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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知识产权在中国经济建设和科技创新中的作用日益显现。2006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在国家各项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历史性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2006年中国受理三种专利申请57万余件,受理商标申请99万余件,版权保护工作卓有成效,海关、公安、文化部门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盗版成效显著,植物新品种保护取得新进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层次不断提高。一、知识产权作用得到历史性提升2006年5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针对加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重视做好知识产权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指出,“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增强国家经济科技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提供强有力的支撑”。12月,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加快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世界知名品牌。4月16日至23日,由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1个部门共同主办的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在北京举行。这是中国政府首次举办的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内容的大型展览,集中展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情况和工作成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副总理吴仪分别参观了展览并作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指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尊重知识、鼓励创新、保护生产力。同时还强调,中国将从加强执法、加强行政监管、加强国际合作和加强全民教育四个方面形成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9月1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06年中欧工商峰会上发表的题为《坚持互利共赢加强合作创新》的演讲中指出,“保护知识产权既是履行国际义务的需要,更是中国自身发展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需要。中国对保护知识产权的态度是明确的,决心是坚定的”。2006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20个专题的研究工作已基本完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研究制定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通过对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和国际形势进行广泛的调查分析和深入研究,初步提出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目标、战略重点和保障措施。9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吴仪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各相关专题组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密结合创新型国家建设,求真务实,勇于创新,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战略制定任务。7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视察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知识产权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要重视自主创新,保护知识产权,要通过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立法、执法监督检查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二、专利申请与授权大幅增长,专利工作取得显著进展2006年,专利法律法规建设不断加强。7月,经过修订的新版《审查指南》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专利审查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正式形成,这是继1992年和2000年之后《专利法》的第三次修订。200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申请573,178件,比上年的476,264件,增长20.3%。200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国际申请3,826件,完成国际初步审查报告332件。截至2006年12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申请3,334,374件,其中国内申请2,727,626件,国外申请606,748件,分别占总量的81.8%和18.2%。2006年专利申请的特点是:(1)三种专利申请总量持续大幅度增长,且发明专利申请量增幅更大。2006年三种专利申请比上年增长20.3%,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增长21.4%。2000年至2006年,三种专利申请总量和发明专利申请量的平均增长率已连续七年超过20%。(2)国内三种专利申请比上年增长高出国外12.4个百分点。国内专利申请比上年增长22.8%,比国外的10.4%高12.4个百分点。(3)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同比增长明显高于国外。对于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发明专利申请,国内申请比上年增长30.8%,比国外的10.4%高出20.4个百分点。(4)国内三种专利职务申请增幅高于非职务申请。国内三种专利职务申请比上年增长28.1%,非职务申请比上年增长19.0%;职务申请增幅高于非职务申请9.1个百分点。200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授予专利权268,002件,比上年的214,003件增长25.2%。其中国内专利授权223,860件,比上年的171,619件增长30.4%;国外专利授权44,142件,比上年的42,384件增长4.1%。截至2006年12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总量为1,737,507件,其中国内1,488,725件,国外248,782件,分别占总量的85.7%和14.3%。200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复审请求2,894件,比上年减少336件,降低11.6%。其中,涉及对审查部门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决定不服的复审请求和对发明专利权的撤销请求审查决定不服的复审请求2,824件,占当年请求总量的97.58%;全年复审请求审理结案2,667件。截至2006年底,正在审理的复审请求案件为4,442件。全年受理无效宣告请求2,468件,比上年增加381件,增长18.26%。全年无效宣告请求审理结案2,022件。截至2006年底,正在审理的无效宣告请求案件为2,707件。200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417件,比上年的269件,增长55%。予以登记公告并发出证书373件,比上年的263件,增长41.8%。