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2012年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要点(发文最
12012年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要点2012年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与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心工作和无线电管理“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按照“管资源、管台站、管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建设、服务党政机关,突出做好重点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技术和经济四种管理手段,优化频谱资源配置,促进无线电业务科学发展,为加快转型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军民结合,实现工业通信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一、继续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形成管理合力进一步完善军地无线电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和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工作制度,继续加强对广电、民航、铁路、交通、气象、渔业、公安等无线电使用密集的行业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发挥行业部门积极性。各省(区、市)无线电管理局(办公室)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创新管理思路,切实履行职责,全面提升无线电监管能力,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进一步提升国家无线电监2测中心技术支撑能力。充分发挥无线电协会联系政府、服务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二、科学配置与合理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统筹保障用频需求建立无线电频谱规划研究机制,继续做好无线电频谱资源需求预测和使用的中长期规划。探索频谱资源“精细化”管理方式,建立对全国无线电频谱资源使用情况的评价和动态管理机制,制定鼓励提高频谱资源利用率的有关措施和政策。统筹兼顾、协调保障各相关行业部门(包括军队在内)的用频需求。进一步做好国际移动通信系统(IMT)、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等相关频段的频率规划,重点协调保障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物联网及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工程中所必需的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资源。正确引导无线电新技术和相关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无线电频谱资源在促进各行业信息化和工业转型升级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三、加强无线电台站和设备管理,加大非法设台查处力度探索无线电台站管理的新模式,推进无线电台站“属地化”管理。完善全国无线电台站数据统计报告制度,开展全国无线电台站普查,推进全国无线电台站数据库建设,提升数据报送质量和台站资料准确度。开展向国际电联申报地面3无线电台站数据的试点工作,继续做好边境地球站国际协调与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严格执行型号核准许可制度,加强型号核准规范化管理,做好在用无线电台站发射设备检测工作。加强无线电发射设备电磁兼容相关标准的研究,探索适合无线电管理需求的标准制定机制。加快制定并发布《业余电台管理办法》,做好相关宣贯工作,开展业余无线电台的清查和重新登记工作。依法严肃查处非法设台、乱占乱用频率的行为,重点加大对非法设置使用地球站的查处力度。四、加强无线电监测,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完善无线电频谱监测统计报告制度,初步建立电磁频谱态势监测体系,以及全国查处违规和非法设台工作的定期通报制度。继续加强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通信系统用频的监测保护和干扰排查力度,进一步发挥航空、铁路无线电专用频率保护长效机制作用,重点开展对航空、铁路、公安、武警、应急通信等专用频率的保护性监测。开展对非法及未经批准落地的国外卫星进行宽带互联网通信的地球站的监测和查处工作。会同广电、公安等相关部门形成联合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查处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信号干扰器等行为,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无线电干扰问题。继续配合教育、司法、人保、财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大在普通高考、研究生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等全国各4类重大考试中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行为的工作力度,切实保障考试顺利进行。五、做好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和完善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机制,配合中央有关部门和各地党委、政府,做好防范和打击敌对分子利用无线电进行非法活动的相关工作。加强维稳专项监测,推动涉藏涉疆地区监测系统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藏涉疆维稳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编制完成《无线电管理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无线电管理应急体系。做好党的十八大、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等重大任务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六、扎实做好“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工作,加强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国家无线电管理“十二五”规划》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十二五”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切实提升无线电频谱资源精细化管理和无线电监测、干扰查处的能力,实现无线电监管能力的全面提升。稳步推进中心城区网格化分布式频谱监测系统建设,完善无线电频率、台站和监测数据库。推进边境、边远地区无线电监测机动化建设,建立无线电管理应急指挥机制和应急机动队伍,实现对辖区内重大无线电事件的快速响应。抓紧组织制定并启动实施对无线电监测系统及设备性能指标测试和评估的标准与规范,抓紧组织制定监测数据库的标准与规范,推进无线电监测技术验证5平台建设。继续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做好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结合2011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核查结果,会同财政部对现行《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强化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做好资金使用监督和固定资产管理。各地应在开展无线电管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中央财政资金分配监管、全国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规划建设等提供科学依据。七、加强无线电管理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修订出台,着手开展《无线电法》的立法调研工作。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做好对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等的制定工作,建立和完善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处理程序、流程及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制定《业余电台管理办法》、《卫星固定业务移动地球站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卫星网络空间电台管理规定》修订的前期工作。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地方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依法做好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事项,坚持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八、加强无线电管理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依法使用频6谱资源意识加强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和无线电科谱知识的宣传,着力强化社会公众特别是用频单位依法用频、依法设台,共同维护好空中电波秩序的意识,倡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重视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电磁环境保护。按照《全国无线电管理宣传纲要》和《2012年全国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机制,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继续开展好“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办好《无线电管理工作通讯》。九、加强军地协调配合,推进军民结合发展深化电磁频谱管理领域军民结合发展,适时召开军地无线电管理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涉及军地双方无线电频率使用及无线电干扰查处的重大问题,保障军地无线电业务的和谐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军区与相关省(区、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电磁频谱协调机制,继续配合军队做好军事演习、重大武器装备试验等重要军事活动的无线电管控工作。加强预备役电磁频谱管理部队正规化建设,提高预备役部队在遂行军事任务中的作战指挥效能。积极探索行业预备役部队建设的新路子、新方法。十、做好卫星网络国际协调和边境无线电频率台站协调探索建立国家卫星网络协调新机制,进一步做好我国北斗卫星定位导航系统、载人航天系统与空间站、高分辨率对7地观测系统、卫星移动通信系统、教育专用卫星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工程和各类卫星系统所需卫星频率轨道资源的国际、国内协调,以及国际申报、维护、登记等相关工作,重点开展与日、法、阿(联酋)、泰等国家主管部门的卫星网络国际协调谈判工作。继续做好边境无线电频率台站协调,重点开展中俄、中朝、中越、中哈等边境地区频率协调和无线电监测工作。组团参加国际电联2012年无线电通信全会和世界无线电大会,维护国家频谱使用权益。做好亚太电信组织无线工作组第12次会议的承办工作。十一、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以“为民管理无线电,争创服务排头兵”为主题,继续组织全国无线电管理机构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督促各地切实深化认识,积极履行活动承诺,切实提升服务效能,努力打造一流服务窗口,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突出典型示范,加大宣传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固化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适时进行总结和表彰。十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无线电管理基础性研究,推进管理创新适应新形势下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需要,继续加强无线电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通过举办丰富多样的培训活动、技术演练,全面提高无线电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着力打造一支无线电管理领域内通晓无线电专业、法律法规、国8际规则的复合型、创新型、国际型拔尖人才(“三型一尖”人才)队伍。加强对无线电管理政策理论和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建立无线电管理工作规划研究项目库,切实研究解决无线电管理事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抓住核心任务,强化核心职能,从立足国家长远发展的高度,积极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无线电管理的机制、方法和途径,创新无线电管理发展思路,全面推动无线电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
本文标题:2012年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要点(发文最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035756 .html