境的功率密度监测结果,均低于国家的《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的公众照射导出限值。措施与行动在国家开展的“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中,查出15家未经依法登记的涉源单位,并限期注册登记。在全市放射性技术应用单位安装放射源安全管理在线监控系统,对其实施全天候监督管理。6、生态环境(1)、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到目前,全市已建成了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其中三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分别是:保护对象为地质遗迹的天津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为森林生态系统的天津蓟县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为古海岸湿地和地质遗迹的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我市发改委、科委、建委、教委、农委、环保局等20个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了我市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执法检查工作。我市在生物物种进出口和市场营销方面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严厉打击破坏生物物种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效地杜绝了生物物种资源的非法交易。(2)、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01%。生态示范区建设取得新的进展,继2002年蓟县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命名以来,宝坻区也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总局考核验收,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同时,宁河、大港、汉沽、西青、武清等五个区、县也被国家环保总局列入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并正在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继西青区杨柳青镇和中北镇、汉沽区大田镇分别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全国第一批和第二批环境优美乡镇后,2004年底,西青区大寺镇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截至2004年,我市共创建市级生态村27个,局级生态村镇86个。措施和行动在巩固创模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全市生态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和森林覆盖率;深入开展宁河县、大港区、汉沽区、西青区、武清区生态示范区建设。继续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切实保护生物多样性。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二、环境管理1.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了天津市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工作动员大会。发布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工作的决定》(津政发[2004]90号),进一步明确了到2004年底努力完成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既定目标,并对改善空气质量、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绿化等创模重点难点指标和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系统安排。经过全市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创模27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编制完成《大气环境容量测算技术报告》和《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报告》,并成为首个“大气和水环境容量测算”一并通过国家环保总局技术核查的城市。按照国家《“十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解计划》的要求,到“十五”末,我市二氧化硫计划排放量为27.85万吨、烟尘计划排放量为15.50万吨、工业粉尘计划排放量为3.41万吨、化学需氧量计划排放量为16.70万吨、氨氮计划排放量为3
本文标题:2004年天津市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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