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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1年01月07日刚刚过去的2010年,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速度加快,规模创下历史之最。全国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开工590万套,基本建成370万套;农村危房改造开工136万户,基本竣工108万户,均超额完成年初国务院部署的任务。许多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改善了住房条件,圆了期盼已久的安居梦。这是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成果,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衣食住行是人的基本需求。住有所居,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住有所居问题。在加强宏观调控,遏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同时,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这不仅能有效解决城乡住房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使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居民实现住有所居,也有利于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完善住房供应体系,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2011年乃至整个“十二五”时期,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力度还将进一步加大,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的目标将加快实现。住有所居,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该多样。合理的住房消费结构,既包括买房,也包括租房。大力发展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适应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促进形成合理的住房消费结构。公共租赁房具有租金水平低、租赁关系稳定、设施完善、环境安全等优势,符合“夹心层”的实际需要,可以促进解决中等收入偏下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同样可以通过公租房改善居住条件。公租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把大力发展公租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当作改善民生的实事来抓,采取有力措施,下大气力推进,保证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目标早日实现。2从严管理干部就是对党和人民负责2011年01月09日最近,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此前召开的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也对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严管理干部,对于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管理干部。关心爱护干部是我们党干部工作的优良传统,从严管理干部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更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负责。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干部管理工作不同程度地存在重选拔轻管理和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上级对下级,哄着护着;下级对上级,捧着抬着;同级之间,包着让着。一些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或者没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或者思想不见面,蜻蜓点水,避重就轻,避实就虚,言不及义,看似批评、实为表扬。干部出了问题,应进行组织处理的不及时处理,该承担责任的不及时问责,其结果,不良倾向得不到及时纠正,干部身上的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小事情酿成大事件,不仅使干部个人身败名裂,而且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非常令人痛惜。从严管理干部,既需要干部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更需要组织上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把从严的要求贯穿到干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常言道,“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从严管理干部,关键是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应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核干部,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对敢于负责、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要予以鼓励、表彰和提拔重用;对工作不力、作风飘浮、群众不满意的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及时采取组织措施。应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及时报告个人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有关事项,加强事前防范。在接到群众反映、班子出现不团结苗头等问题时,应通过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提醒,防微杜渐。此外,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对干部开展全方位的监督。从严管理干部,须坚决调整那些工作不力、作风不好、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应按照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通过职务调整、离职培训、降职、免职等方式加大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的调整力度。对因工作失职而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干部,要严格问责;对以权谋私的干部,要及时查处。通过必要的组织调整和处理,警示和挽救干部,进而形成人人忠于职守、守土有责,对党和人民负责的良好局面。一些地方和部门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有的领导干部担心丢选票,怕得罪人;有的存在片面认识,认为严格干部管理是“整人”。从严管理干部,关键是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切实负起责任,克服好人主义,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对违反原则的人和事,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该处理的处理,这才是对干部的真爱,对党的事业的大爱。3自觉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一论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2011年01月12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也是我们党一贯的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在近日举行的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再次强调,“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才能牢不可破,我们的事业才能蓬勃发展”。在“十二五”开局的重要时刻,为什么必须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对推动我国“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要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完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共同奋斗。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进一步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中,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深刻论述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历史经验,深刻总结我们党革命、建设、改革具体实践的基础上,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阐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极端重要性,为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实现“十二五”宏伟蓝图,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和政治准则。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最根本的就是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贯彻到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之中。长期以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得到日益广泛的实践。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在实际工作尤其是基层工作和干部队伍中仍然存在一些违背党的性质和宗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群众观念淡薄,想问题、干事情不把群众放在心里,居高临下,发号施令,态度生硬,方法简单。决策脱离实际,不顾群众意愿,不顾群众利益,乱铺摊子,乱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作风不扎实,庸懒散问题突出,见困难就缩,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躲,对群众提出的诉求敷衍了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久拖不决甚至放任不管。违法违规问题严重,在土地征用、城镇拆迁、城市管理等过程中违规操作、粗暴执法。以权谋私现象多发,吃拿卡要,与民争利。这些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全党共同努力。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我们的工作就能够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才能牢不可破,我们的事业才能蓬勃发展。4打牢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二论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2011年01月13日“党员干部要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最根本的是要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的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打牢党员干部的思想基础,使广大党员干部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转变成自觉行动。在刚刚过去的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成效、积累了新经验,同时也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比如,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腐败案件依然多发,资金密集领域和行业商业贿赂、内幕交易等现象严重,土地和矿产资源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监管薄弱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屡禁不止。这些情况表明,只有打牢党员干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使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成为党员干部的工作要求、行为准则和衡量标准,才能从思想源头上拒腐防变,建树良好党风政风。打牢党员干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关键就是要着力加强三个方面的教育。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推动发展的根本目的是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牢固树立和自觉坚持正确政绩观,时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多干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好事实事,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加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理解权力就是责任、干部就是公仆、领导就是服务,凡是对人民群众有利的事情都要全力做好,凡是对人民群众不利的事情都坚决不做。实践一再表明,只有干部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尊重信任干部;只有干部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干部当亲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忘记群众、脱离群众,都要为了群众、服务群众,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表率。这样,党员干部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我们党才能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5完善保障群众利益的决策机制——三论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2011年01月14日做什么决策,怎样做决策,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胡锦涛同志再次强调: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群众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的决策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只有从机制建设入手,才能在作决策、定政策时,以制度保证群众利益被充分考虑、群众意愿被充分尊重,最大限度防止因决策不当带来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当前,新老问题交织,发展局面复杂,决策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加大,难度和要求不断提高。一些地方在决策时,脱离实际情况,不顾群众意愿,乱铺摊子,乱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损害到群众利益、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这其中既有一些党员干部思想、作风、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也有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不完善方面的原因。改革深水区,社会转型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特别是各方面群众利益关系十分紧要。要保证各种利益诉求在政策中能得到充分反映,只有广泛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吸纳民智,建立健全保障群众利益的决策机制。了解民情,是做好决策的基础。要加强深入了解民情的决策调研,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准确掌握群众所思、所忧、所盼,让群众更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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