截至2006年12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收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1,380件,予以登记公告并发出证书1,219件。2006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侵权纠纷1,227件,受理其他专利纠纷案件43件,结案973件,结案率为76.6%;查处假冒他人专利33件,查处冒充专利933件,出动了20,475人次,检查商业场所7,780个,检查商品2,968,249件,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12件,接受其他部门移交案件35件,与其他部门协作执法469次。三、商标申请大幅增长,商标保护力度不断增强2006年,我国的商标申请量继续大幅增长。我国各类商标申请的总量达99.6万件,比上年(83.8万件)增长15.8万件,增幅达18.8%。其中,商标注册申请量达76.6万件,比上年(66.4万件)增长10.2万件,增幅达15.4%,是继2002和2004年后第三次年增长量超过10万件。国外申请人在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量也攀升到一个新的高度,2006年达97,043件,比上年(70,635件)增加26,408件,年增长量首次超过2万件,增幅达37.4%,占当年总申请量的12.7%。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量已经连续五年居世界第一。200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共受理续展商标申请54,444件,受理异议商标申请16,879件,受理变更商标申请69,664件,受理转让商标申请61,698件,受理注销、撤销商标申请7,806件,受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15,690件。2006年,商标局共审查商标注册申请313,055件,核准注册商标275,641件,办理变更注册商标49,366件,办理转让注册商标46,312件,办理续展注册商标43,041件,注销、撤销注册商标59,818件,办理商标异议裁定4,074件,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17,983件。2006年,商标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先后依法认定驰名商标180件,其中商标局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139件,在商标异议案件中认定10件,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商标争议案件中认定31件。新认定的180件驰名商标中,170件商标的注册人为中国企业(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企业2家、台湾企业2家),10件商标的注册人为外国企业(其中:日本3家、美国2家、德国1家、法国1家、瑞士1家、韩国1家、泰国1家)。截至2006年底,我国涉农产品的注册商标数量达到37万件,约占注册商标总量的13%,我国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达219件(其中外国注册人的地理标志21件),其中2006年核准注册地理标志81件。在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已认定的800多件驰名商标中,涉农产品驰名商标接近100件和地理标志驰名商标4件(“景德镇瓷器”、“安溪铁观音”、“柘荣太子参”和“库尔勒香梨”)。2006年,商标评审委员会共收到商标评审申请14,960件,其中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11,893件,占总申请量的79.5%;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295件,占总申请量的1.97%;商标异议复审申请1,450件,占总申请量的9.69%;商标争议裁定申请1,322件,占总申请量的8.84%。全年,商标评审委员会共审理商标评审案件4,219件。其中,审理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和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2,925件,占总审理量的69.33%;审理商标异议复审申请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1,294件,占总审理量的30.67%。全年应诉法院一审案件215件,二审案件111件。200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重点组织了对中外公众所关注的商品批发零售市场的集中整治,切实加大对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商品批发市场的监管力度,查处并取缔大量非法经营商户。同时,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积极探索治理商标侵权的长效机制,北京在全市164家市场推行“商标授权经营管理制度”,深圳罗湖商业城完善了售假商户“一次淘汰”制度。2006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了一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面广的大要案件。据统计,全年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50,534件,比上年增长2.27%,其中共查处涉外商标案件9,562件,比上年增长41.24%;共收缴和消除违法商标标识3,036万件(套),罚款3.98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商标犯罪案件252件、犯罪嫌疑人263名,分别比上年增长6.78%和22.33%。四、完善行政执法机制,版权保护工作卓有成效2006年,全国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总体思路,在完善政策法规、强化行政执法、扩大宣传普及、加强对外交流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5月18日,国务院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至此,我国已经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一法四条例”为架构的较为完整的著作权法律法规体系,使我国著作权法律法规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际规则的要求。2006年,全国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之间进一步加强沟通合作,逐步建立了跨地区的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的工作机制。3月,国家版权局与香港海关就继续贯彻落实《保护版权及打击盗版光碟合作互助安排》等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开展合作的工作机制;国家版权局还通过加强与国际唱片业协会、美国电影协会、美国商业软件联盟等境外权利人组织的合作,构建起打击跨国侵权盗版行为的信息沟通机制。6月1日,国家版权局发出了《关于开展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的通知》,启动了为期三个月的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顿20个大城市的60个计算机大型销售场所。专项行动期间,检查了9,369家计算机企业,检查了605,110台电脑,共罚款17.1万元,没收电脑42台,计算机软件光盘75,774张,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起,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10月,国家版权局发出了《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的通知》,重点打击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网络提供电影、音乐、软件和教科书下载的非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共查处案件436起,其中责令停止侵权行
本文标题:2006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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